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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投资控制:水利水电工程限额设计方案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获得批准后的投资估算,就是下一阶段进行限额设计、控制投资的重要依据。对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若因设计单位的设计导致投资超支的,应给予处罚,若节约投资,应给予奖励。把技术和经济统一起来,在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的同时,还应清醒认识到它有以下几方面的不足。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限额设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实现投资控制:水利水电工程限额设计方案

建设项目限额设计是按照“按费用设计”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的,这里我们首先介绍一下“按费用设计”。

(一) 按费用设计 (DTC) 的基本原理

按费用设计(Design—To-Cost)的主要目的是要设计出既具有合格的性能,又经济、实用的系统。它强调的是费用应作为与性能、进度同样重要的设计参数。

1.按费用设计的准则

达到按费用设计目标的关键在于灵活性,要使设计者在达到满足任务目标的配置方面有作出选择与决定的自由。通常应按以下准则来开展这一工作。

(1)限定所需的性能,但不限定达到预定结果的途径。若有多个性能参数时,应尽量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便在研制单位进行费用目标的权衡中有最大的灵活性。

(2)限定达到所需使用能力的总时间,但不限定详细的中间阶段。

(3)在研制过程中应尽早确定费用目标,并在研制过程各阶段中都要把它作为管理目标和设计参数加以评审。

(4)应当根据给定的生产量和生产率,以不变货币价格限定费用目标值。

(5)建设项目的进度应留有允许反复的余地,而不应试图一下子就取得全部成功。

2.按费用设计的程序

按费用设计是一个反复迭代的过程,具体程序如图4-2 所示。

图4-2 所示程序的重点如下。

(1)将费用目标分配到分系统、部件和元件级。

(2)把分系统费用的估计值与预期值相比较。

(3)一般不可能一次就使设计方案满足费用指标的要求,因此应当进行费用的重新分配或更改设计,使估计值能满足预期的总费用目标。

上述过程反复迭代并贯穿整个研制与生产过程。费用估计值是指按该研制单位历史数据进行估计的费用值。

(二) 限额设计的含义

限额设计就是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即将上阶段审定的投资额先行分解到各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并严格控制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的工程设计过程。

限额设计是通过合理确定设计标准、设计规模和设计原则,通过合理取定预算基础资料,通过层层设计限额,来实现投资限额的控制和管理。限额设计不是一味考虑节约投资,也不是简单的裁减投资,而应该是设计质量的管理目标。

图4-2 按费用设计的程序图

(三) 限额设计的控制内容

(1)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便要建立限额设计观念,合理地、准确地确定投资估算,是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依据。获得批准后的投资估算,就是下一阶段进行限额设计、控制投资的重要依据。

(2)初步设计应该按核准后的投资估算限额,通过多个方案的设计比较、优选来实现。初步设计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要求进行,并要切实、合理地选定费用指标和经济指标,正确地确定设计概算。经审核批准后的设计概算限额,便是下一步施工详图设计控制投资的依据。

(3)施工图设计是设计单位的最终产品,必须严格地按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范围、内容和投资额进行设计,即按设计概算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但由于初步设计受外部条件,如工程地质、设备、材料供应、价格变化以及横向协作关系的影响,加上人们主观认识的局限性,往往给施工图设计和它以后的实际施工带来局部变更和修改,合理地修改、变更是正常的,关键是要进行核算和调整,来控制施工图设计不突破设计概算限额,对于涉及建设规模、设计方案等的重大变更,则必须重新编制或修改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以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施工图设计的投资控制额。

(4)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对于确实可能发生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以减小损失。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办法解决,这样才能保证设计不突破限额。

(5)对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若因设计单位的设计导致投资超支的,应给予处罚,若节约投资,应给予奖励。这方面,国家计委有规定,从1991 年起,凡因设计单位的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而导致工程投资超支的,要扣减设计费。

目前,我国大多数设计单位收费,是按照工程总投资的百分比计取的,工程投资越大,设计单位的营业收入也越高,很显然这是不利于设计者主动、能动地考虑投资的节约,故设计者应按建设单位下达的投资限额进行工程设计。

为保证限额设计的工作能顺利发展,彻底扭转设计概算本身的失控现象,在设计单位内部,首先要使设计与概算形成有机的整体,克服相互脱节的状态。设计人员必须加强经济观念。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经常检查本专业的工程费用,切实做好控制造价工作。把技术和经济统一起来,在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的同时,还应清醒认识到它有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1)限额设计中的限额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设计预算等,均是指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而对项目建成后的维护使用费、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则考虑较少,这样就可能出现限额设计效果较好,但项目的全寿命费用不一定很经济的现象。

(2)限额设计由于突出地强调了设计费用限额的重要性,使价值工程中关于提高价值的途径在限额设计中不能得到充分运用:即造价不变,功能提高;造价稍微提高,功能有更大程度提高。所以限额设计的理论和可操作技术应在推行过程中加以完善和改进。

