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安全的层次性和广泛性,在目前的 “安全”研究或涉及安全的研究中,都很明确地设定(或预设)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如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工业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中,安全是指免于人员伤亡和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研究中,安全是指免于战争、侵略、威胁、讹诈等危险;在粮食安全研究中,安全是指保障生存所必需的食物供给;在政治安全中,安全是指政权的稳定性等。可见,对于不同的安全主体,就会有不同的安全需要,其所要面对的安全问题(即危险和威胁)就大不相同。因此,透过这些“形形色色”的安全,我们可以发现安全的本质属性是免于危险和威胁,这是所有安全研究的共性所在。事实上,一般意义的安全是相对于危险而言的,安全的最基本含义就是没有危险。《易·系辞下》曰:“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可保也”,说得就是安全与危险的相对性。所谓危险,就是“不安全”,包括潜在危险(隐患)和现实危险,是对安全主体造成的一种可能性的危害。而威胁可理解为一种危险产生的安全压力,即危险性的压力。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不同于一般的安全主体的损失,这种可能的危害是安全主体绝对不可以接受而尽力避免的,这种危险可以威胁到主体的基本结构和功能,威胁到主体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需要和根本要求,威胁到主体的根本利益。
对于水资源安全笔者认为应该是
水资源安全= 主体安全+水资源的安全
也可是
水资源系统安全= 主体安全+水资源的安全
因为(www.xing528.com)
系统= 主体+环境
所以水资源(系统)安全就是指: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不存在水资源问题的危险和威胁的状态。
对于概念中的主体,我的理解为:除在本章第三节分析的“人”为主体以外,还应该包括作为人类社会重要生存组织和具体形态的国家,也就是说国家也可设定为水资源安全的特定主体。因此,水资源安全应该包括国家、区域和“人”,即国家水资源安全与“人”的水资源安全。也可谓广义的水资源安全与狭义的水资源安全。我们所研究的主要是狭义的水资源安全。
从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看,国家安全和水资源安全是两个概念互补的安全范畴,在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中,水资源安全问题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密切相关。所以广义的水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不存在水资源问题的危险和威胁的状态。它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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