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施工过程监理方法与实践

施工过程监理方法与实践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机构批准。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测量和检验成果及时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证。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对出现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施工过程监理方法与实践

(1)金结构件安装前应具备以下资料:

1)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包括总图、装配图零件图、水工建筑物图及金结构件关系图)。

2)金结构件出厂合格证

3)金结构件制造验收资料和质量证书。

4)发货清单。

5)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

(2)设备运至发包人指定交货地点,各有关方检查清点,并详细记录签字备案。安装承建单位正式接收各项设备后,制定运输保管计划,把设备安全运到工地。

(3)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和施工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机构批准。(www.xing528.com)

(4)当承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已报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并致使施工技术条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时,承建单位应于此类修改措施计划实施的7天前,报监理机构批准。

(5)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测量和检验成果及时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证。必要时监理机构可抽测或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测。

(6)除非另行报经监理机构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建单位应承但的任何合同责任。

(7)发生事故时,承建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延伸和扩大,记录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立即报告监理机构。

(8)承建单位应每周、月定期召开生产会,检查本周、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研究解决措施,并安排好下周、下月生产计划,确保工程施工按预定施工进度均衡进行。

(9)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或违反国家有关安全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环境劳动保护条例,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监理工程师有权分别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监理通报,直到指令返工、停工整顿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10)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四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调度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