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制度体系涵盖了水资源产权制度、配水制度、水权水市场制度、水价制度等一系列由水权问题衍生的制度。水资源产权制度是水资源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将水资源资产化,将资产产权化,建立起水资源产权明晰、政资分开、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水资源产权制度。
首先要界定初始水权和收益权,要根据水资源特点将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配置权、收益权分设;然后根据大流域、小流域、江、河、湖、库、沟渠、塘堰等特点分设多级产权;最后形成流转顺畅的可交易产权的水权。通过产权安排将外部性问题内在化,确定用水的权利和义务。有恒产者有恒心。
配水制度是直接涉及各方面的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一定的前提下,遵循一定的方法和原则分配。政府配水要体现公开、公正、民众参与、民众监督的原则,应设立专家委员会、评价委员会和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水资源委员会。重大的水资源配置决策要通过相应一级的人大常委会。市场机制配水要体现竞争、有序、效率优先原则。政府配水也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要出台相应法规,确定配水轻重缓急优先顺序。(www.xing528.com)
水资源市场制度就是要既建立水资源的全国统一市场和区域、流域市场,又要建立水资源的一级市场(初始)和二级市场,还要建立清洁水市场和污水市场以及资本市场、其他要素市场联姻的互动的水资源市场。市场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市场价格信号上,水价应是灵活、多样的。根据水的不同商品属性,根据供求关系,根据可持续原则确定价格类别。市场定价,随行就市,政府定价应召开听证会。清水和污水分开设立分类价。实施用水阶梯价 (递增)、时段价、错峰错时价和调节价。用水价导向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高耗水的小水泥厂、小钢铁厂、小化工厂;引导农业结构调整,限制洗浴洗车等耗水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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