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前完成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并报监理机构查验。施工准备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钻机设备及其数量能满足施工要求。
2)泥浆拌制系统,包括储料场和自动配料拌和系统、泥浆中转站等,其能力满足高峰期用料要求。
3)泥浆净化回收系统,满足槽孔废浆连续净化、回收利用的要求。
4)混凝土拌和系统,包括储料场和配料系统,能满足拌制质量和高峰供料强度。
5)混凝土拌和运输车辆满足施工高峰期浇筑运输强度要求。
6)造孔机具能适应图纸文件所示地层和成孔深度和施工进度要求。
7)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施工高峰时段供电、供水容量要求。
8)原材料(粗细骨料、水泥、粘土、膨润土、外加剂等)的储备量满足施工用料量的要求。
(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www.xing528.com)
(3)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选用及其配制方法和拌制工艺流程应经现场施工试验验证,并于开始浇筑28天前,报监理机构批准。
(4)泥浆的技术性能、制备泥浆的原材料、配合比及配制方法、工艺流程、泥浆供应使用、净化回收工艺等,均应经现场施工试验验证,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6)钻孔过程中,遇孤石、块球体或弱风化岩层,在确保孔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综合措施处理。必须采用孔内钻爆作业时,应提出孔内钻爆设计和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并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控下实施。
(7)造孔过程中,出现漏浆或塌孔现象时,承建单位除及时测试、记录浆液漏失量和塌孔等详细情况外,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并将经过、原因和处理结果书面呈报监理机构审核。
(8)各孔位、孔深、孔斜、清孔、钢筋笼的吊放等工序的检验,应在承建单位质检部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验认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9)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建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还将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10)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加强技术管理,作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并按监理机构要求,于当月25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当月作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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