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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7年,全球共有43个国家和17个地区已采用碳定价工具。表5-2进一步展示了目前全球已成立的主要碳交易市场。在强制性方面,现在全球的碳交易市场以强制性市场为主流,自愿性市场是强制性市场的有益补充。随着EU-ETS在200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和《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形成。

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1)分布和规模

相对于一些常见的市场来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也为很多人所不知,但自建立以来,碳交易市场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在参与者数量、市场规模、交易产品、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在参与者方面,世界上第一个碳排放交易体系建立于2002年,为英国排放交易体系(UK ETS)。截至2017年,全球共有43个国家和17个地区已采用碳定价工具(包括碳排放交易机制和碳税)。

在市场规模方面,如图5-3所示,在2013—2017年的5年间,参与碳交易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多,其覆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该排放量占全球碳排放的比例大约翻了一倍,从2013年的覆盖了33亿t的二氧化碳排放当量,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7%,上升到2017年覆盖了约80亿t的二氧化碳排放当量,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15%。

图5-3 2013—2015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和该排放量占全球碳排放的比例(数据来源:整理于历年世界银行发布的《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2)分类

在碳交易市场的分类方面,可以从强制性、地域性、行业性、交易对象等方面对其进行不同的分类。

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全球碳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两大类:基于配额的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基于配额的市场以总量控制为目标,以碳排放配额为交易标的,形成了“总量控制与贸易系统(cap-and-trade)”。基于项目的市场则以具体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为交易标的。这部分市场将项目实施后与未实施状况下进行对比,对由于项目实施产生的减排量进行核证,经过核证后的减排量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由减排成本高或无法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购入,通过抵消完成后者的减排目标。

从强制性角度看,全球碳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市场为“强制加入,强制履约”,这类市场以基于《京都议定书》建立的强制减排体系为主流。这类市场基于法律、政策或协议,强制性地纳入碳交易市场参与对象,给这些对象指定减排目标,若这些参与者未能完成减排目标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类市场为“自愿加入,强制履约”,这类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出于社会责任、组织机构形象等因素的考虑,自愿加入碳交易市场。第三类市场为“自愿加入,自愿履约”,这些市场主要以核证后的减排量为交易对象,以基于《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自愿减排量为主流,同时很多非政府组织从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的角度出发,也开发了很多自愿减排碳交易产品。

从地域性角度看,全球碳交易市场有些是全国性的,如韩国、新西兰等国的碳交易系统;有些是区域性的,如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 RGGI)、魁北克省碳排放交易系统;而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则已成为一个跨国性的碳交易大系统,包括31个国家或地区。

从行业性角度看,目前大部分碳交易系统都覆盖了多个行业,但也存在针对单一行业的碳交易系统,如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在覆盖多个行业的碳交易系统中,以工业或电力行业居多。这是因为工业或电力行业的碳排放量比较大,碳排放数据基础比较好。

表5-2进一步展示了目前全球已成立的主要碳交易市场。从中可以看出,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期,自2008年后,每年均有新的碳交易市场建立,并且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建立本国的碳交易系统。此外,一些地区级的碳交易系统也比较有特色,如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东京碳排放交易体系和加利福尼亚总量控制与贸易系统。在强制性方面,现在全球的碳交易市场以强制性市场为主流,自愿性市场是强制性市场的有益补充。在纳入行业方面,各地的碳交易市场都以工业为主,尤其是能耗高、数据基础好的电力行业纳入得较多,建筑交通行业在一些碳交易市场中也有涉及,而航空、废弃物、农业和森林在个别市场上有所涉及。

3)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U-ETS)是目前碳排放市场中规模最大、市场最为成熟,也是最为成功的排放交易机制。到2017年,该体系已运行了十二年。该体系覆盖欧洲约4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随着英国脱欧的进行,英国企业的碳排放限制和持有配额的去向有待谈判。

