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末,神圣罗马帝国已经变成了一个毫无尊严与荣耀的政治现象,已经“既不神圣,也不是德意志民族的,更不是帝国。”于是,他们派出家族中的年轻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力三世之子马克西米连去和勃艮第公国公爵大胆查理侄女玛莉结婚,由此得到了尼德兰以及一大片勃艮第领土的陪嫁,实力大大加强。勃艮第公国,这个当年与法兰克人一同南下的日耳曼族建立的国家,在当时的欧洲还是一个活跃的角色,一度富可敌国。
哈布斯堡家族原本认为与勃艮第的联手将使双方在欧洲政治舞台上无往而不胜,不但因为两国占据了有利的地缘政治态势,而且勃艮第人素以善战闻名。大胆查理之父——菲利浦大公曾创立了强大的金羊毛骑士团,这是一支继圣殿骑士团、医护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后新一代的骑士武装力量,与嘉德骑士团同时,这支武装力量将威慑神圣罗马帝国和勃艮第共同的宿敌——法国,一切似乎都很完美。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从英法百年战争中凝聚出的法国民族意识,低估了法王路易十一的狡诈,法国决不会容许在英法百年战争中站在英国人一边的勃艮第公国生存下去(英法百年战争中,正是勃艮第人俘获了贞德并将她交给英国人处死)。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又纠合了一批贵族结成“公益联盟”对抗法王,双方遂于1477年交战于南希,这一年正是查理之女玛丽与马克西米连两个年轻人喜结良缘的一年。战斗中,大胆查理和他的骑士团重装上阵,面对主要由瑞士农民组成的步兵方阵,他们不屑一顾。一列列勃艮第骑士按照传统列队,放下面罩,端起长矛,排成冲锋队形向眼前似乎不堪一击的队伍冲去。在此前的数百年间,还没有一支步兵队伍能经得住这些重甲骑士的冲击(图7-43、图7-44)。
但是,这些衣着简陋凌乱的步兵没有丝毫慌乱,当骑士距他们还有一百多米时,步兵队列前方伴随着火光爆发一阵巨响,冲在前面的几名骑士被巨大的石弹击中落马,更多的是战马受惊拖着骑士遁逃。就在剩余的骑士们感觉矛尖快刺到目标时,最前面几排步兵放平长矛,甚至将矛的尾端顶在地面,霎那间一堵尖利的可怖矛墙出现在骑士面前。战马是聪明的,它们怕矛尖甚于骑士的马刺,纷纷急停、转向,将重甲骑士摔下马来。少数躲不开的,则连人带马一起戳在了尖利的矛尖上。一部分骑士幸运地冲进方阵,步兵方阵尽管被打开了缺口却没有崩溃,前三排长矛兵后的一排士兵手持比矛短小的斧头枪(顶端为枪,一面有斧刃,一面有钩)将骑士从马上勾下来。但这些身披25kg铠甲而且视野狭窄的骑士笨拙地试图站起时,枪尖已经刺进了咽喉、腋下的铠甲缝隙……
图7-43 大胆查理服饰形象
图7-44 马克西米连服饰形象
没用很久,这些装备简陋的步兵就上演了一场经典的步兵战胜重装骑兵的战役,历经两代人苦心建立起来的骑士团此役全军覆没,马克西米连的岳父大胆查理阵亡,显赫一时的勃艮第公国就此一蹶不振。这支树立了传奇般功勋的步兵队伍,命中注定将成为一场伟大军事变革的领军者,他们的名字震撼了16世纪的欧洲,并在五百年以后还伴随着教皇的圣堂,他们就是——瑞士雇佣兵。
瑞士长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民族构成上也是以德意志人为主,至今全国还有65%的人讲德语。从1273年鲁道夫一世开始,瑞士的巴塞尔、苏黎世、伯尔尼等城市就出现独立倾向,最终结成8个州的瑞士同盟并向外扩张。直到1477年与勃艮第大军交战于南希时,瑞士军队的主力都是步兵,这固然有当地山区多不利于骑兵作战的原因在内,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瑞士以畜牧业和农业为主,国家贫困财力不足造成的,至于瑞士依靠精密制造业后来居上成为发达国家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艰苦的自然环境培养了瑞士人淳朴剽悍的民风,长期与法德两大国作战的历史又赋予了他们尚武精神。按照同时期意大利著名军事理论家马雅基弗利(他还是《君主论》的作者,为后来君主制的民族国家成立奠定了理论依据)在《兵法》中的解释,瑞士人的善战精神和独特步兵战法是有社会历史背景的:“瑞士人贫寒,但很看重自由,故此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总是奋起保卫自己的家园,以免遭德国公爵颐指气使的凌辱。