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流健康生命的标志与特征
广义的河流是地球陆地天然水流的统称,包括河流、湖泊及湿地等。河流不仅是可供开发的资源,更是维护陆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物质和能量传输的载体。河流在与陆地生态系统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时,像生命体一样对外界的胁迫(污染和干扰)具有一定的免疫力。过多的污染和干预会降低河流的免疫力,导致河流健康危机,如水源枯竭、河道断流、湿地消失、河道变迁等。
河流健康生命的主要标志包括:①具有足够的河流动力;②能基本维系河流生态系统的协调平衡;③具有正常的水、沙调蓄功能;④具备供水、灌溉、发电、旅游等河流综合功能。
健康河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能满足生态系统基本水量需求,如满足河流水生生态、河岸生态系统(河谷林、灌木林等)生存的基本需要;二是具有良好的恢复能力和自我维持能力,即对污染能稀释、降解,对干扰能化解排除;三是具有相对稳定性,河流特征不出现重大改变,对邻近的生态系统和人类没有大的危害。河流健康生命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具体标准,在不同区域健康生命标准也不一样。
(二)人类活动对新疆河流健康生命的影响
影响河流健康生命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原因,人类是河流健康生命的最主要的威胁者。多年来,人类不断以征服者的姿态胁迫河流,建设水工程、排泄污染物,给河流强烈的干扰。对于干旱区的新疆来说,河流、湖泊的健康生命应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河道不断流、湖泊不萎缩、湿地不干涸、水质不恶化。但就目前来看,由于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新疆河流和湖泊已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
1.河道断流
新疆河流中下游区断流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对水的需求日益增长,经济发展水平超过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乌鲁木齐河流域、东疆地区水资源利用严重透支(详见第八章);而塔里木河流域则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用水效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农业灌溉水利用率不到40%;2003年人均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倍;万元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0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到45%,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
在断流河流中,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主要有塔里木河、孔雀河和玛纳斯河。塔里木河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近50年来,由于流域内大规模的水土开发活动,造成下游357km河道长期断流,地下水得不到河水补给,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以地下水为维持生命活动唯一来源的天然植被衰退死亡,大片胡杨林枯死,沙漠化范围不断扩大,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濒临毁灭。
孔雀河本身不产流,其源头为开都河的尾闾湖泊博斯腾湖,从博斯腾湖至其尾闾湖泊罗布泊,全长942km。从1970年起,孔雀河水只能流到尉犁县的阿可苏甫,流程缩短523km。除此之外,准噶尔盆地的玛纳斯河、艾比湖流域的奎屯河等都已断流多年。
2.湖泊、湿地萎缩或干涸
新疆是一个多湖泊地区,在许多河流的尾闾或地形低洼地段,形成不少大小不等的湖泊。这些湖泊不仅是干旱区宝贵的自然资源,而且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近半个世纪以来,河川径流被大量引入平原灌区,使得湖泊水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多数湖泊都出现萎缩或干涸。最典型的如塔里木河下游罗布泊湖和玛纳斯河尾闾的玛纳斯湖过去均有较大的水面,现均已干涸;塔里木河的台特玛湖、吐鲁番地区的艾丁湖、博尔塔拉蒙克自治州境内的艾比湖等水域面积严重萎缩。(www.xing528.com)
新疆湿地类型多样,独具特色。按类型可分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库塘湿地和稻田湿地等。按性质可分为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淡水湿地、咸水湿地,常年湿地、季节湿地,山区湿地、平原湿地等。目前列入中国湿地名录的湿地有18处,占西北地区湿地的94%。由于人类活动的强烈影响,湿地面积急剧减少,已由原来的280 万hm2 减少到148万hm2,形势非常严峻,不容乐观,尤其是平原湿地。例如,塔里木河中下游地区的湿地,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分布有许多季节性咸水湖和大片的淡水、微咸水及咸水沼泽,许多湖泊就在沙丘之间。近50年来,随着绿洲开发和石油开采,使湿地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湿地或萎缩或消失。
3.水质恶化
由于地表水资源过度利用,造成许多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大大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和纳污能力,个别河流成了排污河道,湖泊、水库则成了排污、纳污的容器,加重了污染危害。
(三)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措施
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主要是约束人类行为,对河流积极诱导,对不稳定因素加以约束,用工程、生物、人文等措施,保证能够维持其进行生命循环的河流水量,达到保持河流健康生命与满足人类需求的平衡。
针对新疆河流、湖泊健康生命问题,除了加强前述水资源保护措施而外,还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1)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规划,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要根据河流水资源及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有效限制污染物向河道排放,切实防止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水污染超标。在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安排好河流生态用水,把保障河流生态系统最低要求的水量作为警戒线,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相结合的流域—生态—经济的水资源综合管理模式。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各单项功能的开发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那种单纯地追求单项功能最大化开发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要坚决遏制住以强占生态用水,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活动。
(2)对具有重大生态环境意义的河流、湖泊实施强制性的工程措施,逐步改善河道断流、湖泊干涸萎缩的状况。工程措施是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基本手段,为了拯救塔里木河下游的生态环境,保护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塔里木河流域加强了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水量统一调度,自2000年5月起向塔里木河下游6次应急输水,从博斯腾湖调水入塔里木河下游的大西海子水库,然后由大西海子向下游集中输水,使河水最终到达下游尾闾湖泊台特玛湖,结束了下游河道断流近30年的历史,初步改善了下游的生态环境。
对于目前因过度开发,健康生命已经较差的河流,应实施修复河流健康生命行动,制定不同阶段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要加强湖泊、水库和湿地保护,综合考虑河流植被和鱼类等动物的生态需求,合理调度水量;开展流域综合规划,做到流域干流、支流、湖泊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并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3)提倡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强化全民节水观念和意识。高耗水必然带来高污染,要采取各种有利措施,推动工业节水、生活节水特别是农业节水,走节水治污、节水防污的科学治水思路。要通过结构调整和节约用水,将被挤占的水量回归给河流生态。
(4)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是保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重要手段。在开发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水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监督管理,通过制度保障,落实河流生态的最低用水,逐步恢复河流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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