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单
混凝土基础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4中列项。
(1)“带形基础”项目适用于各种带形基础、墙下的板式基础,包括浇注在一字排桩上面的带形基础。
(2)工作内容。包括铺设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
(3)项目特征。应描述垫层材料种类、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拌和料要求、砂浆强度等级。有梁、无梁带形基础以及同一基础类型,不同断面尺寸、不同底面标高的基础应分别编码列项。基础下有各种垫层的,垫层应包括在基础项目内,并描述其平面尺寸和厚度或直接描述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垫层工程量。
(4)工程数量的计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带形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基底净长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形基础按基底净长线计算,附墙垛折加并入计算;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基础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常见的基础搭接体积计算如图4.8所示。
例4-5:某房屋工程基础平面及断面如图4.12所示。试计算带形基础混凝土工程量,并编制工程量清单。
解:混凝土基础清单工程量
1—1断面
V 1=[0.3×0.3+(0.3+1.2)×0.1×1/2+1.2×0.2]×11×2=8.92(m3)
2—2断面
V 2=[0.3×0.3+(0.3+1)×0.1×1/2+1×0.2]×3.8=1.35(m3)
V搭2—1=[0.3×0.3+1/6×(2×0.3+1)×0.1]×(1.2-0.3)/2×2=0.11(m3)
V 2总=1.35+0.11=1.46(m3)
具体结果详见表4.6。
表4.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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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量清单计价
(1)清单计价可组合的内容。应根据清单项目内容和要求,结合施工方案选定相应的计价定额,进行项目组合计价。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组合对应的定额子目。具体对应定额子目详见表4.7。
表4.7 现浇混凝土工程清单对应定额子目
(2)当清单包括基底垫层时,应计算出每一清单项目垫层工程量,以便组合计价。
(3)混凝土按毛石混凝土、素混凝土及浇捣部位分别计价;钢筋混凝土基础除满堂基础单独套用定额,其他如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桩承台等均为同一定额子目计价。
(4)计价组合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可按照浙江2003消耗量定额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注:本章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规则相同。
(5)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率,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报价。
例4-6:根据上述工程量清单及企业拟定的施工方案,按照2003版浙江省预算定额计算该工程带形基础2—2断面综合单价。
企业施工方案为:现浇现拌混凝土C20(40),假设当时当地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信息价与定额取定价格相同,企业管理费率、利润分别为20%和12%,不计风险费(所有计算结果可保留2位小数)。
解:定额工程量
2—2断面混凝土基础同清单
混凝土垫层V=1.2×0.1×3.8=0.46(m3)
具体结果详见表4.8。
表4.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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