德国人的财富使他们有能力组建骑兵。瑞士人贫穷,无力这样做,只能用步兵抵御敌人骑兵的现实迫使他们转而从古人的军事机制中,从能够顶住骑兵疯狂攻击的武器中去求取自身的安全。”因此,瑞士步兵方阵广泛装备了长矛和斧头枪、钉锤枪等善于对抗骑兵的武器。武器的优势绝非瑞士军队崛起的唯一要素,这支军队赖以成名的秘密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纪律。面对锋利长矛和滚滚而来的铁骑,步兵方阵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就会如雪崩一样瓦解,这在以前是不乏先例的。瑞士兵强悍的战斗力和新鲜的步兵方阵战法成为欧洲各界关注的对象。
内忧外患,困辱交加,风雨飘摇,马克西米连意识到只有拥有一支自己的武装力量,而不再依靠诸侯,才能应对如此险恶的态势。创建常备军需要国家为之配备武器装备,并定期发饷,无疑耗资巨大,注定不会为束缚他手脚的“帝国参政团”批准。况且当时欧洲诸国处于一个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情况,且不说神圣罗马帝国这样政治上分崩离析,民族成分极为复杂的帝国,就连法国这样民族认同感较强的国家都没有把百姓武装起来的勇气,谁能保证他们不会掉转矛头对准自己。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兵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更有瑞士雇佣兵在战法、组织模式上的经验。因此,仿效瑞士雇佣兵,在德国境内组建德国雇佣兵组织,让士兵和基层军官自行负担轻武器与基本装备的费用,皇帝只在作战期间雇用他们并发饷,无仗可打时由他们去自谋生路,这无疑是一个短期看来简单可行的办法。历史将证明,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转折点,不但马克西米连将以此实现自己重振哈布斯堡家族的宏图大业,而且无论是对欧洲政治局势、对德国社会发展,对军制、军械与军服的演变都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图7-45、图7-46)。
图7-45 德国雇佣兵群像之一
图7-46 德国雇佣兵群像之二
要组建一支军队,首先要有人——指挥官、士兵和专业技术人员。有了最高指挥官,基层军官也不难寻觅,在当时的德国,由于大小诸侯间的相互倾轧,众多小诸侯和骑士丧失了自己的领地以及收税的特权,不得不利用武器从事一些打家劫舍的勾当,久而久之便受雇于一些大诸侯。较早期的一支典型雇佣军武装多以一名穷骑士为核心组建,这名骑士有战马,装备长枪和全副盔甲。陪伴左右的是几名扈从,骑士在从家乡附近招募一些无地的穷苦农民,装备一些便宜的长矛和弩(这两种兵器所需要的训练程度都较低)。一支最小规模的雇佣兵队就出现了,他随时愿意为出钱最多的雇主去卖命,如果雇主违约就背叛他,如果雇主在富庶地段和他们解除了合同,他们就顺便打劫。
马克西米连和弗伦茨贝格的做法是充分利用这一现成的模式,只是将其扩大化和正规化。他们授权给穷困的小诸侯与骑士后裔担任团长去招募雇佣军,这些团长再拉拢一些家臣和朋友作副团长,招募几位会读书写字的没落贵族后裔做参谋。当然还需要一位牧师,在作临终祷告方面必不可少。这样,一支队伍的指挥结构就成型了。雇佣兵队伍中的另外三种人——旗手、乐手和鼓手也各有用处,旗手高举色彩鲜艳的大旗,既鼓舞士气,又指明编队的方向,乐手和鼓手则是指挥系统的一部分。步兵,在什么时候都是一支部队的主力,16世纪初,德国南部由于连年战乱,生产、生活遭到极大破坏,失业市民与失地农民数量众多,招到足够的人手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从中挑选体格健壮和不拖家带口的。这样一来,既然普通百姓扛上武器就成了士兵,那么民服就成为特殊形式的军服,并发挥军服的诸多功能。上文提到过从瑞士兵独特的战斗经历而推广向全欧洲的切口装,当时几乎全欧洲男女都盛行穿戴有切口的服装和鞋帽,只是这种切口装在德国被发展到了一个难以置信的程度。具体做法就是把外面一层衣服切开,剪成一条条有秩序排列的口子。有的平行切割,有的切成各种图案。人们穿着时,由于处在不同部位的切口连续不断地裂开,所以不规则地露出内衣或这件衣服的内衬。这样,就使得两种或多种不同质地、光泽和色彩的面料交相辉映,互为映衬,并且忽隐忽现,因此产生出前所未有的装饰效果。这种服装在欧洲又与填充式服装结合,产生了西班牙人那种特殊的南瓜裤。这种切口装饰的服装一直流行到16世纪,即使20世纪的男夹克上,黑蓝面料切开后内衬红布料的款式仍然在流行,可见其影响之深远。这样一来,一支队伍行进时军容的古怪绚烂只能用“Very intersting”来形容。