(四) 水利工程限额设计

过去我国水利水电建设,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各种原因,有些项目的投资严重失控,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早在1988 年国家计委就发文要求要控制工程造价,颁发了计标 [1988]30 号文《关于控制工程造价的若干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为了控制项目投资,自1991 年1 月1 日起试行限额设计 (能源部、水利部能源水规[1990]677 号文)。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限额设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国家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 (利用外资项目为批准的内外资总概算,下同)是能源部、水利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及水利水电工程集资各方据以控制工程总投资的最高限,是投资方和建设单位进行结算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

1)为控制工程投资,设计单位要对审查批准的工程静态总投资 (不包括建设单位、地方承担的项目,下同)超过相应限额承担经济责任。其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内容。(www.xing528.com)

a.永久建筑工程、永久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工程项目、工程量、设备数量、未计价装置性材料数量的增减、型号、规格变动造成的投资增加(包括设计单位外委的设计项目)。

b.施工导流围堰工程和场内施工交通工程发生的量差造成的投资增加。

c.根据国家规定的现行政策、制度、定额、费用标准确定的投资额度,设计单位未经审批单位同意,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建设和永久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标准,增列初步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增加。

d.由于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工作深度不够,或设计标准选用不当,设计单位提出的主要设计方案与工程量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原则同意,在技施设计阶段工程量、机电金属结构设备数量及型号规格仍有较大变动且未经原审查部门同意导致增加的投资。

e.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其他部门要求设计单位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增加建设项目,并经设计单位出图增加的投资。

f.因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增造成的费用增加。

g.工程科研试验费用超出。

2)设计单位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程投资增加不承担责任。

a.国家政策变动和计划调整。

b.工资物价调整后的价差。

c.与工程无关的不合理摊派。

d.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土地征用费标准改变。

e.建设单位和地方承包项目超出国家规定及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多开支的费用。

f.经原审批部门同意,超出已审批的初步设计范围以外的重大设计变动和建设项目增加。

g.其他单位强行干预设计,而设计单位又提出了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并报送了上级主管部门和投资方,仍然发生的工程投资增加。

h.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补充增加的勘测设计工作量而相应增加的勘测设计科研费。

i.审查单位改变设计单位报审的初步设计中推荐的主要设计方案不当,致使设计方案审定后在技施设计阶段又有较大修改而增加的投资。

i.按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不属水利水电设计收费标准范围内的外委设计建设项目,如对外交通、供电线路、通信线路工程等增加的投资。

k.其他特殊情况,如施工过程中发生超标准洪水地震等所增加的投资。

(2)各设计单位要把贯彻执行限额设计的几项规定作为提高设计质量,抵制任意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设计项目的依据。

(3)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批准的设计概算静态总投资,作为建设项目设计的最高限额。

1)节约投资的奖励。在保证工程安全和不降低功能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方案,经鉴定在有效期内的新工艺、新设计、新材料,节约了工程投资,则应根据节约投资额度的大小(以承担责任的工程静态总投资节超相抵计算),对设计单位实行奖励。

a.节约建筑工程投资,按节约投资额度的5%~12%提成。

b.节约永久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按节约投资额度的2%~5%提成。

建筑工程和永久设备的具体提成比例,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商定。

设计单位节约工程投资的提成资金,由建设单位会同建设银行对节约工程投资的项目、工程量等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提成额度,提出节约投资报告,由建设单位报经项目投资部门审查同意后,从节约的工程投资中拨付。

2)如由于设计单位的责任,增加了工程静态投资4%以上时,应根据超过相应概算静态投资的大小实行惩罚:

a.超过限额l0%以内者,扣相应比例的设计费,如超过限额5%,扣设计费5%。

b.超过限额10%~20%者,扣相应比例1.5 倍的设计费。

c.超过限额20%以上者,扣相应比例2 倍的设计费。

d.超过限额30%以上者,如无特殊原因,建议设计证书批准部门降低设计单位的设计等级。

e.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试行)》计算工程量,作为编制设计概算的计量依据。如发现高估冒算,其高估的投资按超过限额计算。情节严重者要通报批评。

(4)限额设计投资的计算,应统一按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中采用的工程单价、定额、费用标准、材料设备价格等为依据,在技施设计阶段,每完成一项单位工程或扩大单位工程图纸后,均由设计单位编制相应的限额投资、工程量对照表若干份,连同设计图纸提交建设单位和投资方各两份,并抄送建设银行和概算审查部门各一份核备。经建设单位会同建设银行对工程量、投资对照表及其依据审查同意后,除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外,还要退回设计单位一份,作为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核算工程投资超过或节约的依据。

(5)国家批准项目立项开工建设以后,建设单位要同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应按所明确的范围,对工程静态总投资负责,实行限额设计和节奖超罚的办法,以保证赏罚兑现。在工程总投资节约已基本实现的前提下,设计单位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投资方同意,可按单位工程或扩大单位工程投资总节约额的提成额预分成20%~40%。

(6)设计单独节约或建设、施工单位共同形成的节约投资中属设计节约提成的部分,原则上应全部支付给设计单位,同时在整个工程投资节约中不得重复计算。

(7)设计单位为节约工程投资而增加的勘测、设计、科研、试验费用。可从相应项目节约的工程投资中支付,一般不得超过节约投资额度的5%。

(8)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设计单位共同承担设计任务,开展限额设计工作时,应由承担任务较多的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承包合同。工程静态投资节奖超罚应按各自承担的设计项目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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