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由无形到有形,当然不是在一朝一夕突然实现的。可是无论其雏形期经过了多么漫长、多么艰苦的历程,当它已经具备雏形以后,就显得迅速、从容得多了。尤其当具备了一种特定形式以后,宛如躁动良久、喷薄而出的红日一样,富有朝气,势不可挡。
服装分类造型,仍然属于服装发展的早期阶段,但已不是最初的探索,而是经过一段艰苦探索之后的结果了。以下分装的形式为例,早期探索中有以兽皮披在上身,连同遮盖腹、臀的;也有只在腰间垂下,不顾及上身的;还有的干脆只以一条带子系在腰际,然后由一端打结,无论从前至后,还是从后至前,都是穿过胯下,再系回到腰间……诸如此类探索之后,至服装分类造型时期,已基本上有了上下分装的形式。那就是上衣护住胸背,不管有袖还是无袖,但都有一个圆洞形的敞领,有了肩,同时有了开襟的形式。这种开襟可以从胸前正中开,也可以在一侧腋下开,还可以斜着使前襟成三角形,以一角向后裹去。总之,类同今日概念的上衣形态出现了。而腰下以一块布横裹护住腹、臀部的服装,也基本上有了一个比较恰当、适用而且通用的长度,那就是最短也要垂至耻骨以下,再长可到膝上、齐膝、膝下、踝骨甚至更长。这种被称作裙子的下装,也由单纯缠裹过渡到筒状,必须是从头上或脚下才能穿起来的式样,当然,还可以用一块布裹成裙子,只不过开始注重整体形态了。应该说从这个时候起,开始有了可以称得上有意设计造型的衣裳了。当把这两者合为一体时,就被人们以最形象和最通俗的称谓去予以认同。这个关于上下分装的例子,只是万千服装有意造型例中的一个,可以从它的过程中体会一下服装造型产生的普遍规律。
初期,男女服装性别差异甚微,这从埃及的胯裙、地中海一带的围巾式缠绕长衣和项饰来看,确实差异极小:上衣下裳,其式样也几乎分不出男性和女性有多少不同。这说明,在人类文化尚未全面展开的时候,以服装形象来区别男女的意识,还未在人类头脑中建立。人们只是本能地感觉到性别的差异,而未从文化意识上去主观要求形成性别之间的服装差异。实际上,人们感觉到的,只是生物的人。这里显现出人类初始阶段的自然属性的比重,同时意味着人类服装起源中“性差别”需要,但例证还不充分。
当然,早期服装中确实存在过性别差异的表现,那只是适应人类对异性的吸引,而不是显示体貌形象的差异。因此也就不必、也不可能以服装的特定形式去区分男女。不仅这样,还可以从中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服装刚开始有意造型时,人们还未想去欣赏异性的整体着装形象,即未进步到纯审美的层次上,而只是停留在对异性性征的关注上,它直接被人的生存和繁衍的本能驱使着。从服装有意造型初期男女服装性别几乎无差异一点上,又一次证实了本书在服装成因中所提到的观点。(www.xing528.com)
服装这一时期的特点,还表现在年龄特别是身份上的差异也不明显。这比较好理解,当然不外乎社会文化的进程低,直接决定了服装在整个群体内部的无差异性。为什么我们将此归结为文化,而不归结为工艺呢?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公元前2459~公元前2289年苏美尔人的宝石饰品,就已经是精巧细致、巧夺天工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收藏了这一地区这一时期的许多宝石饰品,说明那些以水晶石、青金石、红玛瑙以及其他黄金制作的饰品,在环形之上还有精美的动物形象;引人注目的漂亮的大耳环,每一只都是用两个空心的大娥眉月形合成的。举此例旨在说明,当时人们制作服装的工艺水平虽然不如后代先进,但是以那样的实力,足以使男女性别、身份、地位以及年龄的差别用着装形象区分开来。然而,他们没有那样做。关键不是早期服装一定简单,而是人们并不需要这样做。
服装发展到有意设计造型并使之分类,即符合身体各部位的需求,这使得服装本身确实走向成熟了,服装本身的社会地位也提高了。它所蕴涵的文化成分越来越多,以至发展至今的人类社会根本离不开服装。虽然说“民以食为天”,但那是从人的自然属性来认识,若说社会的人,尽管“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可是开门之前肯定是要穿好衣服的。所以说,服装分类造型即意味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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