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单
(1)适用于人工挖孔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爆扩灌注桩等现场灌注桩的列项。
(2)工程内容。包括成孔、固壁;混凝土制作、运输、灌注、振捣、养护;泥浆池及沟槽砌筑、拆除;泥浆制作、运输;清理运输。
(3)项目特征。应结合相应计价定额对桩基础的项目特征予以扩展描述。包括土壤类别;单桩长度、根数;桩截面;成孔方法;混凝土强度等级。
(4)工程量计算。混凝土灌注桩计量单位:“m”或“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
例3-8:某办公楼C30现拌混凝土钻孔灌注,100根,桩长45m,桩径D 1000mm,设计桩底标高为-50m,自然地坪标高为-0.6m,泥浆外运5km,桩孔上部不回填。
解:清单工程量:100根
编制清单见表3.9。
2.清单计价(报价)
应根据清单项目内容和要求,结合施工方案选定相应的计价定额,进行项目组合计价。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组合对应的定额子目。
表3.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计价组合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可按照浙江2003消耗量定额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计算时注意清单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和计价定额取定不同。
(2)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率,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报价。
例3-9:根据例3-8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混凝土灌注桩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管理费、利润分别按15%、10%计取,风险费按材料费的5%计算)。
解:计算计价工程量
(1)成孔V=(50-0.6)×0.52×3.1416×100=3879.88(m3)
(2)成桩V=(45+1.2)×0.52×3.1416×100=3628.55(m3)
(3)泥浆池拆、建、泥浆运输同成桩工程量。
具体综合单价计算见表3.10。
表3.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
综合单价=2070330÷100=20703.3(元/根)
例3-10:某工程人工挖孔桩清单见表3.11,根据以下条件及清单内容计算该人工挖孔桩的综合单价。施工方确定报价按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分别为10%和5%、风险费按人工费的20%计算(工程量及单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合价取整数,圆周率按3.1416取值)。
表3.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www.xing528.com)
解:1.计价工程量计算
(1)人工挖桩孔工程量
直筒部分:V 1=3.1416×(1.3/2)×2×(14.5-1.2-0.6)×20=337.14(m3)
扩底圆台:V 2=3.1416×1.2×[(1.2/2)×2+(1.6/2)×2+0.6×0.8]/3×20=37.2(m3)
合计:V=337.14+37.2=374.34(m3)
(2)入岩工程量:V=37.2m3
(3)护壁工程量:V=3.1416×[(1.3/2)×2-(1.1/2)×2]×(14.5-1.2-0.6)×20=95.76(m3)
(4)桩芯工程量:V=3.1416×(1.1/2)×2×(12-1.2+0.25)×20+37.2=247.22(m3)
2.清单综合单价计算
设计桩径为1m,按定额附注,基价调整内容如下:
挖桩孔套2—81H人工费=40.82×1.15=46.94(元/m3)
机械费=15.507+0.089×44.29×(1.15-1)=16.10(元/m3)
具体结果详见表3.12。
表3.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
综合单价=155634÷240=648.48(元/m)
以上混凝土桩在列项及报价时注意以下几点:
(1)混凝土桩的钢筋骨架或钢筋笼及预制桩头钢筋,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4有关项目编码列项。
(2)同一截面规格的桩长、桩顶标高不同的以及现场自然地坪标高不一致的,应分别编码列项。
(3)沉管灌注桩若要求安放钢筋笼、预制混凝土桩尖时,应在项目清单中予以注明。
(4)现场灌注桩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灌的,可以在编制说明中统一说明,不需要在清单项目中一一描述。
(5)设计对人工挖孔桩护壁有具体设计内容的,应在清单中明确描述其相应内容及特征。如要求土方运出现场的,清单中应予以明确。人工挖孔桩的挖桩孔子目,如与桩基础施工不是同一承包单位承担时,按挖基础土方列项。
(6)灌注桩的加灌长度不计算在清单工程量中,设计有要求的,项目特征中予以描述。
(7)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或混凝土灌注桩项目编码单独列项;试桩与打桩之间间歇时间和机械在现场停滞时间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打试桩报价内;人工挖孔时采用的护壁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钻孔固壁泥浆的搅拌、运输,泥浆池、泥浆沟槽的砌筑、拆除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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