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单元灌浆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依据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填报《水泥灌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各种灌浆记录均需及时报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认证,才能作为计量依据,非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不予补签。
(3)灌浆工程施灌过程的验收,应在灌浆作业过程中,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各项工艺标准及14.4所列各类灌浆工程的质量检查项目和内容进行逐项验收,并将检查和验收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
(4)各类灌浆工程完工后,承建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完工验收,验收应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有关设计文件、图纸以及修改通知等。
2)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包括有关原始资料,成果资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以及技术总结等。
(5)承建单位应提交全部工程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帷幕灌浆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钻孔、测斜、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压水试验和简易压水、灌浆记录等。
2)抬动或变形观测记录等。
3)灌浆成果一览表。
4)灌浆分序统计表。
5)各次序孔灌浆成果表。
6)帷幕灌浆完成情况表。
7)帷幕灌浆孔平面布置图。
8)帷幕灌浆综合剖面图。
9)各次序孔透水率频率曲线和频率累积曲线图。
10)各次序孔单位注灰量频率曲线和频率累积曲线图。
11)帷幕灌浆测斜成果汇总表和平面投影图。
12)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一览表。
13)检查孔岩芯柱状图。(www.xing528.com)
14)灌浆材料检验资料。
15)工程照片和岩芯实物。
16)各项灌浆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7)其他应提交的资料(如质量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的灌浆等)。
(6)接缝灌浆原始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各灌区灌浆准灌证。
2)灌浆前后接缝张开度和灌浆时封面增开度记录。
3)灌区灌浆系统通水检查,预灌性压水检查,灌浆施工记录。
4)钻孔取芯、缝面槽验,压水试验以及其他检查资料。
5)灌浆成果一览表。
6)同一坝段纵缝或同一条横缝各灌区灌浆成果统计表。
7)各类检查成果一览表。
8)工程照片和岩芯实物。
9)各灌区、单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7)基岩固结灌浆和隧洞回填灌浆及接触灌浆的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所包括的内容,参照14.5(5)、(6)条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有物探测试(超声波等)则应包括物探测试成果及报告。
(8)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单元工程划分和验收要求、原材料质量检验标准等,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
(9)监理工程师只对验收合格的单元、分部工程量进行质量签证。
(10)灌浆施工过程各种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评定表格、准灌证、竣工资料等参见表式(另发)或由承建单位上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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