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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建设1000个小水电站,小水电成为农村电气化的主力军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辛亥革命前后到抗日战争爆发,中国内地只建成了云南石龙坝、四川洞窝、西藏夺地等6个小水电站,总容量仅2600kW左右。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业和农村水利建设的发展,小水电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大电网一到,小电站砍掉”,挫伤了地方、群众办电的积极性,并出现了等电、要电的依赖思想,小水电的发展速度有所下降。国务院发了文件,批准了100个电气化试点县的名单,决定每

年建设1000个小水电站,小水电成为农村电气化的主力军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利用水力的国家之一。大约在公元前206年至公元8年的西汉王朝后期,中国就有了利用水力舂米的记载。但是,近代中国的水力发电落在了世界的后面。19世纪80年代世界已开始把水力用来发电,但直到1905年7月,中国才在台湾省淡水河支流新店溪上建成了龟山水电站装机为500kW,这是中国境内出现最早的水电站。从辛亥革命前后到抗日战争爆发,中国内地只建成了云南石龙坝、四川洞窝、西藏夺地等6个小水电站,总容量仅2600kW左右。

位于云南昆明市郊滇池出口螳螂川上的石龙坝水电站是在中国内地最早兴建的水电站。该电站由云南地方上创议商办,交由德商礼和洋行承包设计和施工,由西门子洋行提供机组,于1910年7月开工,1912年4月开始发电,最初安装2台240kW发电机组,以后陆续扩建,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总装机容量为2920kW。

四川沪县附近的洞窝水电站,1923年开工,1925年发电。最初安装了1台175kVA水轮发电机组,继而兴建蓄水库,并增装第二台300kVA机组,1943年改建为2台500kW机组,至今仍在运行中,这是中国第一个自己设计施工兴建的小水电站。

西藏拉萨市郊的夺地水电站,也是中国较早兴建的一个水电站。1913年西藏达赖十三世派人去英国学习发电技术,1923年在印度订购了2台125马力水轮发电机组运回西藏,1928年建成发电。由于设备质量低劣,管理不善,于1944年停止运行,现经改建后发电。

这样,一直到1949年,全国共建成各种大小水电站约360多MW,人均水电装机不到1W,年发电量约为12亿kW·h,分别占世界第20位和第21位。其中500kW以下小水电只有52处,共5916kW。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业农村水利建设的发展,小水电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早在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就提出:“凡是能够发电的水利工程,应当尽可能地同时进行中小型的水电建设,以逐步解决农村用电要求。”为了推动小水电发展,1956年先后在四川、福建等地举办了技术培训班,还在四川、河南召开了全国性会议,提出了“小型为主、服务生产为主、社办为主”的“三主”方针,同时提出了“土洋并举、发电与动力并举、大中小结合、小水电与国家电网供电相结合”等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1958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需要,还提出了每省抓五个县、一百个乡的电气化规划,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样,从5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结合兴建水利工程,建造了一批小型水电站。这个时期农村的办电能力小,用电水平低,小水电装机容量定义只限于500kW以下,平均每年发展也只有15MW左右。到1960年底,全国共建成小水电站8975座,总装机容量252MW。那时小水电站容量都很小,平均每站装机容量仅28kW,而且大部分是孤立运行的电站。但它为全国广大山区农村指出了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点灯不用油、磨米不用手”的一个方向,人们称小水电为山区的“夜明珠”。

60年代是小水电的持续发展时期。1960年中央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要求各行各业都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1963年原水电部设立了农村电气化局,提出了农电发展要以“商品粮食基地为重点,排灌用电为中心,实现以大电网供电为主、电网和农村小水电站并举”的方针。小水电被纳入农电统一体系后,一方面有明确为生产服务的积极一面,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极因素。①作为发展重点的粮食基地主要在沿海平原,而小水电资源主要在山区,二者不能很好结合。②强调了由大电网供电,忽视了地方电源的开发利用。由于国家大电网发展较快,开始向城市郊区和一部分农村延伸,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小水电。当时的小水电大多容量小、设备差、孤立运行,且没有自己的小电网,因此,在一段时期里小水电站被废弃了一部分。“大电网一到,小电站砍掉”,挫伤了地方、群众办电的积极性,并出现了等电、要电的依赖思想,小水电的发展速度有所下降。“文化大革命”中有些小电站停运、停产,60年代发生的自然灾害和行业管理上的动荡给小水电发展带来了很大困难。但由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农村小水电仍有一定发展,小水电站容量定义由500kW上升到3000kW,年平均装机约58MW。

70年代是小水电大发展时期。由于大电网长期持续地缺电,人们总结了过去办电的经验教训:①认识到只提出建设方向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扶持和保护小水电发展的政策。②广大农村只靠国家给电、大电网送电是不够的,应该强调自力更生开发当地水力资源。1969年10月,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主持,在福建永春召开了全国小水电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永春县自力更生兴建小水电站的经验。会后及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在建设上发动县、社、队三级办电,实行“谁建、谁管、归谁所有”的政策;规划上提出了“从山区到平原,从网外到网内,充分利用当地水力资源兴建小水电,实行治水办电相结合”的办法;资金上实行“以电养电”政策,并由国家补助20%,约相当于每千瓦150元;在主机设备供货方面,取消国家统配办法,实行各省自产留用、国家补助主要原材料的办法;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建设和管理统一”、“发电和供电统一”,保护各级办电者的利益;同时,还在大小电网关系上制定了保护小水电供电区的并网办法。由于这些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地方、群众的办电积极性,使小水电有了大发展。70年代的小水电容量定义范围上升到12MW,年平均装机580MW。当时,发展得最多的是1979年,新增装机达到了1120MW。

