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对象是低压配电网中的各类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设置电涌保护器所遵循的原则是:1)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应与被保护设备的冲击耐压水平相配合。2)在两个防雷区的交接面处,应设置相应级别的电涌保护器。3)在同一级防雷区中,考虑到雷电过电压的行波过程,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电涌保护。
电涌保护需要考虑三个方面:
1)低压配电网可能遭受的电涌能量形式及数值大小;
2)电气设备承受电涌冲击的能力;
3)如何实现让电涌能量降低到电气设备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对象是低压配电网中的各类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按照国家标准GB/T 16935.1—2008《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将低压配电系统分成四类过电压类别,见表1-43。
表1-43 低压配电系统中各类设备的额定冲击电压耐受值(单位:V)
注:表中,系统标称电压230/400V一行中,Ⅰ类到Ⅳ类设备的冲击耐压分别是:1.5kV、2.5kV、4kV和6kV。
图1-70所示为应用在不同级别配电系统中的电涌保护配置方式。(www.xing528.com)
图1-70 不同级别配电系统中的电涌保护配置方式
从图1-70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低压配电网中同一个电压等级下电气设备的冲击电压耐受值不尽相同,因此电涌保护要采取分散和多级的布局形式。
设置电涌保护器所遵循的原则是:
1)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应与被保护设备的冲击耐压水平相配合。
2)在两个防雷区的交接面处,应设置相应级别的电涌保护器。在LPZ0区和LPZ1区的界面处设置Ⅰ级分类试验的SPD,其他界面设置Ⅱ级分类或者Ⅲ级分类的SPD。
3)在同一级防雷区中,考虑到雷电过电压的行波过程,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电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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