曾经有一种流传已久的说法,认为这种服饰在作战中具有“乔装打扮,不易暴露,攻其不备”的功效。这一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值得怀疑的。按照服饰军事学的理论,伪装是军服的视觉形态功能之一,具体分为环境伪装(包括自然环境伪装和人造环境伪装)、军人身份伪装、等级身份伪装、交战身份伪装四大类。显然,这种花花绿绿、异常醒目的服饰不适合伪装于自然环境中;军人身份伪装意指军人穿用民服,伪装于平民中间,主要指游击战中避免强大对手报复和情报战中获取信息等,尽管雇佣兵身穿民服,但是在正规作战中这种伪装不起作用;等级身份伪装是指官兵服制接近,以免高级指挥官成为狙击手的靶子;交战身份伪装是指在渗透作战中故意穿用敌方服装。显然,雇佣兵奇特服饰不适用于上面任何一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即这种宽大、轮廓模糊、颜色斑斓的服装可以使敌方在拼刺时不易找到致命部位,甚至刺中衣服肥大的填充物部分,只是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具体战例来支持,因而不能写进服饰军事学体系成为伪装的一种类型。总的来说,雇佣兵的奇特服饰是一个时代民间时尚流行的产物,而非任何特定战略战术要求的结果,根据比对也不具有任何伪装的效用。即使因为过于奇特使对手惊讶以至放松戒备(这种例子发生过),也只适用于最初的阶段,尤其是在大半个欧洲都流行开这种服装后,其还具有多少威慑效果就很值得怀疑。
从一开始的兵员素质上看,德国南部的市民和农民远不如瑞士山民那样吃苦耐劳,但是他们更具有灵活性。当瑞士人死抱着长枪方阵战术不变的时候,德国人已经广泛招募火绳枪手,并把它们放到了一个远比以前仅是“履行古时弓箭手和投石手执行的任务”更重要的地位。在一次次与他们的主要对手——瑞士雇佣兵对抗的战斗中,德国人都采取稳妥的防守态势,并等待焦躁的瑞士雇佣兵主动进攻,这样他们就可以充分发挥方阵周围火绳枪手的巨大威力。当敌人方阵进一步逼近后,火绳枪手就退到长矛兵的身后,这些长矛长“9肘”(马基列维利记载,合现在4.5~5m),尽管和历史上声名赫赫的7m马其顿长矛还有差距,但已经足够制约敌人骑兵的冲击了。在铠甲之外,他们的服装和初创时并无太多不同,只是1520~l535年间切口装之风愈演愈烈,有的切口很长,如上衣袖子和裤子上的切口可以从上至下切成一条条的形状,有的切口很小,但是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或斜排,或交错,组成有规律的立体图案。一般说来,在手套和鞋子上的切口都比较小,而帽子上的切口倒可以很大,使帽子犹如怒放的花朵一样,一瓣一瓣地绽开着。至于裤装,尽管德国人也喜欢当时流行的填充式裤装,但是他们更喜欢裤身宽松的步兵裤,而不喜欢西班牙风格的球状南瓜裤。这种步兵裤每一裤管上有4个透气孔眼,在此之前曾有过16~18个孔眼的裤形。裤管内的填充物不再是鬃毛或亚麻碎屑,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丝线。长矛兵是对抗骑兵的主力,撰写于1519~1520年的《兵法》曾这样评价:“此种武器(长枪)不仅最适用于抵御敌骑兵的攻击,而且还能战而胜之。此种武器加上此种队形使德国人勇气倍增,以致有1.5万名或者2万名德国步兵的队伍便能无所畏惧地去冲击敌人的任何骑兵。在近期25年间,我们眼见的这类战例还真不少。”
同样在长矛手掩护下,并和其配合作战的还有戟兵和剑士,前者的功能还是将敌人骑兵从马上勾下并消灭之。马基列维利这样描写戟:“长三肘(约合1.5m以上,这一表述似乎比画作上见到的要短,似乎2.5~3m更恰当),带有长柄斧类型的铁质头部的木杆”。剑士则是德国雇佣兵广泛使用的一种特殊力量,在《古韵意大利》和本书前几章讲到过罗马人的短剑和西欧骑士的长剑,但是随着骑士作战方式的消亡,骑士长剑进一步分化,一部分更加短小,甚至于在和平时期成为一种装饰品。这一时期的德国平民尤其喜爱佩戴剑刃并不锋利的短剑。有人甚至同时将几支短剑排列一起佩戴在身上。这些短剑往往被佩成扇贝形或者叶片形,而且还要系上饰带。最讲究的是饰带颜色应该和系带长衣的内衬颜色一样。这种短剑在战时就演变为了全员佩戴在腰间的决斗剑,这种剑较短适于自卫。但是,另一方面,步兵为了有效对抗骑兵,需要将剑进一步加长以增大攻击范围,这和中国唐代出现双手握持的陌刀是一样的出发点。在德国,这种尖细的长剑最长甚至达到1.8m,重3.5kg,一般长约1.3m。这样的长度显然无法插入任何剑鞘,只能扛在肩上,因此剑柄前一段有皮革包裹。由于必须双手抡持,因此也称多手剑,使用这种武器的剑士既可以在长矛兵的掩护下,挥剑横斩马腿以阻击骑兵,也可以直接用剑攻击骑士铠甲的缝隙处,还可以在近身搏杀时利用对方长矛兵长矛过长运转不便的机会加以攻击。
