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是指生产工人在单位时间(工时)的费用。《水利工程设计概 (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 号文件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分别确定了枢纽工程、引水及河道工程分级工资标准,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4 个档次,与定额中的劳动力等级相对应。编制概算时应分别计算。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按年日历天数365 天,减去双休日2×52 天、法定节日10 天后,年应工作天数为251 工日/年。年非作业天数指气候影响施工、职工探亲假、开会学习培训、6 个月以内病假等在年应工作天数之内而未工作的天数,每年非作业天数平均按16 天计。年应工作天数251 天减年非作业天数16 天,为年有效工作天数235 天。年应工作天数内年有效作业天数的工资系数为251÷235=1.068。日工作时间按8 工时/工日。
(1)基本工资:4 个岗位等级。
1)基本工资的组成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组成。①岗位工资是按照职工所在岗位从事的各项劳动要素测评结果确定的工资;②年功工资是指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随工作年限增加而增加。
2)基本工资见表4-4。
表4-4 基本工资表(六类地区)
3)地区工资系数见表4-5。
(2)辅助工资:4 种津贴。指在基本工资以外,以其他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的各种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按国家正式文件规定享受生活费补贴的特殊地区津贴计入基本工资)、施工津贴、夜餐津贴和节日加班津贴等。标准见表4-6。
表4-5 地区工资系数表
表4-6 辅助工资标准表
注 初级工的施工津贴标准按表中数值的50%计取。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
2.人工预算单价计算公式及标准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公式及标准见表4-7。
表4-7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注 计算夜餐津贴公式中的百分比,枢纽工程取30%,引水及河道工程取20%。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初级工按规定的50%计。
(二) 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费是建筑安装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中型项目材料费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所占比重一般在30%以上,尤其是那些用量多、对总投资影响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木材、粉煤灰、油料、火工产品、电缆及母线等,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从供应地运到工地分仓库(或堆放场地)的出库价格。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5 项。
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 (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
从工地的材料总库运到分仓库所发生的场内运杂费应计入材料预算价格;而从工地分仓库到各施工点的运杂费用已计入定额内,在材料预算价格中不予计算。
运输保险费=材料原价×材料运输保险费率
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率(3%)
注意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基数中没有运输保险费。
2.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加至工地的运杂费。
材料预算价格采用信息价时,实际计算是否增加运杂费,要结合项目的建设地点和信息价的发布地点和覆盖范围,以及项目的实际施工方案确定。
(三) 施工用电、 水、 风预算价格
施工用电、水、风价格是编制水利工程投资的基础价格,其价格组成大致相同,由基本价、能量损耗摊销费、设施维修摊销费3 部分组成。
1.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按用途可分为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两部分。生产用电直接进入工程成本,包括施工机械用电、施工照明用电和其他机械用电,构成工程直接费。生活用电是指生活文化福利建筑的室内外照明和其他生活用电。水利工程概(估)算中的电价计算范围仅指生产用电,生活用电因不直接用于生产,应在现场经费内开支或由职工负担,不在施工用电电价计算范围内。
水利工程施工用电一般有两种供电方式,即外购电和自发电。外购电也称电网供电,是指由国家或地方电网和其他电厂供电,是水利工程施工的主要电源;自发电是指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自建柴油发电厂、水力或燃煤发电厂发电,通常用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供电,作为自备电源或在用电高峰或紧急情况下使用。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1)基本电价。基本电价是施工用电电价的主要部分。外购电的基本电价,是指供电部门按国家或地方规定收取的单位供电价格,包括电网电价及各种规定的加价(如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燃料附加费等加价)。自发电的基本电价,是指发电厂的单位发电成本。
