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机件的肋、轮辐及薄壁等,如按纵向剖切,这些结构都不画剖面符号,而用粗实线将它与其邻接的部分分开。当零件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轮辐、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平面上时,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如图6-22所示。
图6-22 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孔的画法
(2)当某一图形对称时,可画略大于一半;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对于对称机件的视图也可只画出一半或四分之一,此时必须在对称中心线的两端画出两条与其垂直的平行细实线,如图6-23所示。
图6-23 对称机件的简化画法
(3)对于较长的机件(如轴、连杆、筒、管、型材等),若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为节省图纸和画图方便,可将其断开后缩短绘制,但要标注机件的实际尺寸。
折断处的表示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用波浪线断开,如图6-24(a)所示;另一种是用双点画线断开,如图6-24(b)所示。
图6-24 断裂画法
(4)当机件具有若干相同结构(齿、槽等)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只需要画出几个完整的结构,其余用细实线连接,在零件图中则必须注明该结构的总数,如图6-25所示。
图6-25 相同结构要素的简化画法
(5)若干直径相同且成规律分布的孔(圆孔、螺孔、沉孔等),可以仅画出一个或几个,其余只需用点画线表示其中心位置,在零件图中应注明孔的总数,如图6-26所示。
图6-26 成规律分布的相同孔的简化画法(www.xing528.com)
图6-27 滚花的画法
(6)对于网状物、编织物或机件上的滚花部分,可以在轮廓线附近用粗实线示意画出(GB/T16675.1-1996中将网纹的细线改为粗线),并在图上或技术要求中注明这些结构的具体要求,如图6-27所示。
(7)当图形不能充分表达平面时,可用平面符号(相交的两细实线)表示,如图6-28所示。
图6-28 表示平面的简化画法
(8)零件上对称结构的局部视图,如键槽、方孔等,可按图6-29所示的方法表示。
图6-29 局部视图的简化画法
(9)机件上的一些较小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达清楚时,其他图形可简化或省略,如图6-30所示。
图6-30 机件上较小结构的简化画法
图6-31 斜度不大结构的简化画法
(10)机件上斜度不大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达清楚时,其他图形可按小端画出,如图6-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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