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历史与发展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历史与发展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来说,截至目前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分为了四个阶段。该机构的设立,有效地预防了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随后,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规程等一系列安全技术规范相继出台,安全监察体系基本得以建立。第三阶段:安全监察体系快速发展、日臻完善的阶段自从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就进入了快车道。其内设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历史与发展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同特种设备的发展息息相关。可以说,特种设备的发展促进了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保障且推动了特种设备健康地发展。总的来说,截至目前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分为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创建、探索的阶段,第二阶段是安全监察体系基本建立阶段,第三阶段是安全监察体系快速发展、日臻完善的阶段,第四阶段是开创监管体系新格局的阶段。

第一阶段:初创、探索阶段

这一阶段的时间为1955至1982年。1955年4月25日,天津一棉纺织厂一台在用的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了较为重大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此事件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1955年7月,国务院批准仿照苏联安全监察模式,在劳动部设立安全检查局。该机构的设立,有效地预防了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随后,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规程等一系列安全技术规范相继出台,安全监察体系基本得以建立。可以说,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是从承压类特种设备开始的。

第二阶段:安全监察体系基本建立阶段

这一阶段的时间为1982至2003年。1982年2月,根据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实践和国情,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首次提出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确定了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内容、方法,明确了安全监察机构的职权,提供了构建安全监察与检验“双轨体制”的法规支持,成为我国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以来的重要立法工作里程碑。

但是,此时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仅依据行政规章开展,实施较为困难,缺乏法规的支持。1998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和电梯、起重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整体从劳动部划转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专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2001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总局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改称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强化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安全监察工作。(www.xing528.com)

直至2003年3月,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令应运而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首次明确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7个大类设备统称为特种设备。

第三阶段:安全监察体系快速发展、日臻完善的阶段

自从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就进入了快车道。从2003至2018年,特种设备领域相继出台了各类行政法规及标准上百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属于公共安全管理的范畴,随着我国经济在21世纪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的要求也显得更加迫切。2009年,国务院第549号令对2003年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了修订,将特种设备重新定义为了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8个大类的设备。至此,现行的8个大类特种设备正式出现。2014年,一部特种设备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从此,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又迈向了更高的层次,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提升到了国家法律的层面。

第四阶段:开创安全监察体系新格局

2015年0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响应《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划,于2018年03月21日新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的职责,统一划归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其内设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019年0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精简整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2019年02月,为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为新时期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新模式提供了明确的指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