前面说过,哥特式是一种风格,是一种时尚,时尚的特点就是要不断推陈出新,这一强大的动力来自于女性(部分时候还有男性)追求自身独特性的心理,以及为了迎合这种心理而不断改换设计的商人。这一切都决定了,当人们不能再通过让自己的哥特式尖头鞋比别人更长、更醒目时,一种新的时尚必然要开始流行。这是一种比武力更强大的力量,任何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都无法与之对抗,只有投身其中,而且乐此不疲。代替哥特式尖头鞋的是一种宽大的圆头鞋,也恰如其分地体现了物极必反的古谚。那么,根据军事服饰与民服同受社会时尚流行变化影响这一原则,哥特式铠甲的尖头鞋,甚至各处尖利的锐角轮廓都要加以改变。这就是15世纪与16世纪之交德国铠甲大幅度革新的深层次原因。
由于哥特式盔甲已经落伍,马克西米连的事业是从1500年出现于德国的“过渡式铠甲”开始的。这种铠甲废除了夏雷尔式头盔,取消了尖头铁靴,将胸甲改为整块铁板,使整件铠甲的实用性再次压倒装饰性。为了防止长矛攻击腋下的薄弱环节,还加上了两个形似小圆盾的腋甲。以这种铠甲为起点,马克西米连采纳盔甲技师孔拉·佐森霍夫的建议,对盔甲形制作了进一步改进。将肩甲上的冠板进一步加大以保护颈部,将护腿甲进一步加大,以至成为类似蓬蓬裙的形式,这种看上去一体的护腿甲实际由四层构成,内部由皮带相连可以滑动。这些形式上的变化只是新型铠甲优越性的一个方面,马克西米连最得意的莫过于在工艺上的突破——冷锻造、卷边和隆条。
“冷锻造”对应于一度流行欧洲的“热锻造”,电视上经常出现工匠用铁钳夹持着烧红软化的铁板,另一手抡锤锻打使之成型的画面,这就是热锻。热锻的缺点在于红热状态下锻打成型的铁板冷却后金属分子会变得稀疏,从而影响强度。另外,在红热状态下以铁锤锻打也难以保持精度。马克西米连与他的盔甲技师孔拉吸取了当时弗兰德地区的冷锻技术,这种技术首先利用“退火”使铁板软化,冷却后工匠可以手持铁板进行精细的锻打。同时冷锻压缩了金属分子间的距离,使之更紧密,铁板硬度更高(图7-47)。
图7-47 马克西米连着铠甲上阵
卷边则是采用冷锻法后得以出现的新工艺,在以前的哥特式铠甲上,由于热锻工艺限制,铠甲边缘都是切边处理,毛糙锋利。马克西米连与孔拉则将新盔甲的边缘内卷,使之成为卷边。既使甲板边缘光滑不易伤人,又无形中加强了铁板的强度。此种做法的优势不言而喻,只是成本较高。在重视精兵政策和装备生产的德国,卷边工艺从此一直延续,经历神圣罗马帝国、普鲁士公国、第二帝国、魏玛共和国,直至“二战”时期,德军的M1935式头盔一直是卷边处理,直到后期战线吃紧,败象显露后才改为切边。
新铠甲不再是由大量平面组成,而是锻打出大量的隆条,这些隆条沿着铠甲的弧面放射开来,雍容优雅,令人印象深刻。隆条的装饰功能只是其中之一,能够增强防御性能才是最重要的。孔拉认为,为了提高防御性能,沿着加厚甲板的老路走下去只会进入死胡同,而当时防护面积最大的铠甲已经重达25kg,接近人体负重的极限。过重的铠甲已经不是提高而是减低了骑士或重装骑兵的生存能力,他们不但难以发挥格斗技术,甚至落马后都难以依靠自身力量站起身来。基于此,在一块较薄的甲板上锻打出大量隆条,并使甲板与身体保持一定距离,可以有效防止铠甲被洞穿或造成对人体的钝伤。这一原理很简单,一张纸可以向横竖两个方向很轻松地被折叠,但是当你在竖直方向上将其折叠几次,再将其横向折叠就会变得异常困难,这正是利用了纸张的侧向支撑力。对甲板来说是一样的道理,通过在整件盔甲(小腿甲除外)锻打隆条,这种新盔甲可以在防护性能不减的前提下将重量降至20kg,这是一个对骑士和战马都比较合适的重量。(www.xing528.com)