80年代,小水电开发被纳入农村电气化建设计划。由于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并把农业和能源建设列为发展重点。同时,国际上也出现了世界性能源危机,小水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引起各国关注,加上中国小水电本身已具有相当规模,在很多县已形成了地方电网,在此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于1982年11月提出在小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首先建设100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初级电气化试点县的计划。国务院发了文件,批准了100个电气化试点县的名单,决定每年补助1亿元资金用于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电气化试点进展很快,到1988年底已有48个县提前达到标准、验收合格。到1990年底,第一批有109个县通过验收达到了农村初级电气化县标准,超额完成了任务。实践证明:中国以小水电为主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的试点是成功的。

随着电气化县建设的发展,小水电行业本身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单站容量不断扩大,骨干电站越来越多,容量范围由12MW上升到25MW。不少地方都形成了地方电网,当时约有78%的容量并网运行,改变了过去分散孤立供电的缺陷,并发展到县级电网统一调度。此外,在很多梯级电站上游又补建了水库,提高了调节能力,而且管理体制和电站装备也不断完善,一般都成立了地方电力公司,效益不断提高。到1988年底,全国小水电装机达到了11790MW,年发电量316亿kW·h,全国有717个县主要靠小水电供电。随着小水电装机和地方电网的不断发展,小水电也成为独具自身业务特点的一个新的行业。从规划到建设、从科研到培训、从运行到管理,都与传统的电力行业有了很大的区别。从事小水电业务的职工达到45.7万人,其中技术人员3.44万人,全行业固定资产约200亿元,由部、省、县(站、网)实行系统性的行业管理。(www.xing528.com)

90年代是小水电事业进一步深入发展的时期。在改革开放新形势的推动下,地方经济有了飞跃发展,促进了小水电在发展规模、经营管理、科技进步和方针政策等方面进一步的发展。其主要特点是在继续大力兴建小水电的基础上,重点开发了中小型骨干电站,装机容量定义由25MW发展到50MW,由单站开发发展到对整个流域实行梯级滚动开发,并在完善各县小电网的基础上,开始发展跨县的区域电网。电网的电压等级普遍由35kV升为110kV,有的区域电网还兴建了220kV输变电工程。同时,在总结第一批109个电气化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建成了第二批208个电气化县,并于1995年开始实施第三批以小水电开发为主的300个电气化县建设计划,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用电标准和用电普及程度。在管理上推行股份制,一些地区以区域电网建设和流域开发为基础,建立了一批以产权为主要纽带、具有多层次结构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区域电力集团、流域开发集团,发挥群体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转换机制集资办电,进一步发展巩固了小水电行业。

随着中小水电的发展,由水利系统管理的地方电网也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到1996年底,全国有小水电站45174座,装机19201MW,小水电年发电量达到了620亿kW·h。全国有3个省小水电装机容量超过2000MW,其中四川3018MW、广东2552MW、福建2014MW。此外,有173个县的小水电年发电量超过了1亿kW·h,最多的是广东阳山县,有小水电装机115.6MW,年发电量5.0亿kW·h。当时,全国建有小水电的县共有1576个,其中占全国国土面积48%的754个县的约3亿人口主要靠小水电供电,小水电在促进中国农村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在世纪之交,对中国小水电供电区的地方电力系统来说,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年代。很多农村电气化县被代管,造成了农村电力系统的大动荡,电网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县迅速下降到256个左右,第三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也面临着完不成任务的危险。这期间,最意义深远的一件事是一些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县都生存下来了。一大批献身于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志愿者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经验,根据中国长期以来的农村政策,高举起反垄断的旗帜,令人惊奇地战胜了各种干扰,真是难能可贵!

从历史上看,中国地方电力系统是依靠当地政府和人民的力量逐步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他们默默无闻地在偏远山区工作,他们对昔日无电的日子记忆犹新,对国家的农村电气化政策心存感激,对于当时出现的代管等做法他们毫无思想准备,对于外来公司的垄断行为感到困惑和不解。他们往往漠视别人的种种责难,只希望能继承和发展由当地政府和他们的父兄以工代赈、历经艰辛创立起来的农村电力系统的资产和供电区,继续把电力和光明带给他们的乡亲。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发展,使他们高兴的是上级及时明确了地方小水电的管理体制,它满足了中国农村电气化事业继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最低要求,增强了地方电力系统的凝聚力。从此,小水电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这期间,中国小水电行业还发生了一件振奋人心的大事,那就是国际小水电中心的成立。国际小水电中心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水利部及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共同发起成立的国际组织,是一个由各区域、各国政府、各有关电力部门及企业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国际小水电建设的协调促进机构。1994年12月12日,2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代表签署《杭州宣言》,标志着国际小水电中心的正式成立。鉴于中国在发展小水电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会议决定该组织的总部设在中国杭州,国际小水电中心作为国际小水电组织的总部同时揭牌成立。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还专门题词“办好国际小水电中心,为世界人民服务”。

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政府正式同意中国作为国际小水电组织的东道国,并在西子湖畔投资建设了一座面积为3000多m2的总部大楼。2000年3月,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心对国内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实行由水利部和外经贸部共管、以水利部为主的管理体制。2000年12月由联合国工发组织与中国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建立了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小水电中心。

中心建设创造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间三方合作的南南合作新模式,发扬了满怀理想、勤奋工作、艰苦创业的国际小水电中心精神。这是中国政府遵循邓小平的倡导,发动中国人民建设小水电的又一光辉成果,是世界小水电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心的宗旨在于通过三方技术和经济合作,促进全球小水电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广大的农村地区提供清洁、廉价和足量的能源,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改善生态环境扶贫并改善农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为中国小水电行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新的条件。因此,10年后邹家华副总理又再次作了“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促进小水电更大发展”的题词。

上述各时期全国小水电的发展特点见表1-1。

表1-1 中国各时期小水电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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