(2)电能损耗摊销费。外购电的电能损耗摊销费,是指施工单位与供电部门从产权分界处(供电单位收费计量点)起,到现场各施工点最后一级降压变压器低压侧止,在所有输配电线路和变配电设备上所发生的电能损耗摊销费。
自发电的电能损耗摊销费,是指从施工单位自建发电厂的出线侧(或电厂变电站出线侧)至现场各施工点最后一级降压变压器低压侧止,所有变配电设备和输配电线路所发生的电能损耗费用。
(3)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指摊入电价的变配电设备的基本折旧费、修理费、安装拆除费、设备及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费。规定电压等级 (枢纽工程35kV,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10kV)及以上的变配电设备除外。
2.施工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摊销费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施工用水价格计算的关键是确定各种供水方式的台时总费用及台时总出水量。
(1)基本水价。基本水价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高峰用水量所配备的供水系统设备,按台时产量分析计算的单位水量的价格。(www.xing528.com)
(2)供水损耗摊销费。供水损耗是指施工用水在储存、输送、处理过程中的水量损失。在计算水价时,损耗通常以损耗率的形式表示。
水量损耗率(%)=损失水量÷水泵总流量×100%
(3)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是指摊入单位水价的水池、供水管道等供水设施的维修费用(注:水池、供水管道等供水设施的建筑安装费已计入施工临时工程中的其他临时工程内,不能直接摊入水价成本)。由于该项费用难以准确计算,编制设计概(估)算时,一般可按经验指标0.02~0.03 元/m3 摊入水价(原0.01~0.02 元/m3)。
施工用水价格,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供水系统所配置的水泵设备 (不包括备用设备)的组时总费用和组时总有效出水量计算。计算公式为:
水价(元/m3)=水泵组时总费用÷ (水泵额定容量之和×K)÷ (1-供水损耗率)+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
式中:K 为水泵出力系数,又称能量利用系数,可取0.75~0.85;水泵组时总费用为各水泵台时费之和。
3.施工用风价格
水利工程施工用风主要用于石方、混凝土、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时施工机械(如风钻、潜孔钻、凿岩台车、混凝土喷射机、风水枪等)所需的压缩空气。一般由自建供风系统供给。
压缩空气可由固定式空压机或移动式空压机供给。前者供风量大、风源可靠、成本低,并可根据用风负荷调节风量。后者机动灵活、管路短、损耗少、临时设施简单,但成本较高、风量调节困难。为保证风压、减少管路损耗,顾及施工初期及零星工程用风需要,一般多采用分区布置供风系统,以由多台固定式空压机组成的供风厂为主,并辅以适量的移动式空压机供风。编制设计概(估)算风价计算时,对分别设置几个供风系统的,应按各系统供风量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综合风价。
施工用风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摊销费和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四)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时费是指一台施工机械正常工作1 小时所支出和分摊的各项费用之和。施工机械使用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机械种类和《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1.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内容组成
台时费是计算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中机械使用费的基础价格。现行部颁的施工机械台时费由两类费用组成。
(1)一类费用:分为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含大修理费、经常性修理费)和安装拆卸费,在定额中以货币金额表示。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寿命期内回收原值的台时折旧摊销费用。修理费指机械使用一定台时,为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维护保养、保管等所需的费用。替换设备费指机械正常运转时耗用的替换设备用品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件等费用。安装拆卸费指机械进出入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部分大型机械的安拆费不在台时费中计列,按现行规定已包括在其他施工临时工程项内。
