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单
(1)“独立基础”项目适用于块体柱基、杯基、柱下板式基础、无筋倒圆台基础、壳体基础、电梯井基础等。
(2)工作内容。包括铺设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
(3)项目特征。应描述垫层材料种类、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拌和料要求、砂浆强度等级。基础下有各种垫层的,垫层应包括在基础项目内,并描述其平面尺寸和厚度或直接描述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垫层工程量。
(4)工程量的计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例4-7:某房屋工程基础平面及断面如图4.12所示,试编制1—1断面及J—1的工程量清单。
解:1—1断面及J—1清单工程量
1—1断面基础
L 1—1=(11+9.6)×2-2.4×4=31.6(m)
V 1—1=[0.46×0.25+(0.46+1.6)×0.15/2+1.6×0.2]×31.6=18.63(m3)
V搭=[0.25×0.46×(2.4-0.65)/2]/2×8=0.40(m3)
V=18.63+0.4=19.03(m3)
J-1基础
V={2.4×2.4×0.35+1/6×0.25×[0.65×0.65+2.4×2.4+(2.4+0.65)2]}
×4=10.64(m3)
具体结果详见表4.9。
表4.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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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量清单计价
(1)清单计价可组合的内容。应根据清单项目内容和要求,结合施工方案选定相应的计价定额,进行项目组合计价。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组合对应的定额子目。具体对应定额子目详见表4.10。
表4.10 独立基础清单对应子目
(2)当清单包括基底垫层时,应计算出每一清单项目垫层工程量,以便组合计价。
(3)混凝土按毛石混凝土、素混凝土及浇捣部位分别计价;钢筋混凝土基础除满堂基础单独套用定额,其他如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桩承台等均为同一定额子目计价。
(4)计价组合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可按照浙江2003消耗量定额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5)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率,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报价。
例4-8:根据例4-7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J-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企业施工方案为:现浇现拌混凝土C20(40),假设当时当地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信息价与定额取定价格相同,企业管理费率、利润分别为14%和8%,风险费用按人工费的20%计算。
解:J-1定额工程量同清单量
V=10.64(m3)
J-1下垫层工程量
V=2.6×2.6×0.1×4=2.7(m3)
具体结果详见表4.11。
表4.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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