这种采用了众多新科技、新工艺的盔甲,被后世称为“马克西米连式盔甲”,鉴于这位皇帝在其中付出的巨大心血,他当之无愧。一方面,他拥有了一身足以令自己为之骄傲,令朋友为之羡慕,令对手为之嫉恨的铠甲,并以此装备自己的贵族骑士。他身穿全套马克西米连式铠甲骑马行进的版画确实壮观不已。另一方面,马克西米连铠甲经过简化,保留上半身铠甲后广泛装备了德国雇佣兵部队,尤其是重骑兵和前卫长矛手,一时大大提高了部队的防御性能,也整肃了军容。特别是前卫长矛兵普遍身穿简化版的马克西米连式铠甲,后来变为进一步简化的其他类型,但大致形制相近,可以保证他们面对敌人滚滚铁骑时的勇气,以及起码的生存能力。
马克西米连创造以他名字命名的新式铠甲,其出发点还是为了实战,这种铠甲的优美隆条主要是为了防护各种现实的杀伤手段。不但德国雇佣军广泛装备这种半身铠甲,而且由于这种半身铠甲的性能与形制更适合海上民族的需要,从而广泛装备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的探险队。就在马克西米连逝世的1519年,西班牙冒险家科尔特斯率领的军队就是穿着这种改进了的半身盔甲登上墨西哥沿岸,并最终摧毁了生机勃勃的阿兹特克文明,在剑与火中开始了西班牙语美洲的历史。但是也需要看到,随着步兵作战已经成为大势所趋,骑士制度的衰落不可避免。马克西米连在组建了一支实力雄厚的步兵部队同时,还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制造铠甲,很难说这行为具有很高的性价比。但是作为一个特定过渡背景的人物,马克西米连的言行不可避免地带有过渡和相互矛盾的特征。他也认识到了骑士制度的落伍。当然,他没能成为自诩的“最后一个骑士”。此后欧洲铠甲相继又经历了文艺复兴式、豪华式、英国的格林尼治式等等不一而足,总的特点是装饰越发华丽,防护越加严密,也更少考虑大规模生产的问题。同时,无缘在战场上一展身手的骑士将过剩的精力发泄在了比武场上,铠甲也越来越向着适应对抗比赛而非实战需要去发展,设计制造的出发点上已经更多用于骑术比赛和徒步格斗了。最终,显赫了数个世纪的骑士铠甲变为各大古堡走廊中的陈列,追忆着主人祖上的勇武精神,也不乏单独的胸甲和臂甲被主人作为礼服穿着的情况。
提出动议与设想,招募并训练人员,研制生产铠甲和火炮……经过如此艰巨的努力,一支新军被建立起来以贯彻马克西米连的政治意图。尽管大炮还异常笨重,需要很多牛车来拉动,尽管皇帝要向部队中的各队长按时发放薪金,在自己不雇佣他们时也不能阻止他们为敌人效力。但是,这些都不足以与他取得的成就相比,在马克西米连皇帝的政治手腕与军备生产工作中,在统帅弗伦茨贝格尽心尽力的训练中,这些穿着奇特切口装的雇佣步兵们成为全欧洲最强悍善战的部队,他们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一个属于“Landsknecht”(德国雇佣兵)的世纪。
1511年,法王路易十二再次入侵意大利,神圣罗马帝国、教皇、西班牙等结成神圣联盟,马克西米连依靠这支新型的武装力量再次与法军交战,第二次意大利战争就此展开。此后经历1513年的马刺大捷等一系列战役,德国雇佣兵部队在弗伦茨贝格的率领下为帝国赢得了多次胜利。尽管马克西米连到死也没有看到1525年神圣联盟对法军的帕维亚大捷,但是他有理由自豪,因为他的两项创举——德国雇佣兵和马克西米连式铠甲都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马克西米连于1519年去世,当时欧洲已经一致公认他已经成为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后世对他的评价颇为中肯,认为他有绅士风度,有冒险精神,这也是他“最后一个骑士”之名的由来。最重要的是他一开始财力匮乏,最后却凭借高超的政治技巧和毅力获得了很高的地位,这一点尤其令人钦佩。他死后,他的孙子即查理五世,继承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王室的宝座,开创了哈布斯堡王室事业的巅峰。至于帝国雇佣兵的统领弗伦茨贝格,他则有幸成为能为祖孙两代皇帝效命的将领之一。不管是在帕维亚战役中,还是在镇压16世纪20年代德国农民起义时,他都一马当先,令查理五世颇为器重。由于他在组织与训练帝国雇佣兵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后世一般把弗伦茨贝格而非马克西米连称为“德国雇佣兵之父”。1528年他在平息部下哗变时被杀,其子卡斯佩继承父业同样成为一名著名雇佣兵将领,到弗伦茨贝格之孙一代无嗣,家族就此终结。但是他的名字并没有在德国历史中消失,1943年,第三帝国组建了第十武装SS(党卫军)师,并将其命名为“弗伦茨贝格”师,尚武之风一脉相传。
