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观检查方法的分类
外观检查是用肉眼、借助辅助工具观察焊接工件质量。按人眼能否直接观察到被检查表面分为直接外观检查和间接外观检查两种方法。
(1)直接外观检查 它用于眼睛能直接观察到被检查的表面,可直接分辨出焊接缺欠形貌的场合。一般目视距离为400~600mm。在检查过程中可以采用适当的照明,利用反光镜调节照射角度和观察角度,或借助于低倍放大镜进行观察,以提高分辨焊接缺欠的能力。
(2)间接外观检查 它用于眼睛不能直接观察到被检查表面的场合,如直径较小的管子及小直径容器内表面的焊缝。间接外观检查必须借助于工业内窥镜等辅助工具进行观察检测。
2.外观检查的内容
焊接工作完成后首先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应按照产品的检测要求或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各种焊接标准中对外观检查的项目和判别的目标数值(即定量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外观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www.xing528.com)
(1)焊接后的清理质量 外观检查前,应将焊缝及其边缘10~20mm基体金属上的飞溅及其他阻碍外观检查的污物清除干净。
(2)焊接缺欠检查 在整条焊缝和热影响区附近,应无裂纹、夹渣、焊瘤、烧穿等缺欠,气孔、咬边缺欠的特征值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几何形状检查 重点检查焊缝与母材连接处,以及焊缝形状和尺寸急剧变化的部位。焊缝应完整美观,不得有漏焊现象,各连接处应圆滑过渡。焊缝高低、宽窄及结晶鱼鳞纹应均匀变化。
(4)焊接的伤痕补焊 重点检查装配拉筋板拆除部位、勾钉和吊卡焊接部位、母材引弧部位、母材机械划伤部位等。应无缺肉及遗留焊疤,无表面气孔、裂纹、夹渣、疏松等缺欠,划伤部位不应有明显棱角和沟槽,伤痕深度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
(5)焊工钢印和焊缝编号钢印的检查 检查焊工在焊接结束后是否在施焊焊缝的规定部位(如纵缝中间、环缝T字缝附近)打制钢印。在不允许打钢印时,应以简图形式记载于焊接质量检查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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