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总则
如果在订货合同中没有规定其他附加检验要求,买方的检验内容限于:
a)在装配过程中对阀门进行检验,应使用非破坏性检验方法;
b)查“加工记录”、“热处理记录”等;
c)按本标准4.15的要求,检查“无损检测记录”;
d)压力试验。
6.2 试验方法
6.2.1 压力试验
闸阀的压力试验符合JB/T 9092的规定。
6.2.2 壳体壁厚测量
6.2.3 阀杆直径测量
6.2.4 阀杆硬度测量
用硬度计在阀杆光杆部位测量,测量三点取平均值。
6.2.5 密封面硬度测量
用硬度计在闸板的两个密封面上的中心区域,各测量三点取平均值。
6.2.6 闸板磨损余量测量
关闭闸阀达到密封状态,测量阀体通道内下端部位闸板密封面超出阀座密封面的高度。
6.2.7 关闭件组合拉力试验
将楔式闸板、阀杆和阀杆螺母组合到一起,用专用夹具连接闸板中心、并用专用工装安装到阀杆螺母上(拉伸时,仅阀杆螺母的支撑面受力类似闸阀的安装使用状态),用拉伸试验机夹紧两个工装夹具拉伸,直至拉断破坏。
6.2.8 材质成分分析
在阀体、阀盖和闸板的本体材料上取样,钻屑取样应在表面6.5mm之下处。
6.2.9 阀体材质力学性能
用阀体同炉号、同批热处理的试棒按GB/T 228规定的方法进行。
6.2.10 静压寿命试验(www.xing528.com)
按JB/T 8858的要求进行寿命试验。
6.2.11 阀体标志检查
目测阀体表面铸造或打印标记内容。
6.2.12 铭牌内容检查
目测闸阀铭牌上打印标记内容。
6.2.13 无损检测
按本标准4.15的规定,对相关部位进行检查。
6.3 检验规则
6.3.1 闸阀须逐台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按表13的规定。
6.3.3 型式检验
6.3.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要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当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表13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e)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6.3.3.2 型式检验时采用抽样的方式。
6.3.4 抽样方法
6.3.4.1 抽样可以在生产线的终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也可以在产品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或者从已供给用户但未使用并保持出厂状态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每一规格供抽样的最少基数和抽样数按表14的规定。到用户抽样时,供抽样的最少基数不受限制,抽样数仍按表14的规定。对整个系列产品进行质量考核时,根据该系列范围大小情况从中抽取2~3个典型规格进行检验。
表14 抽样的最少基数和抽样数
6.3.4.2 静压寿命试验在已抽的产品中任选一台进行试验。
6.3.4.3 型式检验的全部检验项目都应符合表13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