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的传播对象从受众到用户,不只是称谓的改变,更是传受关系与信息提供理念的转型。受众是基于大众传播理念来说的,在这种传播模式下,传者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受众虽然也有具体的选择偏好,但信息传播的一站式到达让他们对内容生产的影响力微小,对电视台的节目来说就更是如此。虽然电视节目也有收视率、美誉度等指标在反映受众的喜好和态度,但毕竟不如报纸的订户数量那样直接影响生存,而且信息采集发布的资源条件与高昂的成本也仅适合实力雄厚的专业电视机构,媒体的稀少当然会影响内容的供应,也制的了受众的信息需求想象。
而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传播格局却不是这样,海量的自媒体以及天量的信息供应让信息的接收者真正拥有了选择的权利,其作为网络节点的扩散与评价能力更是可以左右内容供应商的命运,大众传播时代的传授权力格局就此发生改变:信息接收者由受众变成了用户,成为主导,而内容供应商也必须围绕着用户的需要去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以求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www.xing528.com)
在这种形势下,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在理念上应该完成从内容传播到内容服务的转变,由自觉不觉地彰显传者的能力和影响,向如何关心用户,成就用户的方向上去努力。媒体从业者始终应该明确的一个问题就是,人们之所以需要信息,是希望借助信息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世界。因此,一切影响其信息传达的形式和表现都会构成对用户的干扰,比如过度的包装和炫技。如果说,在信息不发达的时代,人们对此还没有明显的感受的话,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爆炸就让用户空前具有了比对内容和选择内容供应商的权利。谁能为用户着想,谁能更好地成就用户,谁就能发展得更好。这中间的道理也很简单,用户之所以对你有需求,不是因为你多能,他多崇拜你,而是希望你提供的内容能够帮助他更好地理解世界、成就自己,现在的头条、抖音、快手无不是采用这个策略,在成就用户的同时,迅速地壮大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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