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坝体填筑质量控制以工序控制及施工参数为主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及碾压试验的要求:
1)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石料饱和抗压强度、干容重、孔隙率、级配、含泥量、渗透系数、超径块石等)。
2)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
3)碾压机具规格,重量、振动频率和激振力等。
4)有无漏碾、欠碾等现象。
5)坝体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
6)坝体填筑断面控制情况。
7)坝体及坡面平整度。
(2)坝体填筑施工各工序应按技术规范、碾压试验的要求和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进行。铺料应分层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凸凹不平整现象时,必须进行整平,才允许进行碾压。靠岸坡或其他边角部位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
(3)堆石坝各区之间的结合部位应遵循先填粗料后填细料的原则。对结合部位分离出的超径石,承建单位应采取措施清除。坝体与岸坡相结合处,应先填一部分细料,避免大石集中,不易碾压密实。
(4)坝体填筑材料的级配、含泥量、风化石等软弱岩体含量心须符合设计要求,超过设计标准者,不允许上坝。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填筑料,承建单位的施工监督人员、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其卸料,已填筑的不合格料必须挖除并运出坝外,填筑料中的超径石必须采取用机械方法解小处理,特殊情况需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采用爆破解小。(www.xing528.com)
(5)坝体内修建的临时施工道路,其材料应按所经过填筑区的质量要求填筑并碾压密实。通过这些临时道路的车辆不能污染坝体内的任何永久性填筑料。
(6)铺料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分离,不允许从高坡向下卸料,不得发生大块石集中,力求做到粗细石料铺料均匀,防止发生架空现象。
(7)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卸料处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每一填筑层碾压后,应按10m×1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层厚。
(8)承建单位应在填筑施工开工前56天将填筑面洒水措施计划报送业主和监理机构审批。施工中应按碾压试验及设计要求对填筑料洒水,供水系统的布设应合理,供水量应满足高峰填筑强度的要求。填筑中的洒水必须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
(9)碾压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批准的施工措施的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邻的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应不小于0.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1.5m。
(10)振动碾的工作重量、频率、激振力应定期核定,一般每3个月一次,以保证振动碾工作参数的稳定。
(11)面板下游30m以内的填筑区(包括垫层、过渡区和主堆石区)应保证连续平起,均衡上升。垫层、过渡层和主堆石区之间不允许后层面侵入前一层面。相邻各层的填筑高程差不宜超过一个堆石层的厚度,以保证各分区之间的结合良好,并达到设计规定的密实度。
(12)施工中宜采用退铺法和进占法铺料、平料,以避免颗粒分离。分离严重部位应掺混或挖除处理。
(13)垫层料的铺筑,应向上游坡面法线方向超填30~40cm。进行水平碾压时,振动碾距上游坝面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40cm。垫层填筑每升高15~25m应进行一次坡面碾压。坡面碾压应按碾压试验确定的碾压机具、方法和碾压参数进行。斜坡碾压前,应以已超填的坡面为基础进行修整,修整后的坡面,在法线方向应高出设计线10~15cm。垫层坡面防护应做到喷摊均匀密实,无空白、无鼓包,表面平整干净。当用水泥砂浆对坡面进行防护时,其砂浆表面在5m范围内不应高于设计线5cm和低于设计线8cm,并同时作好养护。施工过程中应作好施工期排水措施。
(14)下游坡面应随同相应部位坝体填筑进行,边填边护,同步上升。坡面砌石应从相邻的坝后区内的大石块中挑选,并进行加工,砌筑时禁止出现浮塞、叠砌、通缝等现象。完成后的坡面应有均匀的颜色和平整的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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