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质量特性管理工作项目涉及各阶段和装备各层次,包括通用质量特性要求的确定、监督与控制、设计与分析、试验与评价等各项管理活动。装甲装备通用质量特性管理工作项目应用矩阵见表2-1。
表2-1 装甲装备通用质量特性管理工作项目应用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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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
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是承制方开展通用质量特性工作的主要管理文件,是在型号总设计师的领导下由通用质量特性专项组组织编制的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中需要明确合同规定的通用质量特性要求及管理工作项目;
(2)各项通用质量特性管理工作项目的实施细则,如所需管理工作项目实施的程序、完成形式;
(3)通用质量特性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机构及其职责;
(4)通用质量特性设计约束条件;
(5)通用质量特性设计评审及签署;
(6)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评审要订购方参加及认可。
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装甲装备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制定流程如图2-3 所示。
2.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分解
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分解主要根据通用质量特性指标要求,分别建立整车系统、分系统和组部件级的不同层次任务WBS 模型。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分解是规划通用质量特性设计顶层的任务,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装甲装备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分解流程如图2-4 所示。
图2-3 装甲装备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制定流程(www.xing528.com)
3.通用质量特性评审
通用质量特性单独评审或与相关特性的要求评审结合进行,在每轮样车的每个阶段要设置转段节点和评审点。对于整车及其单独定型的部件,都要进行原理样机、初样机和正样机的研制,每轮样机要分别进行通用质量特性方案评审、工程设计评审和试验评审。在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中,要明确规定各阶段评审点的设置、主要评审内容及任务分工,提交评审技术资料等。各阶段通用质量特性评审的主要内容及时机见表2-2。
图2-4 装甲装备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分解流程
表2-2 各阶段通用质量特性评审的主要内容及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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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
(1)承制方要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负责收集设计定型之前各产品层次上出现的所有故障信息,并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及时检验和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将信息传递给订购方。
(2)承制方可参与设计定型阶段故障信息的分析,并完成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考核和评估。
(3)对于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在阶段评审时要提供阶段工作报告。
5.对承制方、转承制方和供应方进行监督和控制
(1)为保证转承制方产品和供应品的通用质量特性符合装备或分系统的要求,承制方在与转承制方和供应方签订合同时应根据产品通用质量特性的定性、定量要求,产品的复杂程度等提出对承制方和供应方监控的措施。
(2)承制方在拟定对转承制方的监控要求时应考虑对转承制方研制过程的持续跟踪和监督,以便在需要时及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在合同中应有承制方参与转承制方的重要活动如设计评审、可靠性试验等的条款,为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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