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川基流量
河川基流量是山丘区浅层地下水的主要排泄量,采用直线斜割法计算。为评价1956~2000年水资源总量系列,河川基流量进行1956~2000年系列的计算。
在分割计算单站逐年河川基流量时,首先根据选用水文站1980~2000年期间逐日河川径流量(还原后),分割计算1980~2000年逐年的天然河川基流量,建立年河川径流量与年河川基流量间的关系曲线,再根据1956~1979年经过还原和一致性修正后的逐年河川径流量,在该关系曲线上查算该站各年的年河川基流量。某计算分区各选用站1956~2000年逐年河川基流量分割完之后,计算出各选用站控制区域1956~2000年逐年河川基流模数,用类比法确定未被选用水文站和无水文站控制区域1956~2000年逐年河川基流模数,最后计算出该计算分区1956~2000年河川基流量系列。
山丘区多年平均河川基流量为295.17亿m3,山丘区1956~2000年45年平均河川基流量为291.55亿m3。
2.山前侧向流出量
山前侧向流出量的计算方法与平原区山前侧向补给量的计算方法相同。山丘区多年平均山前侧向流出量为33.01亿m3。山丘区山前侧向流出量包括了没有进入新疆平原区的部分(柴达木盆地西部山前侧向流出量0.73亿m3,羌塘高原区山前侧向流出量0.40亿m3),因此,新疆山丘区山前侧向流出量不等于平原区山前侧向补给量。(www.xing528.com)
3.山丘区地下水总排泄量
山丘区地下水总排泄量等于河川基流量与山前侧向流出量之和。多年平均山丘区地下水总排泄量为328.18亿m3。由于山丘区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和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净消耗量略而不计,因此山丘区地下水总排泄量就等于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1956~2000年45年平均地下水总排泄量为324.56亿m3。
各水资源三级山丘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计算成果见表4-26,各地级行政分区山丘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计算成果见表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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