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三农”问题。在当前全球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所谓“经营城市”的热潮中,中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农村既是中国发展的基础,也代表了中国的未来。从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村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电气化建设、亿万农户脱贫,到农村奔小康,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在农村。但是,传统垄断电力系统的选择性服务使城市享受到了电力带来的现代文明,但在广大农村却往往仍处于无电状态,使得城乡差别被畸形地拉大了。目前这已影响到全球的20亿人,并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关于如何向农村地区供电,改变当地人们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不同观点出发,常有一些争论。如关于集中与分散供电的“液滴向下型”(大电网延伸供电)与“气泡向上型”(地方小电网供电)之争、联网与脱网电源(孤立供电)之争等,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由大电网延伸供电。显然,从技术和经济的角度看,将大电网延伸到偏远山区农村常常是不合适的。除此之外,目前中国农村大约有1/3的县主要靠小水电供电,地方电网覆盖了几乎一半的国土面积,但供电量所占比例不大。据2002年统计,由小水电供电区地方电网的供电量约为1558亿kW·h,只占全国总供电量的9.5%左右,小水电供电区内每公里线路产生的利润还不到800元,这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垄断性电力公司来说,不但对其营业额的增长无足轻重,而且还可能由于其管理层次较多而造成亏损。如果仅仅为了占据偏远农村供电区的话,则当改革进一步发展后,随着供、用电关系的改变,对电力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外来的以营利为目的垄断性电力公司将会处于被动的境地。因此,对于地处偏远农村的大电网末端的垄断性供电企业来说,还是应及早实行退出机制。大小电网可以互相联网,但不宜采用垄断的办法强行介入农村服务型电力市场。
(2)由大电网代管供电。事实上,垄断性电力供应商和用户是有着截然不同的利益的。供电商理所当然地希望得到较大的回报,并希望由用户承担其投资与经营风险,而用户则要求得到较低的电价和较好的服务。传统垄断性电力供应商感兴趣的只不过是那些历经多年建设、已初具规模的农村地方电力系统的资产以及供电区内那些能为他们提供最大利润的用户群。但是,由于农村用户分散,多数用户用电水平低,供电商也可能因利薄而对新的发展计划和对用户提供服务不屑一顾,更不可能为农村实现电气化的社会效益分担成本。因此,从促进农村电力发展的角度看,代管是不适宜的。即使是在电力垄断最严重的国家也鲜有以代管方式来垄断农村服务型电力市场的,却始终存在着以美国农村电力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村当地服务型供、用电系统。
其次,农村服务型电力系统被外来的垄断性公司代管后,已通电的农村用户可能会既用不起垄断电力公司的高价电,又承担不了电力公司转嫁到他们身上的投资和经营风险,并在事实上形成了一个由当地贫困用户向垄断电力公司逆向扶持的“现金流”,这使得当地用户感到非常的困惑和不解:原本好端端的资产、供电区、甚至他们的事业都被外来垄断性公司强行代管带走了。为此需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地尽快恢复和重建面向当地农户的农村服务型电力市场。(www.xing528.com)
(3)由孤立电站或孤立小电网供电。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传统的孤立发电技术(比如柴油发电机)以及新技术(如太阳能光伏家庭系统),仍然很昂贵,但在很多情况下,与通过电网实现农村电气化相比较还是有竞争力的。在电力服务急需的地方,小型发电技术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对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农村地区来说,还是很难负担得起这些发电费用,故分散的孤立发电技术要为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作贡献,还需在降低成本和扩大可得性上做更大的突破。
(4)通过城市化缓解农村用电问题的压力。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银行曾有一篇调研报告,估计当时发展中国家大约有37亿人口,其中70%生活在农村,这其中又有2/3生活在人口少于500人的约300万个小村庄中,其中约1/3共15亿人没有用上电,并认为很多国家由大电网延伸实现农村电气化的实践是不成功的。世纪之交,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报告称全球有20亿人口没有用上电,仍占全球人口的1/3,他们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动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因此,也有人主张迁徙,变解决农村问题为城市化问题。但是,除了特别偏远的极少数小村庄可适当搬迁、并相应缩短供电线路外,对于极大多数农村来说,显然是不合适的。那里有他们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传统文化、生活方式和赖以生存的土地、山林等资源,更何况为了国家的未来,还必须要促进农村的发展,需要首先解决农村用电问题。
(5)通过建设农村当地服务型电力市场供电。多年来,中国广大山区农村人民利用当地丰富的小水电资源,根据“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实行以小水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建设,并历经艰辛建成了5万余座小水电站。目前,全国2300个县中有1576个县办起了小水电,县内人口约7.39亿人,所占国土面积为612万km2,在全国45万个行政村中有16.5万个村、约3亿人口主要由小水电供电,并极大地发展壮大了以小水电为基础的山区农村小水电经济,推动了社会进步。在小水电供电区内,小水电以用户为本,坚持发、供、用电的统一,实行地方办电,群众集资办电、主要解决自己用电的办法,保证了小水电供电区内农村电力系统的迅速发展,使得小水电无论是资源开发比重还是发展速度都超过了大水电。这一做法不仅为中国农村用电问题的基本解决提供了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而且完全改变了传统电力系统内供电商和用户间的关系,是电力工业发展史上的一项伟大实践。
因此,实现电力的可持续发展势必要求在农村建立一个服务型的农村电力市场。当然,这种以用户为本的电力服务也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如果以竞争取代这种机制,也同样会造成这些农村服务型电力系统变成远离当地用户的垄断性电力公司。因此,在广大山区农村,除了既要避免采用传统电力行业的垄断经营体制、又不宜采用市场竞争的办法外,需要坚定不移地努力建设好一个农村服务型电力市场,继续努力开展小水电建设,努力实现由“垄断电力”向“服务型电力”的历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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