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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用水类型的界定与划分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山西省主要生态用水量,由于省内的主要湖泊、湿地面积极小,对于总的生态用水量来说影响甚微,故忽略不计。

生态用水类型的界定与划分

4.1.3.1 山西省生态用水类型界定

综上所述,从流域生态系统角度习惯将生态用水按河流空间分界划分河道外生态用水量和河道内生态用水量。河道内生态用水量主要应包括:①保持河流系统一定的稀释净化能力的,以及保持水体调节气候、美化景观等功能的水量。②维持合理的地下水位所必须入渗补给水量等。③维持河流低滩植物和水生生物栖息地、动物饮用等所水量。④维持河口地区生态平衡所需水量。⑤维持河流系统水沙平衡的输沙入海水量。⑥维持河流系统水盐平衡的输盐入海水量。河道外生态用水量主要包括:①河道外天然和人工植被用水量(含平原绿化和绿洲防护林带)。②水土保持生态用水量,指由于水土保持措施拦蓄的降雨径流量(其大部分通过入渗转化为土壤水,用于植物生长所必需的蒸散而消耗)。③维持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用量。

(1)山西省河道内生态用水量。山西省没有直接入海的河流,且多为山区河流,河口问题、排盐问题可以忽略,河流也基本不存在鱼类洄游的问题。人工饲养动物的饮用水属于畜牧业用水,而野生动物饮水虽属于生态用水的范围,但因数量很小,亦可忽略。河流污染自净等用水量,因山西省河流地表水资源利用率极高,大部分河流基流量受水库调蓄或境外分配水量控制,对总的生态用水量影响不大。由于地处黄土高原,河流输沙量较大,需用一定量的水。因此,本文将山西省河道内生态用水量界定为河流生态基流量和输沙排沙用水量。

(2)山西省河道外生态用水量。是山西省主要生态用水量,由于省内的主要湖泊、湿地面积极小,对于总的生态用水量来说影响甚微,故忽略不计。因此,河道外生态用水最主要是与植被生态建设有关的用水量,其中包括山区植被生态用水、水土保持生态用水、平原造林绿化用水和草地建设用水。

关于作物用水量,属于农业生产领域的问题,与农业灌溉、旱作栽培技术、作物品种等有关,不作为生态用水的范畴,但作为消耗性用水,在降水资源水量平衡分析中考虑。(www.xing528.com)

4.1.3.2 山西省生态用水类型划分

为将生态用水与传统水资源统一起来,进行降水资源平衡分析,结合以上生态用水量的界定,可按水资源的消耗变化情况分为消耗生态用水和非消耗生态用水。就山西省来说,消耗生态用水与河道外生态用水,非消耗生态用水与河道内生态用水在分类内容上是一致的。从生态系统角度看,消耗生态用水即为绿色植物用水,非消耗生态用水即为无机环境生态用水。因此,本文在生态用水研究和计算采用以下划分方案(图4.1)。

图4.1 山西省生态用水类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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