EU-ETS成立于2005年1月1日,但其筹建可以追溯到1998年。1998年6月,欧盟部分成员国根据《京都议定书》中8%的减排承诺目标,签署了一个费用分摊协议,同月,欧盟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提出应该在2005年前建立欧盟内部的交易体系。经过数年的讨论, 2003年10月13日,2003/87/EC排放交易法令正式生效,规定EU-ETS从2005年1月起开始交易。随着EU-ETS在200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和《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形成。

EU-ETS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可称为试验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为碳交易市场的运行积累经验;第二阶段为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可称为减排承诺期,这一时间段也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履行减排义务的时期相同,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上一阶段市场运行的经验上,完善相关机制,帮助参与国完成议定书中的减排任务;第三阶段为2013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可称为计划调整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基于前两个阶段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逐步建立欧盟统一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和排放标准;随着2020年的临近,欧盟已经在商讨第四阶段(2020年之后)的计划。

在第一阶段,参与的国家共24个。覆盖的部门主要为重点排放行业的大型企业。由于处于试验阶段,控制排放的气体种类仅为二氧化碳。具体覆盖的行业只包括能源产业、内燃机功率在20MW以上的企业、石油冶炼业、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玻璃行业、陶瓷以及造纸业等,总共覆盖大约11500家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欧盟总量的50%。在该阶段,配额的分配采取的是历史分配法,即根据控排对象的历史排放水平免费发放。此时,欧盟虽然设计了排放交易体系的结构,但各成员国的排放总量和分配给本国各控排对象的配额数量是由各成员国自己决定的,各国需提交一份国家分配方案(nation alallocation plan,NAP)给欧盟委员会,由委员会对所有NAP进行评估,以决定其是否符合EU-ETS法令规定的标准。(www.xing528.com)

在第二阶段,参与的国家共29个,减排目标是在2005年的排放水平上各国平均减排6.5%。其覆盖的范围和控制排放的气体种类方面,这一阶段各成员国可以单方面地将控制排放气体种类扩大到其他部门或涵盖更多温室气体种类,但要经过欧盟委员会的批准。具体覆盖的行业为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新增了玻璃、矿棉、石膏、近海石油和天然气、石油化工炭黑和综合钢厂等行业,总体可分为能源产业、钢铁制造与加工处理业、矿产工业和其他产业这四大类。在该阶段,90%的配额是免费的,最多可拍卖10%的排放许可;电力行业不能免费得到全部配额。

在第三阶段,欧盟计划在2020年之前,达到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0%的目标。取消NAP,以统一的排放总量限制代替。排放上限的设置参照第二阶段发放配额数量的年平均值,然后每年递减1.74%。在控制排放的温室气体方面,在前两个阶段都以二氧化碳为主的基础上,增加氧化亚氮和四氟化碳两种气体。在覆盖行业方面,欧盟正考虑逐步将航空、石油化工、制氨和铝业也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中,体系总体覆盖欧盟6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此外,在配额分配方面,将逐步实现所有的配额都通过拍卖取得。

在第四阶段,欧盟将进一步减少碳排放配额的发放,加快回收市场中多余的碳配额,对不同行业的基准线进行调整,并通过建立基金等手段,提高企业减排动力。目前,改革的框架协议已经通过,部分细节问题仍在协商中,如是否纳入航运业,如何使用现代化基金等。可以预见,EU-ETS将为欧盟实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40%的减排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但是,EU-ETS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2008年,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该体系遭到了重挫。由于经济低迷,大批企业减产导致对排放需求减少,同时,企业还在出售用不完的排放许可权,又增加了配额供应,给碳价施加进一步下行压力。碳价(排放许可权的市场价格)从2008年每吨20多欧元的高位一路跌至2013年每吨5欧元,不仅无法带动新能源的发展,甚至还拉动了煤炭的销量,使整个欧洲的减排系统走到了崩溃的边缘。2014年12月,欧盟委员会称,该系统已累计结余碳配额超过21亿t,高于一年的供应量。对此,欧盟也在反思,如何优化配额分配机制,采用市场手段,使碳排放交易市场重新恢复活力。

