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准备】
自制肉松;
【岗位操作】
1.岗位操作流程
取肉松样品→样品封存→外观检查→滋味和气味评定。
2.岗位操作细节
(1)取样 每次取样(或每个检测小组的取样)按《GB/T 9695.19—2008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将自制肉松堆好,从堆放平面的四角和中间取适量肉松混合,总量在500~1500g用于各项检测;若肉松为袋装或听装等包装形式,当每件中肉松质量在500g以上时,随机从3~5个包装中取若干小份混合,取足500~1500g;当每件中肉松质量在500g以下时,随机取3~5个独立包装混合,总量不少于1000g。样品一般置灭菌容器中(例如灭菌不锈钢饭盒,无菌塑料袋等)立即送检,如不能及时检测需冷藏(微生物检测,最好不超过3h)。
当产品批量比较大时,可以按照《GB/T 23968—2009肉松》的取样方法操作,将1 /3样品进行封存,保留备查。如表8-5所示。
表8-5 肉松产品抽样表
(GB/T 23968—2009 肉松)
当然若要做食品生产许可(SC)审查等项目检测,要按相应的取样要求操作。例如SC审查,应在企业的肉松成品库内,随机抽取肉松产品进行检测。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kg,每批次抽样样品数量为4kg(不少于4个包装),分成2份,1份检测,1份备查。
(2)样品封存 同项目6-1。
(3)外观检查 在正常光线下目测,肉松应具有该产品应有的造型,无焦头;色泽均匀,具该产品应有的颜色,无肉眼可见杂质。
(4)滋味和气味评定 夹取肉松品尝评定,咸甜适中,具该肉松产品固有香气和滋味;油酥肉松还应酥香,油而不腻;肉松粉也应油而不腻。如表8-6所示。
表8-6 肉松感官要求
(GB/T 23968—2009)(www.xing528.com)
续表
【问题探究】
肉松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及其判定规则是什么?
肉松产品出厂前,必须经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GB/T 23968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签发质量证书出厂。一般以同一班次,同一品种生产的产品为一货批。出厂检验项目主要有:感官、包装、标签、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当检测结果全部符合GB/T 23968规定时,判为合格品;出厂检验项目不超过二项(微生物项目除外)不符合GB/T 23968,可以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符合该标准的,不得复检,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知识拓展】
1.肉松理化和微生物指标
肉松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综合参考质检总局的《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和国家标准《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T 23968—2009肉松》以及《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表8-7所示。
表8-7 肉松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要求
(摘自《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 版)》、GB 2726、SB/T 10281、GB/T 23968 和GB 2760 等)
续表
注:①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②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③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要求。
2.肉松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当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原料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均要进行型式检验。
当肉松型式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脂肪、蛋白质、氯化物、总糖、淀粉、铅、镉、汞、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全部符合GB/T 23968的规定时判为整批合格;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两项(微生物项目除外)不符合GB/T 23968的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不符合该标准的,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超过两项或微生物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该标准的,则判为该批不合格,不得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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