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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皇家黄色系的等级制度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上文可知,清代皇室有专用的黄色系,且有等级之分,即明黄、杏黄、金黄、香色。对黄色的尊崇主要源于元代以来尤其到明代皇家以黄色、龙纹为代表的服饰等级制度。明代政府对辽东地区采取“卫所”制度,经常赏赐一些类似皇室的丝织品或服饰,其中以黄色、龙蟒纹为贵,或称蟒缎、蟒衣。至此,清代黄色系的等级制度固定下来,并为清代后世遵循。

清代皇家黄色系的等级制度

从上文可知,清代皇室有专用的黄色系,且有等级之分,即明黄、杏黄、金黄、香色。对黄色的尊崇主要源于元代以来尤其到明代皇家以黄色、龙纹为代表的服饰等级制度。明代政府对辽东地区采取“卫所”制度,经常赏赐一些类似皇室的丝织品或服饰,其中以黄色、龙蟒纹为贵,或称蟒缎、蟒衣。这是后金时期以黄色、龙蟒纹为贵的由来。

《满文老档》记载,1615 年努尔哈赤行猎时穿“秋香色花缎子衣服”,因为下雪,“停下来卷起他的秋香色的花缎子衣服”,解释说“我不是因为没有衣服才卷起,让雪湿了衣服有什么益处呢?与其让雪湿了,不如给你们新衣服好吗?如果湿了把坏衣服给你们有什么好处,我珍惜衣服是为了你们众人”[6]满族早期社会把明朝的丝绸服饰视为“好衣服”,满族在后金时期有获得战利品之后均分的传统,赏赐“好衣服”以示殊荣。因此,努尔哈赤时期,服装色彩的等级区分没有那么严格。《满文老档》记载,天命七年,努尔哈赤说“阿哥们,因为你们让自家的子女们穿薄缎子,所以今厚的好缎子都剩下了……你们要亲自挑选自种缎子,把诸贝勒穿的,福晋们穿的,儿子们穿的,女儿们穿的……分类存放……”也说明这一点。但这种情况在国力逐渐强大、礼制逐渐健全之后便大有改观。

天聪六年,明令禁止八大贝勒及以下“勿服黄缎及缝有五爪龙等服”[7]崇德元年定皇帝“服黄袍”,“皇贵妃、贵妃、妃、嫔礼服……黄色秋香色不许服用”。这一制度一直沿用至雍正时期,在康熙、雍正《会典》中都有明确记载。直至乾隆朝修订《会典》,才规范了黄色的等级,也放宽了穿用人的等级:明黄为皇帝、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等级;杏黄色为皇太子、太子妃等级;金黄色为贵妃、妃、皇子等级;香色为嫔、皇子福晋、皇孙以下等级,但皇孙福晋以下者不能使用香色了。

从制度上看,上下级分明,不可僭越。原则上讲,皇帝可以使用任何一种颜色,但考察文献和实物发现,皇帝不会用金黄和杏黄色,却对香色情有独钟,除配饰外,最典型的例子是常服袍会使用香色。根据织造档案,染用香色的方法是用槐子加明矾、黑矾媒染[8],因此,这种颜色是黄中带绿。沈阳故宫藏有一件“皇太极”的“黄袍”,面料为“香黄色暗万字锦地云龙纹缎”,里为“月白暗花丝绫”,中有棉絮,以“蓝地云龙妆缎”为领袖,蓝素缎接袖。身长140cm,袖长67cm,围宽61.5cm,下摆宽110.4cm[9]。如图1 所示,2018 年北京举办了“来自盛京”沈阳故宫文物展,在展厅里测得这件袍服的色彩为15-0743 TCX(潘通色号),确为黄中带有偏绿的颜色,至于是否为香色,还需要检测染料来确定。

图1 皇太极黄色团龙纹常服袍(沈阳故宫藏)(www.xing528.com)

满族统治者视黄色为皇权,在有清一代一直极为重视,明令规范。崇德时期禁止亲王以下官民人等使用“黄色及五爪龙凤黄缎”[10]。但因为早期制度不严格,会存在一些与现行制度不符的情况,而且存续时间较长。清军入关后,顺治四年规定“至所禁服式,有旧时制成者,仍听服用。自定制以后,有违禁擅制者,即行治罪。该管牛录章京,各查属民原有衣服,分别新旧颜色,缎名登册,以便查验”。顺治八年规定,“喻官民人等,披领系绳合包腰带不许用黄色。一应朝服便服表里俱不许用黄色秋香色”;顺治九年规定,“三爪龙缎满翠缎团补,黄色秋香色,黑狐皮,上赐者许用外,余俱禁止。不许存留在家,亦不许制被褥帐幔,若有越用及存留者,系官照品议罚,常人鞭责,衣物入官,妻子僭用者,罪坐家长”。图2[11]为故宫所藏顺治时期的朝袍,其形制与乾隆时期的制度相去甚远。唯有黄色可以证明它的品级,说明黄色在清初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至康熙时期,仍有黄色违制使用问题,康熙二十六年规定,“凡官民人等不许用无金四爪之四团八团补服缎纱及无金照品级织造补服,又似秋香色之香色米色。亦不许用。大臣官员有御赐五爪龙缎立龙缎俱令挑去一爪用”[12]。雍正时期,黄色滥用情况依旧很严重,雍正二年规定,“官员军民服色定例禁用黑狐皮秋香色米色香色等类,近来官员军民以及家奴人等,皆滥行服用,无知之徒,亦有用香色秋香色鞍辔者,皆由该管官员,不实心奉行所致,嗣后如有违禁僭用,该管官员不行拏送,事发,将僭用人,该管官员,俱于定例外,加罪议处”[13]

图2 顺治时期黄色缠枝莲纹暗花绸男棉朝袍(故00041761)

到了乾隆时期,对黄色使用的放宽,并绘制《皇朝礼器图式》依旧制作等级服饰,使滥用问题得以解决。通例中只规定“上用服色及色相近者,王公以下均毋得用,若有赐毋得如制自为之”。至此,清代黄色系的等级制度固定下来,并为清代后世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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