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准备】
自制盐水火腿;
【岗位操作】
1.岗位操作流程
取样→样品封存→外观检查→切片性、组织状态、滋味和气味评定。
2.岗位操作细节
(1)取样 每次取样(或每个检测小组的取样)按《GB/T 9695.19—2008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随机从3~5块大于500g的盐水火腿上取若干小块混合,取足500~1500g;或直接取3块至5块小于500g的火腿混合,使得总量不少于1000g。置灭菌容器中(例如灭菌不锈钢饭盒,无菌塑料袋等)立即送检,如不能及时检测需冷藏(微生物检测,最好不超过3h)。
当然若要做食品生产许可(SC)审查等项目检测,要按相应的取样要求。例如SC审查,应在企业的火腿成品库内,随机抽取火腿产品进行检测。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kg,每批次抽样样品数量为4kg(不少于4个包装),分成2份,1份检测,1份备查。
GB/T 20711—2006规定熏煮火腿应进行型式检验,样本数量参照表4-4抽取,将其中1 /3样品进行封存,保留备查。从每个样本中随机抽取2kg作为检验样品。如表4-4所示。
表4-4 盐水火腿抽样表
(GB/T 20711—2006 熏煮火腿)(www.xing528.com)
(2)样品封存 操作同前面项目。
(3)感官评定 根据产品的感官要求,用眼、鼻、口、手等感觉器官对产品的外观、色泽、组织状态和风味的质量好坏进行评定。注意实验室要符合GB/T 13868—2009规定,实验室用水应为双蒸水、去离子水或经过过滤处理除去异味的水。盐水火腿按GB 2726—2005和GB/T 20711—2006规定应评定产品肉色、质地和风味,特别留意有无异味、有无酸败味、有无异物。如表4-5所示。
表4-5 盐水火腿感官要求
(GB/T 20711—2006 熏煮火腿)
注:熏煮火腿指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精选、切块、盐水注射(或盐水浸渍)腌制后,加入辅料,再经滚揉、充填(或不充填)、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火腿类熟肉制品。
【知识拓展】
盐水火腿理化和微生物指标
盐水火腿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综合参考质检总局的《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以及《GB/T 20711—2006熏煮火腿》的要求。如表4-6所示。
表4-6 盐水火腿理化与微生物指标
(摘自《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 版)》)
续表
注:①依据GB 2726—2005、SB/T 10280—1997、GB 2760—2014等。②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③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④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按GB 1930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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