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别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第46条规定:“对从事电器、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的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特种作业的条件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考核有严格的规定和具体要求。
1)特种作业的人员选择必须严肃化。特种作业不同于一般工种的作业,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从业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条件。我们知道,在伤亡事故的发生和预防中,人的因素占有特殊的位置,人是事故的受伤害者,但人往往又是事故的肇事者,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在事故发生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特种作业本身又是一种危险的作业,如若还不能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严肃把关,则对于在特种作业中增加伤亡事故的发生无疑是雪上加霜。例如,让一个患有恐高症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在作业中他会因恐惧而手忙脚乱,茫然不知所措,其发生伤亡事故的几率就会很高,甚至不可避免。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材一定要统一化、正规化。培训教材质量的好坏,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出来的素质至关重要。各种不同的特殊工种,必须有相应统一的正规教材与之相配套。培训教材要能体现出专业技术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法规教育相结合、一般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的特点。(www.xing528.com)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要规范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不是一般的岗位培训,无论是参加劳动部门统一培训还是经授权自行组织培训,都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授课人要认真编制授课培训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学员必须掌握的重点与难点,学时不得少于规定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教学,不得随意裁减。要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安排专人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保证培训的质量。同时,授课人员必须是合格的特种作业教员,具有相应的技师或高级工资格认可,专业技术强,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严格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质量如何,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考核这一环节来检验的。因此,要真实体现培训质量,就必须把好考核这最后一道关卡。
① 组织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课程和考试的具体要求,组织学员认真准备,吃透教材,熟悉规范,突破重点、难点。实操考核要根据规定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考具等,保证考核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② 命题要保密,考场纪律要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试题一般都是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设置的试题库中抽题制卷。制卷应专人负责,严格保密,决不允许出现泄漏试题现象。要严格考场纪律,实行闭卷,单人单桌,限时;杜绝考试中的作弊现象,监考人员必须是经授权的专业人员。
5)定期对持证的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后的复审工作也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素质进行把关的一个重要环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审。通过定期复审,就能使特种作业人员对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得到深化,改正和弥补他们在以前实践过程中的技术缺陷和不足。同时,经过定期复审的健康检查,就能及时发现持证人是否还适合继续从事本特殊工种的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
3.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补充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掌握自身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应接受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培训教育。
1)新入厂特种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的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参加工作的年轻特种作业人员,他们有文化、有知识,但对作业现场基本安全知识了解甚少,缺少现场实践经验,通常表现出来的是对作业现场充满好奇,很容易产生各种不安全行为。因此,必须通过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厂(公司)教育、车间(工地、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让他们对作业现场的基本安全知识、常识有全面的认识,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2)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作业人员基本安全常识教育的一个方面,作为从业人员,若对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窍不通,那可以说就是“法盲”。在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通过教育学习,使特殊作业人员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因违章而发生事故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懂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法律”、“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从而提高他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知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班前、班后教育。人在经常从事一种设备操作时,往往会产生一些麻痹心理,忽视对一些安全小事的注意,事故就往往发生在对所谓的“小事”的疏忽大意之中。要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班前、班后几分钟的安全交底,做到对各个安全注意事项岗前岗后心中有数,天天“打预防针”,确保施工生产天天平安。
4)特种作业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不可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以前安全培训教育已经掌握了的安全技术知识,如果不常运用,可能会逐渐淡忘(这与人的记忆特性有关),出现所谓的“遗忘性”违章。为了巩固已经学过的东西,就必须进行经常性教育。另外,作业现场生产情况及安全状况也在不断变化,为了使从业人员适应这些变化,也必须不断结合新情况,开展经常性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新标准、新规范的补充教育。当今社会是科技化时代,各种技术也日新月异,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很快,新标准、新规范也会相继出台,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新标准、新规范的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是在“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常识教育”后的高层次的精神教育,其目的是使受教育者达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境界。让每个从业人员能自觉做到文明生产,遵纪守章,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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