(2)二类费用:分为人工、动力、燃料及消耗材料,以实物量表示。在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中,以台时实物消耗量指标表示。编制台时费时,其数量指标一般不允许调整。该项费用取决于每台时机械的使用情况,只有在机械运转时才发生。人工指机械运转时应配备的机上操作人员;动力、燃料指保持机械正常运转时所需的风、水、电、油、煤及木柴等。
2.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方法
(1)根据施工机械型号、性能等参数,查阅定额可得第一类费用。
(2)根据定额中的人工工时、燃料、动力消耗量及相应工程项目的人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出第二类费用,即第二类费用=Σ(人工及动力、燃料消耗量×相应单价)。
(3)施工机械台时费为第一类费用与第二类费用之和。
(五) 砂石料单价
砂石料是砂砾料、砂、碎石、砾石、块石、条石等骨料的统称,是基本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和砌石等构筑物的主要建筑材料。砂又称细骨料,粒径小于或等于5mm。卵石、碎石又称粗骨料,粒径大于5mm,卵石由天然砂石料中筛取,碎石用开采岩石或大卵石经人工或机械加工而成。将各级粒径粗骨料颗粒按适当比例配合,使骨料的孔隙率及总面积都较小,以减少水泥用量,达到混凝土要求的和易性。混凝土粗骨料级配分为四级,见表4-8。
表4-8 混凝土粗骨料级配表
常用的骨料单价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系统单价法,二是工序单价法。
1.系统单价法
系统单价法是以整个砂石料生产系统[从原料开采运输起到骨料运至搅拌楼(场)骨料料仓(堆)止的生产全过程]为计算单元,用系统单位时间的生产总费用除以系统单位时间的骨料产量求得骨料单价。系统生产费用中的人工费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劳动组合计算的人工数量,乘以相应的人工单价求得。机械使用费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机械组合所需机械型号、数量分别乘以相应的机械台时单价。
2.工序单价法
工序单价法按骨料生产流程,分解成若干个工序,以工序为计算单元,按现行概算相应定额计算各工序单价,再累计计算成品骨料单价。
骨料生产由覆盖层清除、毛 (原)料开采运输、筛洗加工、成品骨料运输、弃料处理等工序组成,天然骨料的工序包括覆盖层清除、毛料开采运输(陆上开采运输、水上开采运输)、预筛分、筛分冲洗、成品骨料运输、弃料处理等。人工骨料的工序包括覆盖层清除、碎石原料开采运输、碎石粉碎、碎石筛分、制砂、成品骨料运输、弃料处理等。
骨料单价的计算步骤如下。
(1)收集料场、工程量、混凝土配合比有关基础资料。
(2)了解生产流程和施工方法(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主要设备型号、数量)。
(3)确定单价计算的基本参数(覆盖层清除摊销率、弃料摊销率)。
(4)选用现行定额计算各工序单价。
(5)计算成品骨料单价。
块 (片)石、条 (拱)石、料石单价是指将符合要求的石料运至施工现场堆料点的价格。一般包括料场覆盖(风化层、无用夹层)清除,石料开采、加工(修凿),石料运输、堆存,以及石料在开采、加工、运输、堆存过程的损耗等。
块 (片)石、条 (拱)石、料石单价应根据地质报告有关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选用概算定额中的相应子目计算综合单价。
对于地方兴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或因当地砂石料缺乏或料场储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者因砂石料用量较少,不宜自采砂石料时,可从附近砂石料市场采购。外购砂石料单价计算方法与水泥、钢材等主要材料相同。
(六) 混凝土材料单价
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指按混凝土及砂浆设计强度等级、级配及施工配合比配制每一立方米混凝土、砂浆所需要的水泥、砂、石、水、掺和料及外加剂等各种材料的费用之和。它不包括拌制、运输、浇筑等工序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也不包含搅拌损耗外的施工操作损耗及超填量等。
1.混凝土材料用量确定
混凝土材料单价在混凝土工程单价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是计算混凝土材料单价(或混凝土基价)的基础。初设阶段编制设计概算单价时,掺粉煤灰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的混凝土材料用量,应按各工程的混凝土级配及施工配合比试验资料计算。初设阶段的纯混凝土、掺外加剂混凝土,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掺粉煤灰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纯混凝土、掺外加剂混凝土等,如无试验资料,可参照定额附录混凝土配合比表的各种材料用量计算混凝土材料单价。
2.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
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指拌制每立方米混凝土、砂浆所需要的水泥、砂、石、水、掺和料及外加剂等各种材料的费用之和(包括了至搅拌楼进料仓止的材料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费)。
混凝土材料单价=Σ(某材料用量×某材料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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