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社的运作方式
由合作社供电的所有用户都是合作社的社员,用户分享合作社的所有权,并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每个社员在选举董事会和其他问题的表决中都有自己的一票,合作社社员们采用的内部章程规定了他们的权利和责任、选举董事的程序以及怎样维护业务的非赢利性质和其他使合作社民主运行的保证措施等。
所有农电合作社都是在各自州的法律框架下运作的。合作社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并考虑如何贯彻社员(用户)的意愿。普通的垄断性供电企业为它的股东所拥有,企业的控制权是按每个股东的持投数量决定的。这样,一个只有少量股份的投资者没有真正的控制权。但是合作社社员除了在他们的股份投资上有所有者权益外,由于他们全部居住在供电服务的区域内,因此在供电类型、数量以及所接受的服务方面有更重要的消费者权益。
合作社的董事由社员们选举产生。合作社社员根据他们对组织的了解,根据自己的利益以及对合作社领导人选的看法进行投票选举。除了给他们为合作社工作所必需的开支外,当选的董事没有工资。董事会从社员(用户)的利益出发,可雇用一位经理从事业务运作,经理可雇用一些人组成合作社的日常运作机构。
农村电力合作社的社员要支付5~10美元的会费,这笔钱通常在社员离开该地区时可以退还由于合作社不发行股票,由合作社提供的供电费用应从社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此外,几乎所有的农村电力合作社都出版一本社员通讯月刊,这有助于增进社员对他们共同所有的业务的了解。在合作社的年会上,除了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们要向社员汇报情况外,农村电力合作社还雇用专业通讯员向社员和公众提供信息。
2.社区中的公民
农村电力合作社作为一个服务组织,在它提供电力的区域内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电力合作社的总部经常是镇上最现代化的建筑之一,大楼是吸引社区集会的重要设施。许多农村电力合作社对他们的社区提供卫星电视服务,甚至还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有污水处理和生活用水的供应等。当社员需要时,农村电力合作社都会提供无微不至的帮助,包括为受干旱的农场提供牧草,为托儿所提供牛奶或医生等。许多合作社还开展其他咨询活动,并向有关机构提请为其经济困难的成员提供补助等。合作社经常是第一个知道什么时候它的社员陷入了“经济危机”,因为此时他们已没钱支付电费了。许多合作社不会因此而简单地停止供电,他们会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竭力去帮助解决问题。对一个农村电力合作社来说,在辖区内作出全方位服务承诺也是很寻常的,这意味着一有需要,合作社将尽力确保它的满足,不时地为社区中的用户提供服务。
在一些地方,合作社的社员大会是社区一年中最大的事件,届时将有几千人来镇上开一天会,这需要农村电力合作社、镇和县的地方当局紧密协调,参与筹划工作,因此当地的农村电力合作社与联邦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服务区域覆盖了几个县的地区合作社可能会轮流召开年会。一些地区还会在年会前召开地区性会议,作为挑选为合作社服务的董事的手段,有一些地区还邀请社区领导人或者选拔年轻人参加董事会,定期公开合作社事务,有一些还设立了董事会的咨询机构。
3.注重运行管理
农村电力合作社总是帮助它的社员更有效地使用电力,最终目标是在提供足够税收的同时保持社员的用电成本尽可能的低。合作社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采取了不少措施,包括委托美国公用事业局筹措低息贷款、利用社员的资金积累、非赢利性的运作、与电力批发商合作减少对新的发电能力的需求,帮助家庭降低高峰电力使用量、鼓励节能设备的使用、充分利用低谷负荷等,尽可能地降低农村电价。
4.合作社社员的资本积累(www.xing528.com)
在垄断性电力公司的运作过程中,支付完所有开支后所剩余的款项就是属于公司的利润。部分利润可投资用来业务扩张,但主要是用作持股者的分红,这也体现了一般垄断性电力公司的目的——为其所有者谋取最大利润。
但农村电力合作社是为了给其社员提供电力服务而设立的,按非赢利方式运作,合作社的纯利并不属于合作社本身,而是归每个用户,因为他们每月都得为所享受到的服务而付款。对于合作社的管理者来说,最终的收入和支出要到年末才知道,所以不可能预先做出一个很准确的预算计划。一般是在支付完所有开支后,要留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企业以后运作的日常开支,还要留一些款项作为应付诸如暴风雨破坏这样的紧急情况,并且,还要偿还美国公用事业局的贷款。
多数合作社把做好合理资金储备之后的积余作为一种奖励性措施发还给其社员。因为其社员并没有给合作社提供过原始资金,所以纯利润首先应用来偿还政府的贷款。合作社采用的这种余额使用方式,是各社员最初签订章程时就已认同的。实际上,这种给各社员的资金最终变成了“资本投入”,在若干年后,各个社员的“资本投入”取代了政府的投资,并成为他们在农村电力系统中所拥有的股份。
多数农村电力合作社在其章程里都有相应的条款,规定了他们将遵循一种分期付款的归还社员“资本投入”的方式。一般还贷年限大约为8~12年,第一年的积余首先支付,接着是第二年的,依次下去。有些大型的合作社任何一年总的还贷额达数十万美元,这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也是一种很大的帮助。
5.合作社的税务
合作社也像垄断性电力企业一样地缴税,税率也一样。但也有一些特殊政策,比如经州政府批准,可以免缴增值税,以促进那些人烟稀少地区的农村电气化进程。不管是合作社还是其他形式的企业,都希望在年底仍有些节余。企业的负责人如何处理这部分收入(一般企业称之为利润,合作社称为积余),关系到计税基数和所得税的多少。通常有两种方式:
(1)将这些收入都算到赢利中去。这样,不管是合作社或其他企业都得为此缴纳所得税。
(2)将这些收入还给社员。如果这样做的话,那么没有任何收入也就不必缴所得税了。
无论返回款采取什么形式,是现金、物品、赠券、奖金、股份、账单、折扣或者资本信贷等,垄断性电力企业和合作社的区别在于:合作社在年终时要将多数余款返还给社员,而垄断性电力企业不需要,但却要为这部分利润缴所得税。
6.合作社的精神
回顾1935年实现农村电气化之前居住在美国农村90%无电人口的生活状况,农村电力的发展历程总是叫人十分怀念。今天使用电力已成了人们衡量生活质量的主要标志。哪怕是持续几分钟、几小时至多几天的停电,我们就会明白生活中没有灯光和电能是多么令人烦恼。在台风、洪水过后,我们对灾害损失的衡量常常会说停电了多长时间,并总是对那些为了恢复电力供应而不辞劳苦工作的人们表示敬意。事实上,农村电力合作社所担任的角色与垄断性电力公司是骤然不同的,它在广大农村建立了服务型的电力市场,对社区中的用户不搞垄断经营,并在供电之外甚至还提供诸如通信、卫生、供水乃至帮助弱势人群等一系列社会服务,因此它已成为美国政府与农村广大用户之间的纽带,农村电力合作社对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心总是与要保证向农村提供不间断供电服务的决心一样的坚定。这一切正如布什总统1988年访问美国农村电气化协会时所说的:农村电力合作社横跨美国乡村的地方电网是有生命力的,它为广大农村带来了基本的电力服务,这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非常重要,它也使得美国农村6000万人能享受到与大都市居民一样的生活。因此,全力支持农村电力合作社将始终是联邦政府的一项基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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