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耗数据计算范围
(1)大型锻件产品生产系统能耗量应包括大型锻件产品生产界区内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和二次能源量。耗能工质(如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的,均不应统计在能耗量中。
(2)未包括在大型锻件生产界区内的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耗量和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分摊到大型锻件生产系统内。
(3)回收利用大型锻件生产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不应计入能耗量中。供界区外装置回收利用的,应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内能耗中扣除。
(4)各种能源的热值应折合为统一的计量单位——kg标准煤。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可采用《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附录中给定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5)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核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应重复,又不应漏计。
2)能耗计算方法
(1)综合能耗的计算应符合《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的规定。
(2)大型锻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锻件加热工序单位能耗、性能热处理工序单位能耗、粗加工工序单位能耗的计算应按产品不同规格、不同生产方法分别进行能耗的核算。
(3)大型锻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www.xing528.com)
EZH=EJR+ECL+EJG (9-1)
式中,EZH为报告期内大型锻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标准煤/t;EJR为报告期内锻件加热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标准煤/t;ECL为报告期内性能热处理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标准煤/t;EJG为报告期内粗加工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标准煤/t。
(4)锻件加热工序单位能耗的计算。
式中,ejrsc为报告期内锻件加热工序生产系统加工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t、kW·h或m3;ejrfz为报告期内锻件加热工序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t、kW·h或m3;k为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n为能源种类数;PJR为报告期内锻件加热工序产量折100%大型锻件产量,t。
(5)性能热处理工序单位能耗的计算。
式中,eclsc为报告期内性能热处理工序生产系统加工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t、kW·h或m3;eclfz为报告期内性能热处理工序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t、kW·h或m3;PCL为报告期内性能热处理工序产量折100%大型锻件产量,t。
(6)粗加工工序单位能耗的计算。
式中,ejgsc为报告期内粗加工工序生产系统加工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t、kW·h或m3;ejgfz为报告期内粗加工工序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 t、kW·h或m3;PJG为报告期内粗加工工序产量折100%大型锻件产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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