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期不同的互斥方案的比选,需要对各备选方案的计算期进行适当的处理,使各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比较。常用的有最小公倍数法和研究期法。
(1)最小公倍数法。最小公倍数法又称方案重复法,是以各备选方案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作为各方案的共同计算期,并假设各个方案均在这样一个共同的计算期内重复进行,对各方案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进行重复计算,直至与共同的计算期相等。从而计算出在共同的计算期内各个方案的净现值,以净现值较大的方案为最佳方案。
【例2-25】 甲、乙两方案投资、年净现金收益、计算期见表2-8。试用最小公倍数法对两方案进行经济比选。
表2-8 甲、乙两方案投资、年净现金收益、计算期表
解:甲、乙两方案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为12 年。
1)甲方案原计算期为4 年,新计算期为12 年,将原净现金流量依次重复出现在新的计算期内,如图2-19 所示。(www.xing528.com)
图2-19 甲方案计算现金流量图 (单位:万元)
根据图2-19 所示现金流量图,计算甲方案在计算期为12 年时的财务净现值为:
2)乙方案原计算期为6 年,新计算期为12 年,同甲方案一样计算方法得乙方案在计算期为12 年时的财务净现值FNPV乙=25.01 万元。
通过对两方案在一个共同计算期内财务净现值的计算得知,FNPV乙>FNPV甲,所以,乙方案为优。
(2)研究期法。研究期法又称最小计算期法,就是针对计算期不相等的互斥方案,直接选取一个适当的计算期作为各个方案共同的计算期,通过比较各个方案在该计算期内的净现值来比选方案。以净现值最大的方案为最佳方案。其中,计算期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实际应用中,为简便起见,往往直接选取诸方案中最短的计算期为各个方案的共同的计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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