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按建设单位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各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由承建单位制定并报送监理机构及业主单位审查确定。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按建设单位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2)各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由承建单位制定并报送监理机构及业主单位审查确定。
(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验收备查资料、文件
一、原始资料
(1)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查、试验资料;
(2)主要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3)重要地质勘察资料(包括岩基和钻孔录像等);
(4)土建工程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5)基础灌浆处理资料;
(6)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测定、试验原始记录;
(7)重要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
(8)工程观测原始记录。
二、重要文件(www.xing528.com)
(1)上级批文和有关指示;
(2)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3)竣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
(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签证资料;
(5)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6)各种观测控制标点的位置图和明细表;
(7)设备、备品、专用工具、专用器材清单;
(8)工程建设大事记和主要会议记录;
(9)重要财务和竣工决算资料;
(10)重要咨询报告(业主提供);
(11)水库航运、过坝、迁建赔偿、征用土地等协议或批准文件(业主提供);
(12)工程管理范围地界图表(业主提供);
(13)经上级批准的工程运用规划(业主提供)。
上述原始资料和重要文件,在验收时供验收委员会(组)查阅;竣工验收后,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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