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垄断行业的改革是电力工业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根据一些国家的做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取消行业部门对市场的微观控制;打破公司垄断,改变电力公司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建立竞争性市场,形成以用户为市场主体、由市场决定交易方式和价格的新机制;发展分布式发电,进行行业内部结构调整,改变电力工业传统的发、输、配、供电的组成模式;推行农电体制改革,区分城乡用户差别,建立自建、自管、自用、自有的农村电力系统;推行排放量配额制,发展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电力工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等。改革的难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是电力工业发展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次改革将会创造出一个崭新的电力行业。
首先,对垄断行业的改革需要我们彻底改变传统的观念。例如,人们在勾画改革方案时总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降低电价上,这种武断的降低电价的热情很容易使他们将个人意志或任何一种例外当作规律来看待,并造成一种虚幻的改革者们所希望的成就。但事实上,在竞争性市场上规则和秩序的产生都不是由人为规定的,电价也不是按传统的成本加利润的方式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市场行情。设想你要到市场上去买东西,你可以讨价还价,你还可以货比三家,最后总是由你自己决定是否要买什么东西,以及按商品的市场行情以什么价格成交等。因此,改革就要使电力成为非垄断性经营的普通商品那样可以买卖,用户在不应支付那些最终收益由垄断性公司获得的费用的同时,应按市场行情变化以不同电价支付费用。这可能还会有背改革初衷,需要我们解决观念更新的问题。
又如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问题上,最近一段时期讲得沸沸扬扬,有的公司甚至宣布已经成功地完成了试点运行。但事实上在封闭式市场内是没有条件搞竞价上网的,因为竞价上网一般需要通过电力交易所实行“电力池”方式销售,由一个称为独立电网操作员的部门来经营。假如电网内有10个电厂,当用电高峰时市场需要的电量为120个单位,但这10个电厂的总供电量只有100个单位,尽管这10个电厂的报价可能各不相同,但显然最后都须以最高报价的那个电厂的供电价成交;当用电低谷时,假如市场需要量降为80个单位,根据报价情况,最后还须都按最高报价的那个电厂的供电价成交,否则其他报价低的电厂就会变化。这就出现了荒唐现象,竞价上网的结果不但没有降低电价,反而总是按最高价成交,比原先管理型市场内电力调度的结果还不如。这还没有考虑到电网操作员的经营是否公正的问题。可见,在封闭式市场内并不具备竞价上网的条件,此时所谓打破行业垄断的改革也只能是走过场。这就涉及到一个市场开放以及如何形成一个竞争性市场的问题。(www.xing528.com)
打破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对市场垄断的难点还在于要求这一改革不能单纯考虑政府部门和电力行业的利益。由于政府不再是商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了,因此不能让行业部门微观控制的公司去垄断市场。在这方面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教训是很深刻的。该州立法者规定由州政府决定电价,规定公有电力公司可以继续保留自己的电厂,实行垂直方式管理,而私有电力公司要实行厂网分离,变为供电公司,但又不准公司购买原来下属电厂的电量等。改革不是理顺关系,反而制定了一些互相矛盾的新规定。如既要求一些公司投资办电,又出台了很多政策法规限制其发展,以致造成该州12年来没有投产过一座新电厂。此外,由于州政府的电价定得非常低,远远低于发电厂的上网电价,使得一方面误导了老百姓大量用电,使电力负荷超过了供电能力,发生严重的供电危机。在危机面前,该州又简单地采用了提高供电封顶价格的所谓“快速”疗法,但这对于一个垄断机构臃肿、政治干预严重、交叉补贴盛行、电厂设备老化的加州来说,不但无济于事,反而造成了多次大面积停电。因此,垄断行业的改革既需要明确政府职能在竞争性市场中的定位问题,还要防止利用现有法规和政策营造一个由行业部门微观控制的假市场。
还需要指出,垄断行业改革的动力恐怕只能来自外部。我们需要进一步理顺大小电网的关系,发挥小水电作为中国反对电力行业垄断主要力量的作用。其实,评价改革成功与否,主要应该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是否建立起来了?而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也不是照抄、照搬别的国家的做法就可以解决的。因此,对于垄断行业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务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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