由国家林业局于2013年5月正式发布的《全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2011—2020)》中相关内容如下:
(1)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扶持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政策。对生物质能源与生物质化工建立了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原料基地补助、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示范补助及税收扶持政策。国家对农林生物质发电实施每千瓦时0.75元的优惠电价,成型燃料享有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政策。
(2)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林业生物质能作为能源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林业生物质种植、生产、加工转换和应用的完整产业体系,推进林业生物质能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显著提高林业生物质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现代林业发展。
(3)基本原则
坚持合理利用现有林业资源与培育扩大原料来源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灌木林、薪炭林、林业剩余物、木本油料林和含淀粉类林业资源,发展林业生物质能,并利用宜林荒山荒地及边际性土地,发展能源林,做到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油。
坚持林业生物质能发展与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的原则。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既要保障原料供应,又要兼顾生态环境和发展现代林业,充分发挥能源、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生物质能可持续发展。
坚持社会参与企业带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发展模式。一方面,吸引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推动林木生物质能源林基地规模扩大和林木生物质能产业快速发展。(www.xing528.com)
(4)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油料林、木质能源林和淀粉能源林838万公顷,林业生物质年利用量超过1000万t标准煤,其中,生物液体燃料贡献率为10%,生物质热利用贡献率为90%。
到2020年,建成林业生物质能种植、生产、加工转换和应用的产业体系,现代能源林基地对产业保障程度显著提高,培育壮大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建成一批产业化示范基地。
到2020年,建成能源林1678万公顷,林业生物质年利用量超过2000万tce,其中,生物液体燃料贡献率为30%,生物质热利用贡献率为70%。
(5)政策保障
生物质能是发展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强制市场政策和经济激励政策,推动林业生物质能加快发展。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制保障生物质能市场份额。完善现有相关生物质能补助资金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建设从良种繁育到原料林基地建设以及加工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将林业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项目纳入鼓励类建设项目,鼓励金融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允许外资和民营资本投入,鼓励生物质能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参与能源林的建设和产业发展,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技术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促进能源林建设与产业开发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支持,市场引导,吸引社会参与、多方投入,拓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融资渠道。各级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林业生物质能资源培育和开发利用,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各方面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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