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水资源安全的内容和特征与传统安全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其防范和应对手段也必然不同。我们必须突破传统安全观的视野,按照 “预防为主,防、控、治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全国水资源安全危机防范体系,努力减轻或避免水资源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
1.构建预警体系
水资源安全预警体系主要对水资源安全状况恶化或者可能突发水资源安全问题进行预警。通过建立预警评价指标、分级管理方案和确定警戒线等措施,对水资源安全状况进行预警,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构建应急体系
水资源安全应急体系,是指在水资源安全受到或者可能受到突发性重大侵害的情况下,有关主管部门为防范水资源安全风险、减少或避免损失而建立的应急处理系统。水资源安全危机应急工作首先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当前水资源安全危机应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表现为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弱,监测、报告系统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反应速度慢;二是现有应急体系装备水平和人员能力不足;三是指挥协调乏力,缺乏规范可操作的预案系统;四是相应的赔偿机制不健全。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都要切实提高水资源安全危机处理的应急能力,规范危机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资源安全危机隐患调查,研究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性,明确防范的重点和方向,制订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组织突发性事故应急演习,提高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处置能力和协调能力。切实加强水资源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加强行政区域间的水资源安全事故联防和信息沟通、协调。各级水资源部门要注意加强与交通、公安、消防、水利和卫生等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高效务实的应急响应体系。(www.xing528.com)
3.构建紧急修复体系
水资源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还达不到完全避免灾害的能力,紧急修复体系的建立十分必要。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修复预案,明确规定,出现事故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相应的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措施、紧急修复、公告、信息发布等义务。紧急修复预案要有与之相匹配的机构、规章、人员、应对措施和财政保证,要不断培训,并对预案进行演练,做到预案一旦启动,就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总之,水资源安全目标的实现,仅靠上述还是不够的,因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利益关系有时甚至大部分时间是冲突的。为了保障水资源安全系统的健康运行,还必须具有法律保障、制度保障、管理保障、经济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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