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知》明确提出扩大节能、节水工作的认证范围、建立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这样的具体措施,以促进和推动我国的节能、节水工作。节能标识由于第三方介入的特点,对能效认证的结果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我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在国际协调互认方面已取得很大的进展。做好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推广节能认证标识主要是鼓励消费者购买高能效产品,并间接地引导制造商生产和销售高能效的产品,拉动市场向高能效产品转移。2004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颁发,为推动和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工作指明了方向。《通知》明确提出扩大节能、节水工作的认证范围、建立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这样的具体措施,以促进和推动我国的节能、节水工作。
(2)节能产品认证有着自己的特点和作用,主要是针对能效水平排在市场前10%~20%的用能产品,节能标识要求一目了然,为购买者提供最直接的信息,鼓励其购买高效产品,从而对高效的节能产品市场起到拉动的作用。节能标识由于第三方介入的特点,对能效认证的结果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并且正在制定将我国节能认证产品标志纳入政府节能采购目录的具体方案。同时,节能认证标志和认证结果国际协调互认已成为国际发展趋势。协调统一的能效认证体系,能够实现国家、地区间协调互认的可能性,并促进高效产品的国际间贸易。我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在国际协调互认方面已取得很大的进展。(www.xing528.com)
(3)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节能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不断促进产品能效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的有效手段;是提高我国节能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客观要求。做好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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