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负责核电项目核准。审定国家能源局上报的核电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审核核电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和核准。国家能源局负责核电日常管理。牵头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核进出口审查及管理等。各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当地核电工作。各核电企业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满足要求的核电项目,负责向国家发改委上报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负责核电项目核准。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电作为重大项目,按照最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要求,由国务院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核电相关事项审定或审核。衔接平衡核电规划和国家发展规划。审定国家能源局上报的核电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审核核电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和核准。
国家能源局负责核电日常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等。
国家核安全局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以及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www.xing528.com)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负责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核进出口审查及管理等。
各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当地核电工作。拟定或批准本省核电发展相关规划,受省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核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满足要求的核电项目,可配合向国家发改委上报项目申请报告。
各核电企业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培育良好的核安全文化,建立和完善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核电全寿期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对满足要求的核电项目,负责向国家发改委上报项目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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