至于战争的主角——德国雇佣兵,这些“Landsknecht”凭借技术和应变能力上的优势,逐渐取代瑞士雇佣兵一度不可动摇的地位,慢慢将瑞士雇佣兵挤出野战场。尤其是,1522年比科卡一战,查理五世的德国雇佣兵大败法王的瑞士雇佣兵。此役后,瑞士雇佣兵开始慢慢转为担任各君主的卫队,得以进一步发挥他们忠诚的优点。法王的瑞士卫队直到1789年大革命还在和革命者作战,教皇成立于1504年的瑞士卫队今天还坚守着圣彼得大教堂,尽管切口装已经随着时代的变化有所改进,但是依然手持传统的斧枪,成为世界军服发展史上的活化石。
随着马克西米连和弗拉尼茨贝格的辞世,他们一手创建的Landsknecht也开始走下坡路,军纪日益败坏,队伍日渐消亡,不久连Landsknecht这个名字也被“Kaiserlicher Fussknecht”(帝国步兵)所取代。Landsknecht的消亡意味着基本忠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德意志雇佣兵部队的解体,新一代的德国雇佣兵逐渐成为欧洲各国君主竞相雇佣的主力,不管是在英国、法国、爱尔兰,更多的德国人参与进这门红火的生意,不问信仰、不问国家,凭借自己强悍的战斗技能成为雇佣兵市场上的抢手“商品”。到17~18世纪很多小诸侯干脆将自己的全部臣民出租出去,就连美国独立战争中都能看到这些德国雇佣兵搏杀的身影……尽管战功赫赫,尽管声名远扬,尽管作战方式新颖,作战效果显著,但是这一切都不应该使人忘记雇佣兵的弊端。首先,包括德国雇佣兵在内的雇佣兵群体总的来说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们为钱作战,不但会随时倒向出钱最多最及时的一方,而且还会为了保证活着拿到酬金而故意拖延避战。1525年帕维亚战役直到三十年战争这一百多年间,欧洲罕有伤亡巨大的陆战,不能不说和雇佣兵作战模式有很大关系。雇佣兵作战的弊端还包括专业化一直得不到提高、士兵军服杂陈、装备五花八门、拖家带口等,17世纪初甚至出现过一支3.8万人的部队后面跟随12.7万家眷的极端情况。这些编外人员中还包括一应妓女、商贩,一遇到敌人来袭或发饷的日子,免不了鸡飞狗跳一番。最糟的是,雇佣兵军纪极差,所到之处无不劫掠一空,可想而知对当时德国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造成多么巨大的破坏。这也是雇佣兵的本质使然,即使今天,新时代的雇佣军——私人防务承包商在伊拉克等地仍不时枪击平民惹出命案,激起民愤。这一切都注定了雇佣兵无论多么善战,都不能为一个健全的有志向的国家所依靠。历史上太多这样惨痛的例子:靠雇佣兵作战的迦太基亡于罗马斗志昂扬的义务兵,而当罗马人不再愿意当兵,转而开始雇佣日耳曼人当兵时,灭亡的隐患也埋下了。1453年,最后依靠雇佣兵苟延残喘多年的东罗马帝国也亡于奥斯曼帝国之手。在谋求改变不尽如人意的雇佣兵体制时,两个人口稀少的北欧国家尼德兰和瑞典励精图治,锐意变革。一百年后,他们编练的新军将令德意志诸侯们新奇不已,开启一个新时代。
由于教廷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特殊关系,教会阶层在德国拥有的财富多得令人难以想象,当时全德国土地的三分之一属于教会。当马克西米连皇帝上台了解实情后,不由惊呼:“教皇在德国的收入比皇帝多100倍,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尽管由于本质上的妥协性,马克西米连令这种情况继续了下去。但是,当利奥十世以给圣彼得大教堂募集资金之名派人在德国兜售赎罪券时,任德国多所修道院副主教的马丁·路德,觉得不能再容忍下去了。他不但勇敢宣传自己的观点,就是在和教皇本人的辩论中也指出教会的管辖权“不是神授的权力,而是人的任命或帝王的任命造成的”。1520年,面对教会和继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查理五世的压力,路德毅然发布了3本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小册子,在其中他提出了三个神学假说:因信称义、《圣经》具有至高无上地位以及“信教者皆为牧师”,这些成为后来新兴路德派宗教的纲领。以这种新教为纲领,德国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闵采尔起义和“鞋会”起义一度席卷德国大部,可惜最后还是被皇帝与诸侯的雇佣兵残酷地镇压下去。