总的来说,作为世界上最早成立的碳交易市场之一,EU-ETS从机制设计、管理方法、产业培育、阶段性发展方案等方面都为世界碳交易市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该体系的发展经验成为诸多类似市场的参考,对世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影响极大。

4)东京都总量控制与贸易系统

东京都总量控制与贸易系统(Tokyo-CaT)是亚洲首个碳交易体系。在世界上多个碳交易市场中,它有着自己的特色:作为全世界首个城市总量限制交易计划,并且是世界首个削减对象涵盖商务楼排放的碳交易体系,它为全球城市开展温室气体减排,建设低碳城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Tokyo-CaT于2010年开始实施,但其筹建可以追溯到2002年。在2002年,东京政府实施了一个名为“创造一个温室气体交易市场”的项目,并且开始讨论建立碳交易市场的可能性。经过大量的调研和讨论,2008年7月,《东京都环境安全条例》修订稿完成,并规定201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包含所有大型排放对象的碳交易系统。

Tokyo-CaT纳入了超过1300家年总用能量超过150万L标准油的大型组织或机构。其基础排放量为2002—2007年间任意连续三年的平均排放量。配额分配方法是历史排放法,一次性发放5年的配额。Tokyo-CaT的实施分为两个承诺期,其中,第一承诺期积累下的配额量也可以存至第二承诺期使用。

第一承诺期为2010—2014年,时长5年,这一阶段给参与者的减排任务相对较轻。Tokyo-CaT将参与者分为两类:建筑和工厂,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减排目标不同。对于建筑,除了暖通系统是由区域供冷供热厂提供的建筑,减排目标为6%以外,剩余建筑的减排目标都为8%。对于工厂,减排目标都为6%。

第二承诺期为2015—2019年,时长5年,这一阶段给参与者的减排任务相对第一阶段更高。对商业建筑,减排目标从8%上升到17%;对工厂,减排目标从6%上升到15%。此外,政府还采取了一些新措施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减排,如鼓励企业使用低碳能源供应商、加强对新建项目企业的评估和披露、对数据中心的节能进行认证等。

此外,对于未纳入Tokyo-CaT管制对象的中小企业,以及东京范围以外的企业,也可将实施减排项目后的减排量通过认证后,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和抵消。但是来自东京范围以外不能超过被减排量的1/3。这样,既扩大了参与者的范围和市场的影响力,也对现有市场的配额扩大了来源,对于稳定配额价格、帮助大企业完成减排任务起到了有益的作用。

Tokyo-CaT的建设,对减少城市温室气体排放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东京政府的报告,为了减少其碳排放量,东京被纳入碳交易的企业采用了大量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改善空调和照明系统。此外,因地震重建的建筑受到碳交易实施的影响,能源管理系统水平明显提高。在Tokyo-CaT实施后的第一年,碳排放量与基准年相比减少了216万t,减少幅度达23%;经过第一承诺期,该体系内的排放量相比于基年降低了23%。

回顾Tokyo-CaT的发展,其成功的经验有几个亮点:①充足的数据资源和调研,在正式实施Tokyo-CaT前,从2002年起东京政府就强制性要求当地的大排放企业报告其碳排放,并且建立了一套监测、报告、核查机制,这为碳交易的顺利实施打下了数据基础;②灵活性,Tokyo-CaT为参与者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例如在选择基准年方面,可以在2002—2007年中任意选择连续的三年,并且考虑了地震等未预料到的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③稳定性,Tokyo-CaT有一个完整的运行框架和一个长期的减排目标,这样就降低了未来的不确定性给该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

总而言之,Tokyo-CaT是进行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一次成功实践。尤其是Tokyo-CaT在建筑减排方面的探索,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重视和碳交易市场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为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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