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像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农村一部分地区消耗的能源很大一部分仍然是生物质能,电力只占农村总消耗能的很小一部分,这些地区与其他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日益拉大,当地人民的生活仍很困难,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因此,缺电已成了影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根据1987年统计,全国当时约有无电人口1.96亿人,无电人口比较集中地分布在内蒙古东部、陕甘宁、豫东皖西、滇黔贵、川青、新疆、西藏等省份约362个县,其中的201个县是国务院和各省份的重点扶贫县。1988年底,全国32个无电县的总人口约为128万人,面积97多万km2,分别占全国人口和国土面积的0.1%和10%。从32个无电县的分布看,均处于少数民族地区,其中西藏有21个,边境县有11个。
在这些无电县中,有不少处于小水电资源很丰富的地区,但由于资源未能很好开发,当地农村用能历来依靠传统的畜粪、草皮和薪柴。长期以来由于大量草皮和小灌木被当成燃料烧掉,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各族人民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提高,传统的生物质能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从电源开发上考虑,这32个无电县靠小水电可解决用电的县有10个,占31.3%。根据当时规划,32个无县电在2000年前新增装机41910kW,其中小水电为11360kW,规划人均年用电量约31kW·h,平均户通电率为40%。
据1992年统计,在中国老少边穷地区有小水电资源的县约有817个。这些县的工业产值只相当于同期全国平均数的1/5,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1992年这些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仍只有393元。其中119个人均收入250元以下的县,五年内农民人均年收入只增加了28.2元,县财政也大多靠国家补贴过日子。水利设施差、缺乏电力、乡镇工业得不到发展和交通困难等因素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为了促进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的经济发展,解决当地群众的温饱问题,并使当时全国尚未用上电的偏远山区民众用上电,根据国务院“八七”扶贫计划,在有水力资源的老少边穷地区实施小水电扶贫,通过开发当地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带动这些县的经济发展,水利部实施了“123”小水电扶贫计划,即在2000年前分3批分别在全国100、200、300个县中实施以小水电为主的中国式的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计划,实现了小水电建设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这些贫困县脱贫后没有一个返贫的,以小水电为主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www.xing528.com)
到1996年底,全国仍有11个无电县,共约7200万无电人口。为了解决这些地区的资源开发、人畜饮水、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亟待再建设一批农村小水电站。若按保证社会经济发展最低要求的人均50W装机,则为了解决这些无电人口需新增装机360万kW,以促进这些地区的社会发展。
到2000年底,全国还有7个无电县,约2800万人口没有用上电。无电和缺电已严重阻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成为这些地区贫穷和落后的一大根源。一些农村地区甚至连基本的生活用能都无法保障,致使许多地方植被破坏,沙漠化严重;伴随着人口增加、生态环境破坏,导致气候变化异常,自然灾害频繁。由于这些乡村及散居农牧户具有地处边远、交通不便、远离电网、用电负荷小而分散的特点,通过常规方法难以解决通电问题,必须通过当地分散微型水力资源的开发,就地解决用电问题。正如西藏普兰小水电站立项报告中所说的:普兰人民需要电,如同鱼儿离不开水,如同青稞离不开阳光,把能用上电看作是翻身农奴的第二次解放。因此,广大农村的用电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2000年,时任政府总理的朱镕基曾亲临中西部地区的四川、贵州、湖南考察,指示要大力发展小水电,实现送电到乡、以电代柴、退耕还林,使中西部地区的广大边远山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为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2001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要完成的八项任务之一就是要搞好贫穷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扎扎实实推进西部大开发。结合加强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做到“邮路到县、送电到乡、广播电视到村、退耕还林到户”,打算通过3年时间初步解决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国务院还决定在已经建成了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652个农村电气化县的基础上,在“十五”期间再由中央政府补助建设400个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送电到乡的“光明工程”,在短期内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小电站,为中国小水电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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