尽管后来路德立场转变,但是宗教改革的大潮却在欧洲不可阻挡地扩散开来,人们开始泛指所有既非天主教、也非东正教的基督教徒为新教徒。这样一来,宗教信仰的改变难免会成为政治对立的导火索。德国最具影响力的七大选帝侯中,美因茨等三位大主教自然属于旧教阵营,而巴拉丁选帝侯、勃兰登堡与萨克森选帝侯都属于新教。因此国王崇信旧教,民间的新教实力强大的波希米亚就成为影响力量平衡的关键。果然,1618年在这里发生了“抛出窗外事件”,以此为界,在新教联盟和旧教阵营间爆发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战争——三十年战争。在第一回合中,旧教联盟彻底击败新教诸侯。但战争发展到第二阶段,信奉新教的丹麦国王克里斯钦四世率军介入三十年战争并节节胜利,旧教联盟一时岌岌可危。此时,一位波希米亚贵族华伦斯坦,自告奋勇要替信奉旧教的皇帝招募一支大军,凭借他的慷慨、手腕与万贯家财,他很快募集了一支4万人的雇佣大军与丹麦国王克里斯钦四世的部队对峙。
这样两支军队在战场上的对峙局面一定是极为华丽的,双方的军人既不会像法兰克王国时期那样衣着简陋,披散头发,也不会像20世纪那样简洁、实际,追求效率。17世纪初期,正是巴洛克风格的时代。这一时代的艺术普遍以壮观、追求华丽动感为目标,在服装风格上,尽管欧洲各国还各有差异,但总的来说具有华丽的普遍特征。克里斯钦四世的一幅肖像画可以提供当时北欧地区的着装风格,他的服装上装饰了有规则的图案。紧身上衣下摆部分仍然很窄,装饰着垂边,前襟上的纽扣很密;那种非常宽松的灯笼裤,极像布鲁姆女式灯笼裤的造型。16世纪胯间的剑带变为宽大的肩带,并已经在贵族间广泛使用,克里斯钦的儿子,克里斯钦皇太子曾把这种军用肩带高高地系在背上,这条军用肩带所打成的蝴蝶结很大,上端高过左肩,下端垂至膝关节处。
在德国雇佣兵的服装方面,切口装已经不再流行,从16世纪下半叶德国服装开始向西班牙风格靠拢,这当中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兼任西班牙国王的原因,但更主要正是由于当时西班牙在欧洲盛极一时的缘故。16世纪西班牙人彻底征服了阿兹特克文明与印加文明,不计其数的黄金白银被运回欧洲,极大刺激了西班牙的购买力。于是西班牙人的南瓜裤和豆荚式紧身上衣也在包括德国的全欧洲流行开来。西班牙王室的权威直至1588年无敌舰队的覆灭方才告终,而西班牙风格的服装还又流行了一段时期。后来,来自法国和佛兰德地区的风格也都在影响着德国服装。珍藏至今的一幅德国格斯道夫·阿道夫王子肖像比较清晰体现了17世纪40~50年代德国服装的轮廓,最醒目处是裤管前方及两侧都有缎带打成的玫瑰花形结;而且通身都绣着漂亮的图案,长筒袜的式样及护腿上的佛兰德式双褶边说明了这是当时德国贵族界很时髦的装束。
1631年,德瑞两军对阵于莱比锡附近的布莱登菲尔德,此时华伦斯坦由于功高震主,引起皇帝和帝国内其他诸侯的猜忌已经第一次辞职,他的部队也暂时解散。这次与瑞典和萨克森联军对峙的是由老将蒂利率领的帝国军队。按照那个时代的通例,两军于清晨在原野上列好阵势。场面蔚为壮观,一个个数百数千人组成的方阵整体排列,将领们身着甲胄,宽大的装饰精美的肩带披挂在右肩,吊挂长剑于左髋。不戴头盔的军官都戴着宽边帽,上面有各种颜色的飘带和羽毛,在服饰接近的帝国军队和萨克森军间(双方都是德国人,只不过信仰不同),就以宽边帽上带子以及其他服饰的颜色划分敌我阵营,帝国军帽子上饰带的颜色为白色,部分人还在臂上缠着白色毛巾。萨克森军则为绿色。夸张滑稽的切口装时代已经过去,剪裁合体的紧身上衣配肥大马裤的时代已经到来,还有不多的军官斜披着潇洒的斗篷。双方的将领和中级军官都穿着当时流行的矮帮靴子,鞋头较方,鞋跟短粗,最主要的是靴口宽大并大多数时候向下翻折以露出带有精美花边的长筒袜,这固然不太舒服,但一点痛苦在这个讲求男性美的时代是无关紧要的。
尽管同样身处纷飞的弹雨中,瑞典军过硬的心理素质与严明的纪律优势显露无遗,战线虽然不断被打出巨大的缺口,但整个队形依然保持完整,看不出丝毫混乱的迹象。与之相比,帝国军的左翼,一支由蒂利副将巴本海姆领导的骑兵却忍耐不住了。这是一支全新的骑兵部队,他们就是“Kürassier”,德国历史上的重甲骑兵。这些骑兵依然身穿全副铠甲,从外形上看,他们只是比当年的骑士少了单独的腿甲与铁靴,转而将以前悬挂于胸甲上的护腿甲加长,甚至一直垂到膝盖处,这种铠甲也因此被称为“四分之三盔甲”。腿上则穿厚重皮靴防护。同样,胸甲被特别加厚并锻打出中间的棱线以求对抗正面射来的枪弹,今天依然保存下许多留有枪弹凹痕的胸甲,显示工匠们的这种期望曾一度得到了满足。从其他方面看,这种铠甲也是以防枪弹而非传统的冷杀伤兵器而设计的,铠甲外观上不必要的装饰都被去掉,带有几分简约的力量之美。巴本海姆的这支5000人的骑兵部队是帝国军队的时瑞精华,他们身上的四分之三铠甲为了防锈漆成黑色,同时还有黑色斗篷搭配,一袭黑衣,向任何敢于挑战的对手散发着不祥的威慑。
