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2月8日,周恩来总理在听取上海缺电情况的汇报时指出,要靠核电解决上海和华东用电问题,二机部不光是爆炸部,而且要搞原子能发电。这一天成为我国核电发展的起步之日,我国首座核电厂工程也因此被命名为“七二八”工程。
1981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等五委一部《关于请示批准建设30万千瓦核电厂的报告》。1982年6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工业部正式上报《关于请示批准30万千瓦核电厂厂址定在浙江省海盐县秦山的报告》。同年11月,国家经委批复同意核电厂址定在浙江海盐县秦山。1982年12月30日,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出了建设秦山核电厂一期工程的决定,并于1983年6月1日破土动工。
秦山核电厂一期工程采用了当时国际上成熟的压水堆技术,建设单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由我国自主承担整个电站的设计、建造、设备供应和运营管理工作。秦山一期于1991年12月15日0时15分首次实现并网发电,成为我国大陆投产的第一台核电机组。秦山核电厂一期工程是我国和平利用核能的重大突破。(www.xing528.com)
1983年6月,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专家论证会,提出了我国核能发展“三步走”战略,以及“坚持核燃料闭式循环”的方针。之后在《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主要任务,继续明确了坚持热堆、快堆、聚变堆“三步走”的技术路线。
核能发展“三步走”的战略是:热中子反应堆—快中子反应堆—受控热核聚变堆。即第一步发展热堆核电厂,建设以压水堆为代表的热中子反应堆,满足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核电发展需要;第二步发展快中子增殖堆核电厂及配套的核燃料循环系统,提高铀资源利用率;第三步突破受控核聚变技术,利用氘、氚等资源,实现聚变能的商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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