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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管理体制的多重形态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的小水电管理形式。目前,由国家资源与能源部所属厄瓜多尔电气化协会负责厄瓜多尔的发配电工作,新的小型和微型水电系统希望通过合作社、当地电力公司或市政当局来管理。这种组织结构与秘鲁的由中央进行规划及技术把关,而把行政管理留给地方一级负责是相似的,也有利于小水电的发展。

小水电管理体制的多重形态

目前国际上有以下几种农村水电开发管理形式:

(1)单一的公用事业性质的电力局形式。在一些国家,单一的国家电力局一般统管所有农村和城市地区的发电、输电和配电业务。例如印度尼西亚电力公司、秘鲁电力管理局和锡兰电力管理局等都是政府所属的垄断性电力部门。

(2)中央局与农村电气化局分开的形式。许多发展中国家具有国家电力局与农村电气化局分开的组织形式。这样分管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大量补助投入到了农村电气化项目。这些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如泰国)或管委会(如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可拥有和管理、或不拥有也不管理配电系统。在印度、玻利维亚和菲律宾还成立了农村电气化合作社,政府给予技术、经营管理和财政上的支持,促进农村电气化和合作社转向小水电的开发。

(3)自治的小水电管理形式。负责小水电的机构从国家电力部门或农村电气化局分出来,成为一个带行政性职能的独立事业单位,如尼泊尔和秘鲁等。它们负责边远山区小水电站建设。电力部门的农村电气化局也指导村社小水电站的建设,在秘鲁还特设一个委员会从事小水电项目规划与实施的协调工作。

(4)民间自办及地方村社形式。由当地村社来建设微型水电站的情形正在与日俱增。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莱城工业大学的适用技术开发组,把一种冲击式转轮设计加以修改以适应该城附近的高水头站址。尼泊尔布特瓦尔技术研究所帮助地方开发水电已有好多年。在尼泊尔、印度和埃塞俄比亚等国,一些教会团体曾装设了一些机组来抽水和为学校和医院供电。在利比里亚的和平队也曾经积极地在边远的乡村推广装设微型水电机组的工作。在巴基斯坦也用类似的方法,以最少的外界援助来建立乡村一级的微型水电系统。

这些不同管理体制的特点可比较如下:

1.菲律宾与泰国

菲律宾和泰国都属于发展中国家十大石油进口国,两国大致有相同的按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有丰富的水电资源,都有相当规模的农村电气化计划。两国都不顾一切地在试图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并想尽可能地替代柴油发电。(www.xing528.com)

每个国家都有一个中央一级的农村电气化管理局:菲律宾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泰国是电力管理局。但是在方法上存在根本的差别。菲律宾早在1979年就发布了一项总统指令,给国家电气化委员会在这方面有独家裁定权。这项指令涉及了一项促进所有农村合作社能源自给自足的全面的政策性决定。在此项政策下,国家电气化委员会已开始与农村合作社一起规划依靠小水电开发来实现电气化,并很快使101个合作社实现了电气化,这些合作社代表了全国27%的村庄和20%的家庭。

在泰国,国家能源委员会与省电力管理局的官员对开发小水电持有不同的看法。前者关心开发适合农村的、特别是适合远离大电网或远离行政区中心的边远地区的国内廉价能源系统。但是省电力局倾向于大电网延伸供电,由于指导思想矛盾,小水电发展不快。

2.秘鲁与厄瓜多尔

秘鲁与厄瓜多尔目前都是石油出口国家,但是两国的政策制定者都认识到农村地区的电力必须由小水电来提供,而不能靠传统的柴油发电。

秘鲁的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根据能源与矿产部的估算约为2亿kW,其中大约30%或6000万kW是可开发的,但到目前为止已开发的仅3%。秘鲁电力管理局是一个官方企业,在农村实施分散建设小水电的计划时,秘鲁电力管理局通常总是寻求当地市政当局的参与,这一方式证明是成功的,并给农村当地民众与中央公用事业局的决策者之间造成一种合作气氛。

厄瓜多尔刚刚开始开发水电资源,估计可开发约2200万kW。目前,由国家资源与能源部所属厄瓜多尔电气化协会负责厄瓜多尔的发配电工作,新的小型和微型水电系统希望通过合作社、当地电力公司或市政当局来管理。这种组织结构与秘鲁的由中央进行规划及技术把关,而把行政管理留给地方一级负责是相似的,也有利于小水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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