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沉管灌注桩
沉管灌注桩包括沉管灌注砂桩、砂石桩和沉管灌注混凝土桩,这里主要介绍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定额套用。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定额列有锤击式、振动式、静压式和夯扩桩共10个子目。每一个定额子目包含了沉管和灌注两个内容。
2)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定额子目未包括预制桩尖制作、埋设等,应另列定额子目。其中预制桩尖制作、加劲圈按第4章规定;埋设套2—55子目。
3)振动式和静压振拔式沉管灌注混凝土桩,若安放钢筋笼,沉管部分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5,钢筋笼按4—398、4—399另列定额子目。
例:振动式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设计桩长15m,安放钢筋笼,求该项目单价。
解:2—48换
换算后基价=3146+(8.5×26+0.71×672.08)×0.15
=3251(元/10m3)
4)单独打试桩、锚桩,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费及机械费乘系数1.5。
5)补桩、地槽(坑)中打桩与强夯地基上打桩,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费及机械费乘系数1.25。
6)定额以打垂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其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其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费及机械费乘系数1.43。
7)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少于定额规定量,即预制方桩的工程量少于200m3,预应力管桩工程量少于1000m,沉管(钻孔)灌注桩工程量少于150m3时,相应定额人工费及机械费乘系数1.25。
8)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发生空打,套相应子目沉管部分定额,加劲圈套预埋铁件定额。沉管灌注桩空打如图3.5所示。
图3.5 沉管灌注桩空打
例3-2:某工程ϕ325振动式沉管灌注混凝土桩,80根,自然地坪标高为-0.45m,桩顶标高为-1.45m,试计算空打工程量及空打费用。
解:V=
套定额2—47 H
(3458-14.7×26-11.8×170.24-0.92×106.05)×3.32=321.84(元)
(2)工程量计算。
1)单桩:
计量单位:m3
V=管外径截面积×(设计桩长+加灌长度)
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加灌长度用来满足混凝土灌注充盈量,按设计规定;无规定时,按0.5m计取;桩顶标高已达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
2)扩大桩:
计量单位:m3
V=单桩体积×(1+0.85×复打次数)
3)夯扩桩:
计量单位:m3
V=管外径截面积×[夯扩高度+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加灌长度]
夯扩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2.钻孔混凝土灌注桩
(1)定额套用。
1)定额列有成孔与灌注两部分,成孔列有钻孔与冲孔两种形式。其中钻孔定额综合了砂黏土、碎卵石层因素,单列入岩增加费定额;冲孔定额则列有砂黏土层、碎卵石层、岩石层。
2)桩孔设计需回填时,若填土按土石方工程松填土方定额套用,若填碎石按砌筑工程碎石垫层定额乘系数0.7套用。
3)钻孔混凝土灌注桩灌注定额采用水下混凝土,如采用非水下混凝土时,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2)工程量计算。
1)成孔工程量:
a.钻孔桩:
图3.6 钻孔桩
计量单位:m3
V=桩径截面积×成孔长度
V入岩增加=桩径截面积×入岩长度
成孔长度为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入岩长度为实际进入岩石层的长度。具体如图3.6所示。
b.冲孔桩:
计量单位:m3
V砂黏土层=桩径截面积×砂黏土层长度
V碎卵石层=桩径截面积×碎卵石层长度
V岩石层=桩径截面积×岩石层长度
其中:砂黏土层长度+碎卵石层长度+岩石层长度=成孔长度。
2)成桩工程量:
计量单位:m3
V=桩径截面积×有效桩长
有效桩长=设计桩长+加灌长度
设计桩长为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加灌长度按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规定,桩长25m以内按0.5m;桩长35m以内按0.8m,桩长35m以上按1.2m。
3)桩孔回填工程量:(www.xing528.com)
计量单位:m3
V=桩径截面积×回填深度
回填深度为自然地坪至加灌长度顶面的高度。
4)泥浆池建拆与泥浆运输工程量:
计量单位:m3
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计取。
例3-3:如图3.7所示,某大厦有地下室,设计为C35商品混凝土的桩径为ϕ800的钻孔灌注桩200根,设计桩长为20m,自然地坪标高为-1.5m,桩顶标高为-5m,土层主要为砂黏土层,使用转盘式钻孔桩机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桩孔空灌部分采用碎石回填(泥浆外运距离为6km)。
图3.7 例3-3图
试计算(1)成孔直接工程费;
(2)成桩直接工程费;
(3)孔径回填土直接工程费;
(4)泥浆池建拆与泥浆运输直接工程费。
解:
(1)成孔:
V=π×0.42×(20+5-1.5)×200=2361.28(m3)
套定额2—57 基价178.9元/m3
直接工程费=178.9×2361.28=422432.99(元)
(2)灌注混凝土:
V=π×0.42×(20+0.5)×200=2059.84(m3)
套定额2—74 基价326.4元/m3
直接工程费=326.4×2059.84=672331.78(元)
(3)孔径回填:
V=π×0.42×(5-1.5-0.5)×200=301.44(m3)
套定额3—9H 基价73.7×0.7=51.59(元/m3)
直接工程费=51.59×301.44=15551.29(元)
(4)泥浆池建拆:
V=2362.48m3
套定额2—77 基价2.4元/m3
直接工程费=2.4×2361.28=5667.07(元)
(5)泥浆外运:
V=2361.28m3
套定额2—78+79 基价62.3+3.6=65.9(元/m3)
直接工程费=65.9×2361.28=155608.35(元)
3.人工挖孔桩
(1)定额套用。
1)人工挖孔是按桩径1500mm划分两项子目。当桩径在1000mm以内时,套用桩径1500mm以内相应定额,人工和电动葫芦台班乘系数1.15,其余不变,当挖淤泥流砂和需入岩石层时,分别按相应增加子目套用。
2)挖孔桩护壁不分现浇预制,均套用安用安设混凝土护壁定额。若采用钢护筒,每10m3灌注桩芯混凝土定额增加金属周转材料2.0kg,混凝土用量和其他机械费乘系数1.05。
(2)工程量计算。
1)人工挖孔工程量:
计量单位:m3
V=护壁外围截面积×成孔长度
成孔长度为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
V淤泥、流砂、岩石=实际开挖(凿)量
2)护壁工程量:
计量单位:m3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
3)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
计量单位:m3
V=桩径截面积×(设计桩长+加灌长度)-相应高度护壁混凝土体积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按0.25m计取。
注:新增部分
1.《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二)
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运距在500m以内时,可按Ⅱ类构件运距在1km以内的运输定额,乘系数0.70计算。
即定额[4-415-(4-416×4)]×0.7
2.《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三)
(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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