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符合建筑市场竞争规则、经济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计价办法,是工程计价的趋势。定额计价在我国已使用多年,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今后几年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模式将并存,形成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导,定额计价为补充方式的计价局面。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范围不同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以外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也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2.采用的计价方法不同
定额计价采用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而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3.项目划分不同
定额计价的项目是以工序来划分的,所含内容相对单一,一般一个项目只包括一项工程内容;而工程量清单项目,基本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一般一个项目包括多项工程内容。例如,清单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内容包括垫层铺设、混凝土基础浇捣;而定额钢筋混凝土基础仅包含混凝土基础,垫层需另列项目计算。
4.计价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主要是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预算定额来套用计算直接费,再按费用定额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而形成工程造价,同时具有地域的局限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主要计价依据是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全国统一。(www.xing528.com)
5.编制工程量的主体不同
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计算;而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统一计算,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等进行报价。
6.风险分担不同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投标人则承担单价风险;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工程,工程数量由各投标人自行计算,工程量计算风险和单价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7.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方法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活口。
将以上各点整理汇总,将两种计价模式的区别列于表1.2中。
表1.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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