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腊肠制品的感官品质检测方法

腊肠制品的感官品质检测方法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定腊肠滋味、气味 合格的产品入口咀嚼后,腊香味纯正浓郁,具有腊肠固有的风味,无异味,无酸败味;滋味鲜美,咸甜适中。若抽取腊肠作为发证检验产品,须在企业的腊肠成品库内,随机抽取腊肠产品进行发证检验。GB/T 23493—2009规定腊肠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包装、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为不定期抽检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GB/T 23493—2009,则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验。

腊肠制品的感官品质检测方法

【岗前准备】

腊肠成品;

白托盘、刀、砧板、锅、饭盒、煤气灶电磁炉、铁盆等。

岗位操作】

1.岗位操作流程

腊肠外观、组织状态检查→洗净、蒸熟→评定滋、气味。

2.岗位操作细节

(1)腊肠外观、组织状态检查 将腊肠约500g置于白托盘中在自然光下(或相当于自然光的相同照度环境)观察腊肠的外表并切片。合格的腊肠外表有光泽,外形完整,长短、粗细均匀,肠衣紧贴肉馅,表面干爽呈现收缩后的自然皱纹,无黏液,无霉点;肠体坚实或有弹性,切片性良好;瘦肉呈红色、枣红色,脂肪呈乳白色且色泽分明。

(2)评定腊肠滋味、气味 合格的产品入口咀嚼后,腊香味纯正浓郁,具有腊肠固有的风味,无异味,无酸败味;滋味鲜美,咸甜适中。

【问题探究】

1.腊肠应具备怎样的感官指标要求?

腊肠的感官指标一般参照GB/T 23493—2009的规定。优质产品形态,如图5-5所示。

表5-2 腊肠感官要求
(GB/T 23493—2009 中式香肠)
(www.xing528.com)

2.腊肠如何取样?

若抽取腊肠作为发证检验产品,须在企业的腊肠成品库内,随机抽取腊肠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kg,每批次抽样样品数量为4kg(不少于4个包装),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按《GB/T 9695.19—2008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采样人员同时认真填写取样报告(内容应包括样品标签要求的信息;被取样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生产日期;产品数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取样目的、会对样品造成影响的气温和空气湿度等包装环境和运输环境,及其他相关事宜)。

图5-5 优质腊肠形态

GB/T 23493—2009规定中式香肠,须以同日或同一班次、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当批量≤1000箱时,应选取其中的6箱作为6个样本来进行检测,每箱(样本)随机抽足2kg作为检验样品,且须将1 /3样品封存备查,当每箱(样本)均合格时,才认定合格,只要发现不合格样品即判定整批为不合格(合格判定数Ac为0,不合格判定数Re为1);当批量位于1001箱至3000箱时,应选取其中7至12箱作为7至12个样本,每箱(样本)随机抽足2kg作为检验样品,并将1 /3样品封存备查,当不合格箱(样本)数≤1时,判定整批合格,当不合格箱(样本)数≥2时,判定整批不合格(合格判定数Ac为1,不合格判定数Re为2);当批量≥3001箱时,应选取其中13至21箱作为13至21个样本,每箱(样本)随机抽足2kg作为检验样品,并将1 /3样品封存备查,当不合格箱(样本)数≤2时,判定整批合格,当不合格箱(样本)数≥3时,判定整批不合格(合格判定数Ac为2,不合格判定数Re为3)。

【知识拓展】

腊肠理化及微生物指标要求

腊肠理化及微生物指标要求,如表5-3所示。

表5-3 腊肠理化及微生物指标要求
(2010 版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GB 2730—2015;GB 2762—2017;GB/T 23493—2009;NY/T 843—2015)

续表

注:①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②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③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要求。④《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T 23493—2009中式香肠》均未列出微生物指标要求。微生物指标参照《NY/T 843—2015绿色食品 畜禽肉制品》列出。

GB/T 23493—2009规定腊肠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包装、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为不定期抽检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若遇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料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则必须进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GB/T 23493—2009,则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验。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GB/T 23493—2009,判为合格;若型式检验项目中不超过3项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GB/T 23493—2009的要求,判为不合格品;若型式检验项目中超过3项不符合GB/T 23493—2009的要求,不予复验,直接判为不合格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