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沙是河流系统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水沙平衡主要是指河流中下游的冲淤平衡。为了输沙、排沙,维持冲刷与侵蚀的动态平衡,需要一定量的生态用水量与之匹配,这部分用水量就称为输沙用水量。在一定的输沙总量要求下,输沙水量直接取决于水流含沙量的大小。由于水流含沙量的多少、流量的大小以及其他水沙动力条件的不同而异,输沙量也因此发生相应的变化。对于北方河流系统而言,汛期输沙量约占全年输沙量的80%以上,即河流输沙功能主要在汛期完成。因此忽略了非汛期较小的输沙用水量,通过人工调节、控制河流含沙量、充分利用汛期洪水较大的输沙能力,以维持河流形态的动态平衡,是有效可行的河工手段。同时在人工调水调沙手段的作用下,利用汛期较大的洪水量和含沙量完成输沙要求,也将有利于水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将汛期用于输沙的水量作为河流生态用水的一部分,并取得河流汛期输沙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Ws——输沙用水量;
St——多年平均输沙量;
Cmax——多年最大月平均含沙量的平均值;
Cij——第i年第j月的月平均含沙量;
n——统计年数。
根据上述内河水系的生态用水计算理论,由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水文资料以及河流基本生态用水模型及河流输沙量生态用水模型,可以计算出山西省主要支干河流系统的生态用水量,见表5.28。
表5.28 山西省各流域的基本生态用水定额表(www.xing528.com)
注 各河流多年平均输沙量、最大月平均含沙量、最小月平均流量,统计年限1956~1987年。涑水河输沙量很小,输沙生态用水量可以忽略。
而后,根据各主要流域及各级生态区内河系分布的具体情况,计算统计出山西省各级生态区内河流系统的生态用水总汇,见表5.29。
表5.29 山西省各级生态区的河流系统生态用水总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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