1713年以后,由于军队的战术越来越以火力和机动性为要素,大部分士兵就不再将盔甲视为防护的首选,因为穿戴盔甲不但不能阻挡住穿透力越来越强的枪弹,还会制约自己的动作。这种革命性的变化也是人体护甲发展史上的一种客观规律:当由于护甲重量太大以至穿着者的灵活程度低过某一个临界点后,人们就开始倾向于通过放弃防护来获得彻底的机动性,以躲避硬杀伤手段。这一临界点是不断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作战人员的负荷(包括护甲、装备、补给品等)不能超过自身体重的三分之一。当护甲和其他装备的重量超过这个限度,穿着者从增强防护上获得的好处就被机动性下降的弊端所抵消,即付出与收获开始失衡。因此,对于军用防护服的穿着者和制作者来说,制作和穿着任何一件防护服都要根据当时兵器的杀伤性质和杀伤范围来决定。
1757年,腓特烈大帝率部在罗斯巴赫迎战以法军为主的联军,此战役中一个最为后世研究者津津乐道的是当腓特烈察觉对方动向,命令骑兵部队迅速转移以占据有利阵位时,由于行动太快甚至使敌方将领产生普军是在退却的错觉。他们不久就为自己的这一误判付出代价。年仅33岁的骑兵将领席德里兹率领38个中队共4000名骑兵运动到波尔曾山地后方,注视着联军毫无警惕地排着行军纵队前进。席德里兹以一摇烟斗为号,所有普军骑兵倾巢而出。冲在最前面的是普军骑兵的精华——胸甲骑兵,阳光下他们的摩亮的胸甲闪闪发光,高高挥舞的马刀令人胆寒。联军中的法军军官卡斯特里后来记载下了自己的恐惧:“我们还没有能够排成队形,普军的全体骑兵就冲上来了,好像一面坚固的墙壁,以极高的速度推进。”这种强大的冲击力和严明的纪律体现了腓特烈长期严格训练的成果,现在他们挥舞马刀在联军阵中反复冲杀了四次之多,刀锋闪过血光四溅。冲锋过后的普军骑兵并未恋战,在联军反应过来前撤出。随后,普军炮兵大发神威,惊人的射速给溃退的敌军造成了不计其数的杀伤,并为重整的普军骑兵创造了再次痛击联军的机会。此战役腓特烈率领的普军击溃人数远胜于己的法军,即为战史上著名的罗斯巴赫会战(图7-48)。
图7-48 腓特烈大帝像
这一次,与古代战场上盔甲闪耀,长矛林立的壮景迥异,这时的陆战场自有一番别样的美。普军步兵身穿红色军服,这应该是自英国克伦威尔新模范军的红色军服发展而来。两条白色武装带呈“X”型分布于左右肩,分别吊挂弹药包和军刀。白色裤子紧紧抱住双腿,软皮靴筒裹住硬皮军靴。头上则依然是那个时代男子普遍佩戴的假发,再戴上普鲁士特有的尖顶帽。就那个时代的技术水平而言,这身军服剪裁合体,利于机动。颜色统一,醒目,便于己方军官指挥,更可震慑敌人。一列列队形严整的普军步兵在密集弹雨中从容不迫地装弹、击发和行进,无情地挤压着奥军的防线,战况发展至最激烈时,腓特烈甚至投入了他的近卫军,终于得以击退奥军。当奥军骑兵好不容易集结起来准备反击时,又遭到了身穿绿色制服的普军轻骑兵和龙骑兵的突袭。由于不担负冲锋任务,普军轻骑兵不穿铠甲,马刀、马靴都更为轻便,以突出灵活性。
在普遍身穿绿色军服的普军轻骑兵间,还有一群黑色身影引人注目,他们不再是当年令全欧洲闻风丧胆的黑骑士——德国雇佣兵骑兵。他们来自普鲁士军队的精华——近卫轻骑兵团。不管他们特殊颜色的制服是否是对黑骑士的模仿,他们头上带有骷髅徽记的军帽都是令人震撼的。这取意对腓特烈大帝之父——“节俭国王”腓特烈的纪念,在其葬礼上打出了上有骷髅图案的旗帜。为了纪念父皇,腓特烈大帝于1741年成立了近卫轻骑兵团,规定他们一律身穿可怖的黑色制服,头上的军帽则绣上象征死亡的骷髅图案。此时他们正在轻骑兵统领普特卡迈尔率领下绕道敌军后面攻击,充分发挥自己轻便敏捷的特长。在敌军侧翼,是贝鲁斯率领的龙骑兵,龙骑兵实质是骑马的步兵,具有较强的机动性,但主要下马作战,并担负执勤巡逻等任务,此时他们也骑马投入追击战,令奥军的退却变成了大雪崩。
罗斯巴赫战役和鲁滕战役是腓特烈大帝的军事艺术最高峰,也令全欧洲见识了新型普鲁士军队的强大战斗力,更令普鲁士人的自信与自豪空前高涨。这两次胜利带来的荣耀与辉煌深深刻印在所有普鲁士人的集体无意识中,成为后来俾斯麦等人进一步强国强军寻求统一之路的深层次精神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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