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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程序与时限优化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负有事故报告责任的人员和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和时间报告事故。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

事故报告程序与时限优化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负有事故报告责任的人员和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和时间报告事故。

1.事故现场人员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单位负责人

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h之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有关部门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www.xing528.com)

2)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4)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以上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h。

5)在情况特殊,所发生事故影响较大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为了及时地接受事故信息,并及时上报和组织救援,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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