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是指一国在其领土范围内管辖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利。它包括两部分:一是内部主权,即对内享有最高和最终的政治权威;二是外部主权,即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是平等的一员,享有独立自主权。国家主权的特性在于其属地性质(即属地管辖权或称领土主权)、权力最高性质及独立的非从属性。这种属性决定了国家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为最高原则,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在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对资源的争夺,只不过在不同的时代,资源争夺的重点有所不同罢了。从农业社会的土地资源争夺到工业社会以及20世纪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争夺,21世纪将是水资源的争夺。总的来讲,一国的实力不完全取决于该国的生产总量,而决定于该国可绝对控制并能稳定地获取世界资源的总量;一国在全球政治中的胜负兴衰,不再单纯地决定于它表现出来的经济和政治财富总量,而决定于保证这些财富不断得以产出的资源占有量;国家的失败,不再表现为国家财富的丧失,而表现为国家生产这些财富的生产力及支持这种生产力的资源供应路线,特别是控制这些路线的军事力量的丧失。因此,这一时期的地缘政治不应再仅仅是一个单纯争夺控制世界地理要道和控制世界市场的理论,它已深化为以控制世界资源为中心的理论。在这一理论中,控制世界不再是以控制某一地区为前提和目标,而是以控制世界资源储藏丰富和开发条件最好的地区为前提和目标。地缘政治体系的学说,应该是一个随资源中心变化而变化的动态学说,特定时期人们对储藏于特定地区的特定资源的需求程度规定的世界资源中心,决定这一时期的地缘政治体系的中心。新的地缘政治逻辑是资源决定战略:“谁控制了资源,谁就能控制世界”。目前全球水资源的匮乏对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影响日益严重,全世界上有200余条河流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这些国际河流沿途国家因水资源分配问题引起冲突的可能性最大,见表4-2。
表4-2 国际间的水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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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资料来源:《世界资源1992~1993》。
西方的有些战略研究机构认为全球有10个地区可能成为水争夺的战场,其中首推中东地区,而早在1982年前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就指出,威胁中东和平的真正危险是水资源的短缺。中东是最容易发生水战争的地方,对水资源的控制一直是阿以争端的主要问题之一。埃及和尼罗河上游国家为水资源分配时有冲突,埃及政府曾警告,如果上游国家对尼罗河水量进行干预,埃及将不惜发动战争。另外,土耳其、伊拉克、叙利亚围绕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的水资源分配也存在许多矛盾和纠纷。土耳其把对水资源的控制看作是国家潜在实力的重要因素,认为建造水坝控制流向阿拉伯国家的水资源,土耳其就可以控制阿拉伯国家政治 (新华社,参考资料,2001年3月15日)。据水资源专家分析,1/3的水资源来源于境外国家,发生水纠纷的可能性很大。按照这一分析,除中东外,亚洲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柬埔寨,欧洲的匈牙利、德国、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发生水冲突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它们50%以上的水资源来自境外。另外,北非、东南亚等地也有引起水冲突的潜在危险。对我国来讲,据统计资料,2000年从国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资源量为250×108m3,比上年减少了39×108m3,而从我国境内流出国境及流入国际界河的水资源量为7205×108m3,比上年增加了99×108m3,二者相加,使我国地表水资源量净减少138×108m3。而且我们面临的是全球性的水资源危机,跨境淡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协调管理正变得日益复杂。因此,必须重视水资源安全问题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否则对水资源的争夺将很可能成为各种问题的诱因与全球冲突的主要根源,继而威胁国家的主权。同时也说明,水资源是国家的战略资源,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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