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建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测量施测14天前,将有关施工测量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其内容应包括:
1)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应包括:技术设计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技术参数。
3)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历。
(2)隧洞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以下成果和资料。
1)测量仪器率定校正资料。
2)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控制网连接图。
4)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5)技术总结报告。
(3)隧洞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结合地形、地质资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开挖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
4)劳动力、材料和设备(包括辅助工程设备与设施)配置计划。
5)开挖爆破技术和方法。
6)出渣和弃渣措施。
7)灌浆施工措施。
8)通风、散烟和除尘措施。
9)供电、照明和通讯、信号措施。
10)通风、供水与排水措施。
11)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12)可能遇到的特殊地层开挖和其他特殊施工方法。
(4)隧洞工程开工7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地质条件、施工水平,完成必须的钻爆试验和设计,并将开挖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机构批准。设计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1)掏槽方式。
2)炮孔布置、孔径、孔深、方向和数量。
3)装药量、装药结构和炮孔堵塞方式。
4)采用的起爆雷管类型和起爆网路设计。
5)循环开挖进尺和单耗药量。
6)预裂或光面爆破等控制爆破参数与作业方式。
7)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5)实施锚、喷支护作业7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围岩特征和施工方法,编制作业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作业计划内容应包括:
1)锚杆材料、参数及布置。
2)锚杆注浆材料、性能和配合比。
3)锚杆施工作业要求。
4)喷射混凝土材料、性能和配合比。(www.xing528.com)
5)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
6)钢筋网的布设和要求。
7)锚、喷施工设备及性能。
8)锚杆施工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检测方法和设备)。
9)喷射混凝土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检测方法和设备)。
(6)水泥灌浆作业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
1)灌浆施工布置图。
2)施工进度计划。
3)制浆工艺及设备。
4)灌浆材料和制浆要求。
5)灌浆方法、工序、工艺、设备及计量控制方法。
6)灌浆压力。
7)质量控制和检测措施。
8)安全作业与环境保护措施。
(7)隧洞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结合开挖方法和地质条件,编制围岩变形观测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观测布置图。
2)观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3)观测仪器、设备及其性能。
4)观测仪器、设备埋没和保护措施。
5)观测方法和措施。
6)观测资料整理、分析预报方法。
7)观测专业人员设置及资质。
8)安全作业措施。
(8)隧洞工程开挖通过稳定性差或其他特殊地层7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结合现场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补充施工作业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
1)地质条件及围岩稳定性评价。
2)可能发生的不良影响及其预处理措施。
3)特殊的开挖和爆破方法。
4)特别支护措施。
5)材料和设备配置。
6)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7)施工进度计划。
(9)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同意”、“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4种。
(10)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收到承建单位申请后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11)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上述文件,因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12)除非已另行报经监理工程师特别许可,否则应在洞室开挖报经质量检测合格并完成必须的地质编录后,方可进行相应部位锚喷支护及混凝土衬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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