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光弹药包括曳光枪弹、曳光炮弹、导弹曳光装置、火箭曳光装置等。现就曳光枪弹和曳光炮弹作一简单介绍。
图7.11 普通曳光枪弹
1—被甲;2—铅芯;3—曳光管;4—曳光剂;5—点火药;6—底环
7.3.5.1 曳光枪弹
曳光枪弹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实体曳光枪弹;另一种是穿甲曳光枪弹或穿甲燃烧曳光枪弹。在自动轻武器弹药中,穿甲、燃烧与曳光作用往往是混合为一体的。
曳光枪弹的口径与曳光距离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口径7.62 mm的为1 100 m;12.7 mm的为1 650 m。采用暗光引燃药离枪口处的暗光距离是:口径7.62 mm的为92 m左右;12.7 mm的为约183 m。
普通曳光枪弹结构如图7.11所示,它是由被甲、铅芯和曳光管三部分组成的。它用来指示弹道,修正射击偏差。射击时与主用弹交叉进行,一般每3~4发主用弹配一发曳光弹。这类曳光枪弹对易燃物(如汽油)也起引燃作用。
穿甲曳光枪弹如图7.12所示。它由弹壳、穿甲钢芯和曳光管三部分组成。其用途是杀伤有装甲保护的目标。曳光剂的燃烧时间为3~5 s,曳光目的是提高杀伤效果。铅套的作用是保护枪膛不直接遭受钢芯的磨损,同时还能提高穿甲能力。(www.xing528.com)
7.3.5.2 曳光炮弹
小口径高射炮和航空炮常使用杀伤曳光炮弹,为了防止弹丸未击中目标而落入地面,其带有自爆装置。带自爆机构的杀伤曳光炮弹如图7.13所示。它在发射时首先点燃点火药,而后再点燃曳光剂。弹丸前端有头螺和引信机构。当弹丸击中目标时,引信作用引爆;若没有击中目标,则曳光剂燃完后的火焰传给传爆药,从而使装药爆炸而自毁。
图7.12 穿甲曳光枪弹
1—弹壳;2—铅套;3—钢芯;4—曳光管;5—曳光剂;6—底环
图7.13 带自爆机构杀伤曳光炮弹
1—引信;2—头螺;3—弹体;4—爆炸装药;5—传爆药;6—曳光剂;7—点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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